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秋溟
这次宁欢带来的危机,虽然危险重重,但是最终,结果却相当美满。
霄魂客栈一共八人,当然,如果算上霍萤的话,就是九人。
如今五个在江湖榜上有名,分别是第七的方别,第三十八的端午,第三十九的黑无,第四十九的商九歌,第一百的盛君千。
另外何萍身份特殊不参与排名,但是宁夏和薛铃,宁夏真要说起来,现在是有一百到八十这个区间的排名的,薛铃稍微弱一点,大概是乙榜前五十的水准。
这不叫兵强马壮?什么叫做兵强马壮?
或者说如果方别真的有心思,那么现在占山为王,从实力上讲,这就是又一个江湖名门。
虽然说——这个江湖名门大多数都是挖别人的墙角。
“我的计划吗?”方别笑了笑,看着何萍:“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这次发下来的,除了这江湖榜之外,应该还有任务结算吧?”方别问道。
何萍点了点头。
将从铜管中取出来的另外两张桑纸递给了方别。
方别取过,静静打开。
两张。
“地字号任务完成。”
“任务名称:解救蜂巢成员宁夏。”
“任务介绍:宁夏自罗教叛逃之后不幸落入前师尊宁欢手中,必须尽快将其解救。”
“任务完成评级:甲下。”
“任务奖励:刺客积分一百七十分,纹银三百五十两。”
方别静静将这张任务总结看完,然后目光才移向下一张纸。
“天字号任务完成。”
“任务名称:杀死悲苦老人宁欢。”
“任务介绍:悲苦老人宁欢自西域来到中原,危害武林,生灵涂炭,人人得以诛之,故下令将其刺杀。”
“任务完成评级:甲中。”
“任务奖励:刺客积分七百分,纹银一千三百两。”
方别将这两张纸都看了两遍以上。
然后悠悠叹息:“所以,我现在应该是银蜂了没错吧?”
事实上方别才刚刚升到了铜蜂,这次做完这个天字号任务,就马上升到银蜂。
只能说,这天下真的只有一个宁欢。
“其实已经快金蜂了。”何萍看着方别说道。
方别轻轻咦了一声。
“刺杀宁怀远,积分五十分,跟踪空悟,积分七十分,诛杀黄河十七盗,积分十五分,调查商九歌,积分十五分,调查苟杂中,积分四十分,刺杀宁夏,积分七十分。”何萍静静开口说道,一字一顿,清晰无比,毫无纰漏。
何萍身为引蜂人,对于手下的蜂巢刺客每一个任务当然应该牢记在心,更何况何萍只有这样一组蜂巢刺客。
“一共是二百六十分。”方别静静回答道。
在何萍说出第一个数字的时候方别就开始计算,等到所有的数字都说出口的时候,方别也已经算出了最后的答案。
当然,这样的简单加法,真的是基本操作。
“是的,一共是二百六十分。”何萍点了点头:“五十刺客积分从木蜂升级到铁蜂。”
“一百五十刺客积分从铁蜂升级到铜蜂。”
“五百刺客积分从铜蜂升级到银蜂。”
“而银蜂升级为金蜂,则需要一千五百刺客积分。”
“当然。”何萍说到这里顿了顿:“至于金蜂升级为玉蜂,我们都知道的。”
“需要一万刺客积分。”
杀一个宁欢给七百分,当然,宁欢的标准分是五百分。
那么一万刺客积分就需要杀二十个宁欢才够。
道理是这个一个道理。
“解救宁夏是一百七十分,杀死宁欢是七百分。”方别看着何萍继续说道:“二百六十分加一百七十分再加七百分,一共是一千一百三十分。”
“简单按照总分来计算,铁蜂需要五十分,铜蜂需要两百分,银蜂需要七百分,金蜂需要两千二百分。”
“我现在一共是一千一百三十分。”
“所以我银蜂了。”
“对吧?”
第十一章 都赖方别(盟主加更)
所以我银蜂了对吧?
