作者:北川南海
一山不容二虎。
而现在,猩红结社试图渗透北部行省,两人都不会坐视不理。
因此,两人甚至可以成为临时的盟友。
托马斯眼神微动,看向叶芝,笑道:
「叶芝男爵,我必须感谢你,威克港和白夜城随时欢迎你以及你的商队!」
「意思是要给我降关税吗?」叶芝道。
「除此之外,还有实打实的黄金,我会命人送到晨霜岭。」托马斯笑眯眯道。
「先谢过公爵大人。」叶芝顿了一下,道,「一位侯爵位高权重,血族不会善罢甘休,不知道公爵你有什麽想法?」
托马斯捏了捏下巴,含笑道:
「伦都竞技大会在即,这次国王陛下都会亲自出席,各路贵族自然也会到场。」
「【血蛛公】,自然也会藏身于这些贵族当中。」
「只要除掉这只蜘蛛,蛛网不攻自破,叶芝男爵,你觉得呢?」
「我也是这样想的。」叶芝故作为难,「只是我势单力薄,就算能查出血蛛公是谁,也没法将他战胜。」
「男爵不用谦虚,你和你的魔宠均是神选,连我都没看出,你竟然已经是四环。」
托马斯眼底闪过一簇精光,道:
「要是有能用上的地方,你尽管吩咐加尔文,我也会全力予你帮助。」
「我?」加尔文一愣,「我要做什麽?」
「跟着叶芝男爵好好学习。」托马斯严肃道。
托马斯没说的是,加尔文在叶芝身边,或许会比在他身边更加安全。
毕竟,托马斯深知自己时日无多,而叶芝……将来必定会成为,得让加尔文仰望的大人物。
『现在还不用与叶芝开战。』
托马斯眼神复杂,连他自己都分不清,到底是庆幸还是遗憾。
『等到血蛛公倒台,或是叶芝成为英雄级的那一天……不知道那时我还能不能上马迎战。』
叶芝本就有除掉血蛛公的想法,托马斯也算是个可靠的盟友。
「希望我们合作愉快。」叶芝微笑着伸手。
托马斯看了眼叶芝,同他握了握手,弗卡斯站在一旁冷淡观望。
加尔文微微一愣,揉了揉眼睛。
他依稀见到,在月光稀疏的旷野之上。
一头眼神阴鹜的狼王,与一头年富力强的雪豹,达成共识。
两者身旁,还有一头年迈的雄狮。
「那下一站去哪里?」加尔文插话道。
「金狮王城,伦都。」
叶芝眺望南方,仿佛见到一只巨大的猩红蜘蛛,趴伏在骸骨尸山之上,织着滴落鲜血的蛛网。
叶芝沉吟道:「不过,在那之前——」
加尔文道:「怎麽了吗?」
叶芝看向死刺血魔蛛的尸骸,微笑道:
「我打算先用它来做一顿宵夜!」
众人一脸震惊:???
钻牙叫道:「叶芝,你是否清醒?」
叶芝道:「你等下最好别吃!」
第246章 获赠庄园,伦都诗节
伦都的天空总是阴云密布,呈现灰蒙蒙的铁锈色。
淅沥小雨落在横跨泰晤河的石桥,亚麻衫的农夫推着板车,装满卷心菜和胡萝卜的麻袋上铺着一层羊毛毯。
「等到了集市,卖个好价钱,我回去给你炖蚕豆汤吃。」亚麻连衣裙的农妇戴着风帽,用手帕擦了擦农夫脸上的雨水,温柔地道。
农夫无声地笑了笑,他向来是寡言的,在集市上也不会叫卖,人人都说他内向,但他却娶了庄园马倌漂亮的女儿,她用公共炉烤出的面包,比贵族餐桌上的樱桃派还要香甜。
他没尝过樱桃派,味道想来和蘸了奶酪的面包差不多,听马倌说,这世上还有一群食飨师,只有他们烹调的食物才有资格摆上神祇的祭祀台。
农夫也想向神祇祷告,希望皮鞋匠答应让他的孩子成为学徒。那个皮鞋匠甚至识字,这实在了不起,只要卖了这些庄稼,孩子就筹齐了入门的银货。
板车的軲辘陷进桥上一处不显眼的石洞,农夫一个趔趄,摔倒在泥坑里。
「把女人和货留下,老东西,你就可以走了。」
农夫愣愣地抬头,他看见一夥山贼拦在石桥前。
山贼赤膊上身,纹着『旋转手臂』的标志,那是一种符号,一种在无数人噩梦里出现的符号。
「你耳朵聋了吗?」为首的山贼尤为高大,腰间揣着单手斧,抱着粗壮的胳膊,狞声道,「那就别怪我——」
山贼已无法说出接下来的话。
因为,他看见了自己的身躯。
山贼瞪大眼睛,天旋地转之间,自己的身躯依旧站着,鲜血从颈部的伤疤喷涌而出,头颅已不翼而飞。
嘭。
头颅落地,骨碌碌滚在马蹄脚下,一柄钢剑滴答鲜血,泛着寒霜。
山贼们脸色皆变。
那是一名身穿板甲的年迈骑士,虬须虎目,高大魁梧。
常人两手才能挥动的巨剑,在他手里就像一杆轻巧的木棍。
就连他的坐骑都披覆着具装!在衣不蔽体的山贼看来,具装板甲的骑士就如同天神下凡!
