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屠龙傲天
克里斯在杀富江的时候,脸庞上还挂着天真无邪的笑容。
被烧成了灰烬的富江凉透了,为自己的目空一切买了单。
但富江的故事还没有结束。
因为……
富江不是一个人,她不是一个人!
而且富江的记忆就和共享单车一样,也是能彼此即时共享的。
每次都会被男人以残忍肢解收场的富江,当然也并不缺乏作死的精神。
……
这天在霓虹的一处僻静的胡同里。
忽然传来了一阵女人凄厉的惨叫。
一个路人男刚好路过,听到女人的惨叫,见义勇为的精神立马发作,跑到惨叫声响起的地方一看。
不得了啊,光天化日下竟然有人杀人!
但见一个魁梧的暴力男手中握着一把锋利的匕首,正在一刀接一刀的朝着一位弱女子捅去。
女子惨叫连连,浑身都是血。
路人男见状发出了正义的大喝,连他都没想到竟然会把状若疯癫的暴力男给……吓跑了。
“小姐,你还好吧?”
暴力男丢下刀子跑路后,路人男扶起倒在血泊中的女子惊慌地问道。
女子白了他一眼。
喂,小哥,你眼瞎了吗,我这都被捅了十几刀,刀刀都是朝着要害。
这能好吗?
路人男随后也反应过来自己问了一个秀智商下限的问题,然后说道:“你伤的真严重,别怕,我马上去叫救护车。”
“别走,与其浪费时间去打120,还不如先带我去你家。”
脸上被割了一刀,鲜血淋漓的女子虚弱的说道。
去我家?
去我家干嘛?我家又不是医院啊!
路人男的正常思维只维持了不到三秒,就一把抄起重伤垂危的女子,回到附近自己的家里。
此刻路人男的脸上已经浮现出了黑眼圈。
但普通人却看不到他脸上的异常。
毫无疑问,被路人男救下的女子,就是集天下女性的缺点于一身的极品女人。
富江。
既然遇到了富江,路人男也不再是路人男。
现在他成了舔狗男。
富江血流不止,奄奄一息,舔狗男再次表示要送她去医院。
但富江知道自己的大限要来了,再次拒绝了舔狗男要送她上医院的提议,嘱咐他等自己两腿一蹬咽了气,就把尸体运到山上挖个坑给埋咯,千万不要被任何人发现她的尸体。
切记一定要把她的尸体埋好,可不能被人发现送到火葬场给火化了。
顶着旁人看不见的黑眼圈的舔狗男已经完全告别了正常人的思维,等富江一咽气,就开上自己的那辆二手小破车,寻了最近的一处深山老林,挥汗如雨,挖个坑把富江埋了。
我为什么要遵照那个女人的遗言去做?
不是应该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谋杀案的吗?
我在做什么?!
埋好了富江,舔狗男的眼中短暂的闪过了疑惑。
大概是因为富江死了,对他的影响力有所减弱。
正要拍拍屁股掉头离去,舔狗男忽然听到了从埋了富江的土里,传来了她的声音。
富江在大叫快把她挖出来,快快滴,她在土里都快要闷死了。
你不是已经被乱刀捅死了吗?
难道是鬼?
我遇到鬼了,好害怕啊!
舔狗男才不会产生这样的想法。
他已经不是正常人了,所以理所应当的又把富江瞎几把折腾的从土里又刨了出来。
富江没有复活,一脸死相。
但在她被刀捅了个稀巴烂的胸口却传来了富江的声音。
舔狗男撕开衣服一看,一张人脸跃然眼前。
那是富江的脸。
人脸吩咐舔狗男用刀子把她从富江的身躯上挖了下来,就迫不及待的说道:“给我烧了她的尸体,要快!”
舔狗男的眼中浮现出了犹豫,“不行,我承诺过她,绝对不会烧掉她的尸体。”
屁的承诺!
还不是因为老娘现在只有一张脸,而眼前的男人肯定不会对一张脸爱得死去活来,这才遭到了他的拒绝。
人脸见使唤不动舔狗男去烧掉富江的尸体,也只得暂时作罢,吩咐舔狗男把她带回家,先苟起来把其余的部件长齐了再说。
“哈依!”
舔狗男遵命,把人脸带回了自己的蜗居。
然后他就过上了被人脸颐指气使,随意使唤的,自己给自己找了个祖宗的美妙日子。
舔狗男每天都被人脸变着花样折腾。
“啊啊……可闷死我了!这房子又破又窄,真不是人住的地方!我想上街逛逛,快带我出去!”
这天人脸又开始瞎几把折腾舔狗男了。
第五五零章 富江的敌人是富江
舔狗男憔悴着一张脸,逆来顺受的把人脸藏在一个包袱里带到了街上。
没过多久人脸又来事了,不顾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就嚷嚷着让舔狗男带她去最高档的珠宝店给她买最贵的珠宝。
舔狗男表示他买不起珠宝,但可以带人脸去看一场红遍了霓虹的美少女歌姬。
麻宫雅典娜小姐的现场演唱会。
正在巡回演出中的麻宫雅典娜,今天刚好在舔狗男居住的城市召开了演唱会。
舔狗男可是麻宫雅典娜的无数粉丝之一。
曾经是。
在遇到了富江后,现在的舔狗男心中任何偶像都只能靠边站了。
“你个穷逼!”
人脸讥讽了舔狗男一句,就被他带去了人山人海,欢呼声震天响的演唱会现场。
麻宫雅典娜的歌声不仅好听,而且正能量满满,但人脸听了却是索然无味,还大放厥词。
要是她的身体长出来了,由她上台演出混个偶像来当当。
什么麻宫雅典娜,李香兰的都只能滚一边玩儿去。
富江唱歌肯定唱不过大黑猫事务所的头牌歌姬麻宫雅典娜和李香兰,但她魅力无敌啊。
“也许去大黑猫事务所当个偶像也不错,只要当了偶像也不用跟着这没出息的男人住蜗居吃狗食,而且还能再次遇到地狱乐队那一大一小两位帅哥,嘻嘻嘻嘻嘻嘻!”
富江也是很犯贱的,对于不鸟自己的帅哥美男始终是念念不忘,却把对自己言听计从的舔狗往死里奴役,一点都不怜惜这样的男人。
暂时再忍忍,现在身体还没有长齐全,还离不开那个没出息的男人,等身体长出来再一脚把他踢开也不迟。
转着这样的念头,人脸离开了麻宫雅典娜的演唱会现场,吩咐舔狗男把她带回了蜗居。
“杀了她……快去杀了那女人!”
回家没多久人脸就突然扯着嗓子瞎几把叫唤,满脸的惊惧。
“那女人……是指谁啊?”
被尖叫起来的人脸吓了一个大屁蹲的舔狗男,理解不能的问道。
“就是你之前埋在山里的那个女人!可恶啊!要是你听我的烧掉了她的尸体,又怎么会让我遇到这档子麻烦事!”
人脸非常生气的冲着舔狗男喷口水。
“我明白了!”
舔狗男立刻行动起来,开着二手小破车前往几天前掩埋富江尸体的深山密林。
随着人脸长得和富江一模一样,并且脑袋下面还连上了一截就和人参一样的袖珍身躯。
舔狗男彻底沦陷,早把对富江的承诺忘在了九霄云外。
但他来到掩埋富江尸体的地方时却扑了一个空。
除了一个被挖开的大坑。
躺在里面的富江尸体呢?
复活啦?!
舔狗男无功而返,就看到人脸脸黑的比非酋更非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