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秋溟
“况且现在洛城的蜂巢组织架构已经接近全毁,这个锅最后肯定要扣在我们头上。”
“所以那该怎么办?”薛铃忍不住说道。
现在的薛铃,已经完全把自己当做霄魂客栈的一员了。
“打呗。”方别笑了笑说道。
“打?”虽然说方别之前已经说过了打这件事情,但是现在再提起来,薛铃还是有点不可思议:“打就可以了吗?”
“如果打架不能解决问题,还有什么能够解决问题呢?”方别笑了笑:“吵架吗?”
“总之,决斗这种事情,还是有它存在的意义的。”
“等到了西湖小筑,肯定要被骂,骂完之后就是算账,总之都是一些很无趣的事情,虽然说这也是江湖的一部分,但是无趣终究还是无趣。”
“不过还好,蜂巢是一个可以用拳头说话的地方,所以我想商九歌一定很喜欢这里。”
薛铃在静静听着,没有插话。
“蜂巢有个规矩,叫做王者之争。”
“你知道吗?”
“在一个蜂巢中,事实上蜂后与普通的工蜂并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哪一只工蜂运气好被安排上了王台上,给它喂食蜂王浆,那么它就能够最终生长发育成蜂后。”
“但是一个蜂巢之中,同时最多只有一个蜂后。”
“如果两只蜂后同时破茧,那么它们就会立刻展开不死不休的决战。”
“在这个决战的过程之中,所有的工蜂都会在一旁围观,而不会参与其中。”
“直到一只蜂后获胜之后,工蜂们才会蜂拥而入,将新王抬上为它营造的宫殿之中,而将死去的蜂后的尸体随意抬走丢弃,乃至于啃食。”
“这是无比高效的决斗方式。”
“而在我们蜂巢,这样的决斗方式同样也有。”方别带着平静的笑意说道:“蜂巢内部不论有什么矛盾,最终都可以通过蜂王战来解决。”
“胜者为王败者寇,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
“到时候,无论秦那边如何发难,总之,蜂王战就是最后保留的手段。”
薛铃听明白了。
“那么有谁会出战?”
薛铃大概明白,自己一定是会出战的,否则方别不会这样说。
“你。”方别点了点头说道。
“黑无。”
“还有萍姐。”
“三场吗?”薛铃看着方别,所以说有三个蜂王战吗?
这不是有点成何体统的样子。
“而且萍姐也要出手吗?”
“真的没有关系吗?”
对于萍姐不能随便出手的事情,在霄魂客栈内部随着方别的多次有意无意地行动体现,已经不是秘密了。
“是的,三场。”
“还有,萍姐必须出战。”方别看着薛铃,静静说道。
第七十二章 可以输
萍姐必须出战。
薛铃就不怎么能够想到萍姐必须出战的理由。
因为在薛铃看来,就算方别说自己没有萍姐强,但是整个蜂巢之中,能比方别更强的,差不多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吧。
现在的薛铃差不多相信,就算方别遇到秦,应该也不会落於下风。
所以萍姐有什么必须出战的道理呢?
明明之前方别一直在避免何萍的全力出手。
“为什么?”薛铃忍不住问道。
“因为这就是理由。”方别看着薛铃说道:“只有萍姐可以,其他人都不行的战斗。”
“好吧。”薛铃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其实我完全不懂,但是我必须要装作自己懂了。
“为什么是三场?”何萍继续问道。
“因为蜂翅一场,蜂针一场,然后引蜂人也要打上一场。”方别这样淡淡说道。
“三局两胜?”薛铃继续问道:“以及不能一个人打三场吗?”
