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参江
“谁不知道本官最懒,你还是直接说吧,我听着。”
“是。”
这刘千户显然是个干实事的,他合起册子,对之前的战斗记录竟是熟记于心。
“好叫江大人知道,自五岳剑宗的风清华与魔门的独孤正阳一战后。
正魔双方已经经历了大宗师级别的战斗一十三场,宗师级别的战斗八十六场,恰好共计一百场。
也是巧了,魔门和正道此刻双方胜负场是一样的,都是五十场。
不过在大宗师级别上,魔门暂时领先,正道落后。
在宗师级别上,则是正道领先,魔门落后。
当然,这不算江大人白日里与魔门的那一战。
江大人是我们朝廷的人,属下便没有计算在内。”
“自然不必算我。”江平无所谓道,“本官都不做大哥好多年了。”
他又摸了摸下巴,念叨道:“看来战局颇为焦灼啊。”
“对了,双方死伤如何?”
刘千户只是略作回忆,便计算完毕。
“回大人的话,其中魔门当场身死五十七人,重伤二十六人,轻伤十六人,一人无伤。
正道那边当场身死六十三人,重伤十六人,轻伤十九人,二人无伤。”
“正道功法多是中正平和,越是后来,功力越纯,魔道功法则喜欢剑走偏锋,伤人伤己,但威力巨大。
所以突破大宗师后,一向是魔道战力领先,但在宗师境界,由于后遗症严重,一旦不能一鼓作气突破,反而要落后于正道宗师。”
一旁徐正元抓住机会解释道。
见江平闻声看来,他也是露出一个善意的微笑。
江平对他点点头,盯着下面的战场说道:
“看这情形,他们也快打完了。”
“公公,吩咐下去吧,待到天亮,他们的宗师战和大宗师战过后,恐怕就会直接决战开启,等不了太久的。”
海公公一愣,疑惑道:“何以见得?”
说完之后,他又补充了一句道:
“江老弟非是咱家要怀疑你,按照规矩,最后的决战该是第三天才对。”
江平默默翻了个白眼,以一种过来人的语气感慨道:
“那公公又是什么错觉让你觉得他们是讲规矩的人?”
“这?”
海公公有些迟疑。
“我可是提醒过了,到时候要是让人跑了,那就是公公你的事了。”
江平掐了掐手指,指着暗淡无光的天空道:
“反正我夜观天象,看到此地血光大冒,情况就是个这么情况,信不信都是公公你自己的,反正你才是老大。”
“王千户。”
海公公下定决心。
“属下在。”
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壮汉抱拳而出。
“吩咐下去,让弟兄们都准备好,家伙什全拿出来,精神点,待到信号一出,十二个时辰内,谁都不准出山。
谁放走了一个,就拿自己的脑袋来补。”
海公公冷眉下令,说到最后一句,更是杀气四溢。
要是真如江平所说,正魔决战提前打响,到时候整个天柱山都是正魔战场,他们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恐怕人打着打着就全打跑了。
到时候治罪下来,他这个首席指挥官那是责无旁贷。
他这个东厂督主的位置,宫内可还是有好几个老伙计盯着呢,当初他能上位,也是靠着跟陛下的一份香火情。
所以他更不能办砸了。
“是!”
王千户领命下去。
“等一下。”
海公公想了想,又叫住人,加了一句道:
“还有通知秦魏二国的最高长官,将江大人的推测告诉他们,若是人从他们把守的方向跑了,可怪不到我们头上。
好了,现在下去吧。”
“属下告退。”
王千户再次抱拳,手扶腰刀,快步离去。
“江老弟,咱家已经按你说的吩咐下去了,你看可还有什么遗漏的?”
海公公满脸笑容,隐隐带着一丝讨好之意。
江平摇摇头道:
“公公,这可不是我的吩咐,分明是你目光如炬,一眼就看出来正魔之间躁动的情绪,提前做好了准备。
这份功劳当然是你的,我们这些下属,不过照你吩咐罢了。”
说着,他给了海公公一个肯定的眼神。
他可没骗海公公,按照他收到的风声,不管是正道还是魔门,都没打算按规矩办事。
毕竟不管是谁胜了,那肯定是气势如虹,不一鼓作气拿下,难道还打算先来个冷静期。
到时候什么激情都没了。
所以谁胜了,谁就是发动决战的先手。
这个功劳他让给海公公,也算是投桃报李,反正他又不可能升职了。
海公公收到眼神,自觉领会到了江平的意思。
看来这位江老弟是提前收到了什么消息,再想到他的背景和实力。
他顿时对江平另眼相待起来。
江老弟会做人啊!
明明有这么强的实力,可是对他竟然比以前还要客气了。
这样的好同事,他不珍惜,不呵护,难道还准备换个刺头来代替他吗?
什么都不说了,以后谁要说江老弟不对,那就是和他海大贵作对。
“江老弟,多谢了!”
海公公拍着江平的肩膀,重重感谢道。
“客气了,咱两谁跟谁啊。”
江平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
“对了,我还有点事,就偷偷懒,先溜了。公公,这里就一切交给你了。”
“什么?”
海公公还没反应过来,就看着江平三步并作一步,啪啪两步就跑了,那动作简直比兔子还快。
可他怎么都说不出挽留的话来。
人家刚才都那么客气了,他怎么能用上司的语气去命令人家呢?
而且,他还欠着一百万呢。
一想到这个,海公公就差点流出泪来,连江平跑得这么快的原因都来不及深究了。
好几年的努力和奋斗啊,一朝尽丧。
赌狗该死!
第五八六章 异地吃瓜
天色渐白,却不见阳光,厚厚的云层自远方飘来,遮蔽了天空,似乎在预示着什么。
江平抬头看天,只觉一股风雨欲来的气味弥漫在空中,连手里的地瓜都不香了。
他手里捧着刚刚烤好的地瓜,来回倒腾着,直到表皮微凉,才把它交到程大小姐手上。
此刻的他们正在天柱山不远处的一座被遗弃的猎人小屋旁。
地瓜也是野地瓜,江平过来时,顺路挖出来的。
离开天柱山后,江平就跑到了程大小姐和东的临时住所。
顺便提一句,慕容仙仙此刻正睡在猎人小屋内,安葬好独孤正阳后,她就因为伤心过度,疲惫地睡了过去,一直未醒。
程琳儿接过地瓜,动作熟练地剥皮吃肉,表皮焦黄,泛着一丝油光,中心橘红色的地瓜肉冒着腾腾热气,让她把小嘴吃得一片乌黑。
“好吃,哼哼!”
程琳儿哼哼两声,让地瓜肉在口腔内翻滚变凉,然后咀嚼吞下,甜丝丝的味道划过喉咙,温暖了整个胃,连人都变得精神起来。
“江平,为什么你烤的地瓜都可以这么好吃?”
她嘴角咧开,配合着嘴唇的碳黑色,更显得牙白亮眼,此刻笑得有些没心没肺。
在江平身边,她根本不需要动脑子,只需要当个傻乎乎的女人就好。
喜欢一个人,就是把自己的所有交给他,包括脑子。
这就是爱情使人变傻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