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屠龙傲天
蒋锋秀了一把吐口水杀人,就让这个古代的女人浮想联翩,将她征服了。
比起项少龙,更加的死心塌地。
等到女人穿好粗布麻衣的古服,蒋锋才开始与她互动,聊着一些早已知道的话题。
这位被蒋锋英雄救美的女人,自然就是《寻秦记》中项少龙来到战国时代,被他碾压的第一个女人。
美蚕娘。
以蒋锋的眼光,美蚕娘只能算是一般的美女,但她的身份仅仅只是一个偏僻村落中的村姑。
村姑就那么美了,身材就那么好了,这个世界美女的质量可想而知。
蒋锋会心一笑,知道这一趟可是来对地方了。
他不在约束自己,在美蚕娘的期盼中,一起搬运仓库。
美蚕娘魂飞天外。
她从来就不知道,一个男人的库存,竟然会是无穷无尽的,可把她累死了。
过了几天饭来张口,一天都要穿好几次裤子的嗨皮日子,蒋锋算准了时间,便带着美蚕娘离开了她居住的桑林村,前往附近的集市。
过去美蚕娘要赶集,只能步行,即使靠着赵国修建的运兵道,也需要走四个时辰。
蒋锋抱着她,一个瞬间移动,就出现在了集市外的偏僻地段。
美蚕娘震惊的都不能思考了,又想起自己认定的男人可是上天降下的神人,光靠吐口水就能夺人性命,有这样神乎其神的手段,理所应当才对。
朝集市走去的路上,有不少赶集的骡车,许多农民模样的汉子,友善地向蒋锋打招呼,同时目光惊异,相对美蚕娘的美丽没有表示太大的惊异。
这个世界现在可是战国七雄的时代,饱受战乱之苦的人们对于奇装异服的接受度远高于之后的时代。
人们之所以对蒋锋感到惊异,是他肩膀上的大黑猫。
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黑色的老虎小崽子,能像猴子一样的蹲坐在人的肩膀上,当然要看稀奇啦。
至于美蚕娘,既然连赶集的农人都不会对她的美丽感到惊讶,多看一眼,又一次证明了《寻秦记》世界的美女质量之高。
美蚕娘这样的,只能说还不是稀罕的那一类美女。
第九四六章 去邯郸
通往集市的道路上。
除了赶集的农人,又有数骑快马飞驰而过,都是古代武士装束,马上挂着弓矢剑斧一类武器,但却非军人。
路上的人都赶紧躲在一旁,除了蒋锋。
蒋锋可没有给人让路的习惯,但是那些骑着马的古代武士,也没有“刹车”的想法,竟然直直的朝着他和美蚕娘撞过来。
美蚕娘吓得尖叫。
“自寻死路。”
蒋锋神情不变,高高跃起,在武士们骑着马从他身下飞奔而过的同时,双手一伸,使出南斗圣拳,将他们的人头收走了。
至于美蚕娘,早被蒋锋挪到了路旁,免得身上沾血。
武士们无头的尸身喷着血,骑在马上又奔行了一段距离才从马背上掉落。
大黑猫:“蒋锋,本猫的爪子也开始痒了。”
“下次再有不开眼的,你去撕了他们。”
蒋锋当然不会厚此薄彼。
他盘算了一下,现在使用的力量,在《寻秦记》人们的眼中也是很震撼的,但还在理解的范围内。
如果被当地土著当成神明崇拜就不好玩了,蒋锋现在是要享受扮猪吃虎的乐趣。
没有主人的驾驭,马儿们跑着跑着就停了下来,蒋锋走了过来,从挂在马身上的武器中选了一把最好的青铜长剑。
战国晚期,随着铁制兵器的发展,青铜兵器开始逐步走向衰落。
而铁制兵器虽然已经出现,但尚未为列国所广泛使用,金属工艺也未尽成熟。
在这个阶段,青铜兵器依然是战争的主力,也在民间广泛使用。
其余的马匹武器,蒋锋也没有浪费,带在身旁,等进入集市后再处理掉。
十多分钟后,两人一猫终于到了市集。
“蒋爷,看那边,那群汉子就是土霸焦毒的兄弟。”
才踏入市集,美蚕娘就伸手指着十来个一看便知是地方流氓的彪形汉子对蒋锋说道。
焦毒就是那位裤子都没来得及脱下来,就被蒋锋一口唾沫吐死的男人。
和原剧情不同,美蚕娘可一点都不虚焦毒的马仔,因为她的男人可是神人,待在蒋锋身旁,令她前所未有的感到安全。
“不要理会他们。”
蒋锋看都没看对方,吩咐美蚕娘带他去找商贩,把战利品处理掉。
美蚕娘找到了她熟识的商贩,开始交易的时候,蒋锋被找上门来的,焦毒的马仔们重重包围了。
流氓们大声质问蒋锋,他为什么会和他们老大看中的女人搞在了一起。
他们老大焦毒,又去了哪里?