噗通!
山贼们皆双膝跪地,嚎啕大哭。
「骑士老爷,我们错了,求求您原谅我们吧!」
弗卡斯声音低沉。
「我要是原谅了你们,我就永远不会原谅自己。」
雨,雨势更大,冲散了血迹与腥味。
弗卡斯宽声安抚完农夫妇,在他们流着泪的感激声里折返,向叶芝低头禀告道:
「少爷,请恕我失责,耽搁了您的行程。」
叶芝摇了摇头,微笑道:「弗卡斯,你猛得就像一架高达。」
「高达是什麽?」弗卡斯不解道。
「是一种机甲,中世纪的板甲骑士,就是机甲战士。」叶芝胡言乱语道。
鸡架?
弗卡斯愈发地困惑了。
好在他知道少爷的脾气,总会时不时蹦出一些新奇的词句,所以没有深究,换了个话题道:
「再过一小时就能进入伦都了,少爷,王城不让飞行坐骑直接进入,我们还是得骑马赶过去。」
叶芝微微颔首,听同行的托马斯·加尔文义愤填膺地道:
「伦都境内居然也有劫掠之主的信徒!真不知道狮心骑士团在做些什麽,应该把贼窝全部铲除乾净才是!」
弗卡斯叹了口气:「强盗就像野草,割完一茬还有一茬……」
「狮心骑士团是御林军,不会轻易出动。」叶芝顿了一下,道,「我倒是听说,冒险者公会时不时会发布剿匪悬赏,一些猎魔人也会偶尔从村镇处接下剿匪工作。」
「猎魔人和冒险者的区别在哪里?」钻牙忽然问。
「呃……冒险者良莠不齐,很多农夫拿着草叉就出门冒险了,能最终活下来成为低环乃至高环的寥寥无几。」叶芝道,「猎魔人多半是有师承的,且一定是超凡者,获取魔药的路子也比冒险者多得多。」
「你怎麽问这个?」叶芝又道。
「我以前认识一位猎魔人,他热爱打牌,天塌下来也没有打牌来得重要,最后被暴民用草叉捅死了。」钻牙唏嘘道。
叶芝:「……草叉确实挺克猎魔人的。」
钻牙严肃道:「这说明,打牌害人!」
叶芝:「……怎麽还升华了呢?」
「说又说回来,你都不用挖空心思收集魔药素材,做个菜就完事儿了。」钻牙感慨道,「唉,也不知道这种天赋,你到底是从哪儿得来的!」
叶芝笑而不语。
答案是,有挂!
昨夜,叶芝制作了一道【蒜蓉粉丝死刺血魔蛛足】,把死刺血魔蛛格外健壮的一对蜘蛛腿掰下剖开,里面是红肉,烹饪完后就变得雪白晶润,搭配蒜蓉粉丝鲜香十足。
钻牙还真的硬气,说不吃就不吃,但止不住地吞咽口水。
托马斯公爵则是一副世界观被刷新的震撼。
任谁能想到,狰狞可怖的死刺血魔蛛,在叶芝手中竟能成为珍馐美味!
叶芝不应该是诗神神选的,他分明应当是神厨神选!
食用这道膳食之后,叶芝体内猩红斗气的力量种子再一次壮大。
目前。
叶芝已经可以凝聚出一缕微弱的猩红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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