“虽然说一串三是真的很美妙的事情,但是不行。”方别说道:“因为遇到矛盾就要解决矛盾,能打三场可以解决的矛盾,肯定要比一场来的简单。”
“那我真的可以吗?”薛铃又提心吊胆起来了。
不是薛铃没信心,而是方别之前已经说过了这次都会有谁一起去。
方别,薛铃,黑无,还有何萍。
另外三个都是货真价实的强一品,薛铃挤在其中,那就是真的可怜弱小又无助,并且还不能吃。
“要不要把商九歌叫过来?”薛铃建议道。
“你是我的蜂翅啊,自信点。”方别叹了口气说道:“以及商九歌不行,这种场面商九歌不能来,她可能会太兴奋了控制不住自己。”
薛铃愣了愣,才发现其实也是。
方别这次挑选的人,都是属于那种比较冷静听话的人,这样的话,到了西湖小筑之约,即使说局面再怎么难看,自己这边也不会失控。
“以及商九歌是蜂针。”方别又补充了一句。
这下薛铃才反应过来。
是的,商九歌是蜂针。
霄魂客栈目前有三个蜂翅,宁夏,薛铃,以及盛君千。
以及看着身为蜂翅的盛公子真是有点抱歉了。
但是这三个蜂翅中,薛铃反而就是不怎么显得弱势了。
盛君千不来,并且来了很容易吃瘪。
宁夏是有些不方便。
这样一来,薛铃自己反而就真的是最好的人选了。
“好吧。”薛铃点了点头:“那我尽力。”
这样说着,薛铃叹了口气:“反正我皮糙肉厚,应该不会被打死吧。”
让一个十七岁的少女来说她自己皮糙肉厚,真的是很失礼的行为,但是偏偏薛铃又真的是皮糙肉厚的选手。
“我看着,没有人能把你打死的。”方别静静说道:“但是,你可能会被打的挺惨的。”
“挺惨的嘛?”薛铃看着方别:“我们的对手,就是秦吗?”
“他也会派出来一个蜂针一个蜂翅以及一个引蜂人对等战斗吗?”
“是的,蜂王战分为先锋战,中坚战,和大将战三场,第一场先锋战就是蜂翅之间的对决,中坚战则是蜂针对蜂针,因为蜂针才是一组蜂巢刺客最强杀力的体现。”
“接下来就是大将战了。”
“大将战当然就是引蜂人之间的对决了。”
“那么谁会和萍姐打呢?”薛铃忍不住问道。
方别笑了笑:“还能有谁,当然是秦了。”
“秦?”薛铃惊了个呆:“他不是玉蜂吗?”
“所有的玉蜂同时都是引蜂人。”方别静静解释道:“或者说,是有权力招收大量麾下刺客,并且发布任务的人。”
“所以说,玉蜂在蜂巢内部,才算的上是一方诸侯。”
“这样啊。”薛铃点了点头,然后突然意识到了点什么:“那么萍姐……”
萍姐在当玉蜂的时候,似乎并没有营造自己的势力范围?
“是的,萍姐那个时候事实上是被秦所压制的。”方别看着薛铃说道:“虽然说秦的实力并比不上萍姐,但是秦依旧是非常强横的一品境高手,并且他更善于谋划,算得上是智勇双全的类型。”
“所以说直到萍姐正式退休为引蜂人,选择我作为她的蜂针之后,霄魂客栈才在机缘巧合下发展到今天的地步,也就有了和秦掰掰手腕的能力。”
薛铃点了点头。
是的,机缘巧合。
其实方别并没有真的处心积虑找合适的人选加入过。
因为萍姐之前说过,她和其他引蜂人最大的区别就是,她并没有自己的蜂巢训练营,可以直接从中选拔优秀的苗子,从小培养以变成自己的得力助手。
萍姐有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方别。
当然方别也没有让萍姐失望,以自身的努力成了萍姐当之无愧的SSR。
自己算是自投罗网送上门来,端午其实来的不情不愿,方别硬着头皮才接受,并且现在都只是霄魂客栈的编外人员。
宁夏和黑无原本是作为敌人上门的,商九歌则是自己上门来卖兔子的,盛君千的到来就是比较微妙,原本以为盛公子锦衣玉食,啥都不缺,应该会看不上自家的这个霄魂客栈。
但是可能盛君千就真的看上蜂巢发老婆这一点了。
你看现在,盛君千不就和商九歌愉快地一组了?
哪怕说到现在还没有真正完成过一次任务。
不过千九组的名号差不多已经打出来了。
“所以,我可以输吗?”薛铃在小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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