“你们大哥在美蚕娘面前脱裤子,已经被我宰了。”
蒋锋一如既往的有问必答。
蹲在他肩膀上的大黑猫,已经开始兴奋了。
流氓们纷纷抽出兵器,要把蒋锋和美蚕娘剁了,为他们老大报仇。
“大黑猫,我允许你撕掉三个人,其他的归我。”
蒋锋抽出了新到手的青铜长剑。
“喵,这和之前说好的可不一样。”
大黑猫抗议。
这时街上的人纷纷惊觉有械斗发生,围了上来乱哄哄的看热闹。
“我开始了。”
蒋锋把自己的实力压低到当地人还能勉强接受的程度,使出了剑仙李煜的绝世剑法。
《青莲剑歌》。
大黑猫也高高跃起,朝着三个流氓使出了它最爱的《南斗水鸟拳》。
当美蚕娘拿着一大袋铜币出来的时候,蒋锋一剑一个焦毒的兄弟,已经把架打完了。
在他的周围,躺着十多具尸体,还有几具尸体被分了尸。
那是大黑猫的杰作。
周围看热闹的都震惊极了。
尤其是大黑猫的表现,几乎颠覆了他们的世界观。
那么小的一个像老虎的东西,随随便便就能把一个壮汉撕了。
就和撕一片叶子一样简单。
这是哪来的凶兽?
要是那小小的凶兽发狂……
已经有不少胆小的脚底抹油溜了溜了。
周围鸦雀无声,蒋锋看了看自己手中染满了血的青铜长剑,剑刃上出现了锯齿一样的缺口。
“才砍了十几个人就缺口了?这把剑即使放在这个世界,看来也只是寻常货色。”
蒋锋随手扔掉快成了一把锯子的青铜长剑。
“这位壮士,请听在下一言。”
这时在沉默的人群中,响起了一个激动的嗓音。
人群中走出了一个华服高冠的男子,来到蒋锋面前,行了一礼,姿态放得很低。
正是剧情中赵国的大豪商,乌氏倮的十二仆头之一的陶方。
对于项少龙,陶方绝逼是贵人。
如果不是在初始阶段跟着陶方混,就没有后面项少龙的飞黄腾达。
就和看中了项少龙一样,陶方也想招揽蒋锋。
不同的是,陶方招揽项少龙,只是为了他自己,毕竟这个阶段项少龙展露出来的能力,也就值给大豪商的仆人头子当马仔的价。
但是蒋锋不一样,陶方可是惊为天人,很有自知之明。
像他这样的仆人头子,是没资格招揽蒋锋这样的奇人异士。
所以他是为自家的老大,乌氏倮招揽蒋锋。
也不能说是招揽,应该是把自家老大引荐给蒋锋,恳求蒋锋同行,随他去赵国邯郸,奉为座上宾。
蒋锋自然没有不同意的道理,他本来就要去邯郸,在参与剧情的同时,继续碾压赵国的美人们。
话说在《寻秦记》,姓赵的美人绝壁是最多的。
对于蒋锋的决定,美蚕娘无条件服从。
即使蒋锋没有神人的身份,只要他是个男人,带着凶器,美蚕娘都会乖乖听话。
在她的观念中,男人的说话就是命令。
对于这样的风俗,蒋锋龙颜大悦。
“你去给我找一把长剑,最好是秦国出产的军用品。”
蒋锋才不会像项少龙那般,对陶方客气,用主子对奴才的口吻向他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