方别这样平静说道。
并没有太多的惊喜和意外。
因为本来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杀死宁欢进入江湖榜甲榜第七,相比之下,一个区区银蜂是真的有点不够看。
怎么说呢?
事实上,理论上要杀死二十个宁欢才能升到玉蜂,但这毕竟是理论值,萍姐和秦都是玉蜂,也没有见到江湖榜上被清空一遍。
当然,萍姐从十六岁杀到二十九岁,杀了整整十三年,才慢慢从木蜂杀到玉蜂的。
“是的。”何萍点了点头,然后从口袋里拿出来一对银白色的令牌,将其中一个扔给方别:“你的,还有林雪的。”
方别用左手接过令牌,在手中把玩了一下。
银蜂的令牌当然就是纯银制成的,在手中把玩起来沉甸甸的。
换句话说,银蜂令牌也终于值一点钱了。
毕竟这么大的银疙瘩,是真的有十两重了。
背面是虚化的蜜蜂翅膀,隐隐可以看到一个蜂巢的图标,正面则刻着一些复杂看不清楚的纹路,单论做工而言,银蜂的令牌和之前的木蜂铁蜂铜蜂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在防伪和确定身份上,令牌也有了更多的花样,因为银蜂在蜂巢中,真的已经开始享有大量的特权了。
方别在手中将这枚令牌看了片刻,然后抬头看向何萍:“成为银蜂之后,就不需要固定在一个驻地执行任务,而可以任意在蜂巢指定的范围内逡巡。”
其实之前就有过先例,杀商九歌的时候,任务在洛城被何萍拦下来,于是蜂巢就提升了商九歌的任务等级,直接提升到了天字号,然后调动一组金蜂三组银蜂前来围杀。
而作为反例,这次宁欢事发突然,也打了一个蜂巢措手不及,所以蜂巢接连骚操作,强行将方别提升为铜蜂,然后以特殊规则——当前驻地情况下,铜蜂可以参与天字号任务,最终把任务下发到了方别的手里。
怎么说呢?
只能说办法永远是比苦难多。
只要蜂巢愿意,那么骚操作就是层出不穷的。
何萍看着方别,点了点头。
之前那三对银蜂可以来洛城执行任务,换句话说,如果方别想的话,方别也可以离开洛城。
“那么我们也可以走了。”方别看着何萍,认真说道:“虽然说我还是挺喜欢这里的。”
“但是鉴于有些事情发展的实在太快了,现在想不走,恐怕也得走了。”
“嗯。”何萍嗯了一声。
这就是方别反复向何萍征询意见的原因。
就像何萍说的那样,方别其实早就考虑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了。
但是他必须征求一下何萍的意见。
因为方别已经打算离开洛城了。
“只能说所有的事情都是慢慢从小事发酵的。”方别笑了笑:“当初我杀宁怀远的时候,可真没有想到后面还会牵扯到那么多的事情。”
“但是这一切既然发生了,就只能随机应变,走一步算一步。”
“所以这个世界上,想要安安稳稳,就不要去沾染因果。”
“可是偏偏刺客就是最沾染因果的职业。”
“所以这天地间的刺客大多数都活不长。”
方别难得地开口说了这么多话。
何萍这次没有回答。
“所以走吧。”方别看着何萍,继续说道:“趁这次的风波尚且没有来到洛城,趁我刚好银蜂。”
“在一切开始之前离开,避免更多的风波和因果。”
何萍点了点头,淡淡道:“其实我挺喜欢这里的。”
八个月前在燕京的风雪中,两个人乘坐马车一路来到这个小城。
八个月之后,就要被迫离开这里。
虽然说之间确实经历了许多,也收获了许多,但是也到了不得不告别的时候。
“我也挺喜欢这里的。”方别看了看窗外。
然后在床上一个翻滚下床。
少年的手依然被包成粽子,方别走到窗前看了一下窗外。
窗外是小小的静谧的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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