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从前有只小灰狼
轻的像是鹅毛拂过山岗,蜻蜓在水涧跳动,蜘蛛轻震蛛丝。
当然也不怪他,这本书差不多和黄金一个价了。
当然说回剧情上。
萧景玄在看到这本书的第一眼思绪仿佛就回到了当初看女房客的时候。
这熟悉的第一人称。
只是在这本书里,那个“我”,不算是主角。
伴随着这本书所描写的“我”,在这本书的视角中,萧景玄仿佛成了“我”,成为了这位采风人。
在他的视角里面去领略,一个叫做:富贵的老头子之一生。
而说起这个:我。
必须得念道念叨。
首先,先说说为什么会用“我”这个第一人称视角开篇,在这本书的作者余华老师,当然也可以叫做“潦草小狗老师”在创作这本书的时候。
他并不是用“我”的视角来描写的。
但其他视角用了很久,写了一堆稿子,余华老师总感觉有点不对劲,接下来换成这“我”的第一视角后,余华老师如有神助!
那叫一个文不加点。
接着,再来简单介绍一下“我”,以这个“我”的妙用。
小说中最先出场的是“我”——采风人。
“我”一上场便是介绍自己的年纪(比现在年轻十岁)、工作(去乡间收集民歌)以及爱好等,让读者产生一个先入为主的念头:采风人就是小说的主人公。
但是,笔锋一转:“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接下去,就是以老人——徐福贵的视角讲述他这一生的故事。
在《活着》中,“我”作为一个采风人共出现六次,其中除了第一次介绍自己是一个民歌的采风人占据五页篇幅之外,其他时间采风人出现的篇幅都只有一两页,大多数时间只是作为福贵的聆听者的角色出现。
采风人“我”碰到福贵时,年纪不大,小说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岁数,只是以“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这位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我”这些语句来介绍,但是,读者也可以在其第一次的自我介绍中猜出,这应该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小哥儿。
小说的巧妙之处恰恰也在于余华老师并没有明确指出“我”就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而是通过情节的展开,从“我”跟村人的日常交流对话以及“我”的一些小趣事儿中慢慢显露出“我”的年纪。
……
当然,刚刚开始阅读的萧景玄也是陷入了同样的想法。
起初,他也是以为“我”就是这本书的主角,但随着他的慢慢观看,随着遇见富贵,这个角色,刚刚开始有点不适应,但故事慢慢展开后,萧景玄渐入佳境了。
看着富贵因为赌博输掉家产,他老爹卖房还债,后面家珍被娘家接回去。
富贵在一瞬间经历了,人生的起起落落。
萧景玄直观的见到了历史。
都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史正人,可以明得失;以史化风,可以清风气。
果然,萧景玄现在深以为感。
“我萧景玄这辈子和赌毒不共戴天!”
萧景玄内心来上这一句后,继续看下去。
富贵家被龙二拿走后,一切没了,他只能找龙二租地。
农民和地主。
后面家珍回来了。
萧景玄老实说。
粗粮这两个字,对他来说有点陌生。
什么叫做粗粮?
如果他没理解错,首先粮食不只有小麦,水稻,再不济就是玉米。
但这些都不粗啊!
甚至玉米软糯糯的还挺好吃。
萧景玄感觉自己有点无法理解,为什么喜羊羊要写这段“她照样高高兴兴,吃起粗粮来也不往外吐。”
迟疑几分后,萧景玄打开了搜索器。
搜索一番很多年前那些粗粮长什么样。
很快,萧景玄看着电脑面前的图片沉默了。
磕磕绊绊,歪瓜裂枣,特别是这个玉米,这干的都快比自己大冬天皲裂的皮肤还吓人。
这一看就是硬的能打死人!
至于那其他的。
一个字,能吃吗?
“果然还是那个时代的爱情让人羡慕,家珍娘家也是这么有钱的,而且都被接回去了,明明她可以留在娘家,不用管自己这个已经破产的老公,但她竟然愿意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宁愿天天耕地,吃这些粗粮,还要回来和富贵一起。”
萧景玄忍不住的啧了一声。
泪目了!
萧景玄继续看下去,看到富贵被拉去打仗,等到回来的时候,家珍哑巴了。
特别是萧景玄往后面看,看到龙二被枪毙这一段。
有一说一,在这方世界两百年前,还真不是胡编乱造,徐枫看的时候,都感到惊奇,人不一样,但发展有点相同!
最绝的,就是打到地主这个。
联合政府准备肃清原来产物,打算将七州带向一个崭新的世界,同时将每个大州分配相对应的职责,同时为了避免相同的事,后续还鼓励文娱。
让未来的今天,变成了一个文娱至死的时代。
文娱行业在这个时代得到了超乎想象的发展。
原因大概就在这里。
大概需要一个东西转移视线吧?应该?谁知道呢?
……
枪毙龙二那天我也去看了。龙二死到临头才泄了气,听说他从城里被押出来时眼泪汪汪,流着口水对一个熟人说:
“做梦也想不到我会被毙掉。”
龙二也太糊涂了,他以为自己被关几天就会放出来,根本不相信会被枪毙。那是在下午,枪决龙二就在我们的一个邻村,事先有人挖好了坑。那天附近好几个村里的人都来看了,龙二被五花大绑地押了过来,他差不多是被拖过来的,嘴巴半张着呼哧呼哧直喘气,龙二从我身边走过时看了我一眼,我觉得他没认出我来,可走了几步他硬是回过头来,哭着鼻子对我喊道:
“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
听他这么一喊,我慌了,想想还是离开吧,别看他怎么死了。我从人堆里挤出去,一个人往外走,走了十来步就听到“电”的一枪,我想龙二彻底完蛋了,可紧接着又是“电”的一枪,下面又打了三枪,总共是五枪。我想是不是还有别的人也给毙掉,回去的路上我问同村的一个人:
“毙了几个?”
他说:“就毙了龙二。”
龙二真是倒楣透了,他竟挨了五枪,哪怕他有五条命也全报销了。
……
看完这一段的萧景玄忍不住的啧了一声,他脑袋中立马冒出了一段话。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春秋时期,现在楚州那群人的老祖先,李聃的这段话还真的是太经典了。
谁能知道,福气和祸害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关系呢?
后面因为友庆的缘故,凤霞被卖了,只是她后面又跑了回来,但结果就是呆了一天,富贵竟然又要把凤霞送回去。
但好歹,萧景玄看着下面这一段,心中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我是吃过晚饭送凤霞回去的,凤霞没有哭,她可怜巴巴地看看她娘,看看她弟弟,拉着我的袖管跟我走了。有庆在后面又哭又闹,反正凤霞听不到,我没理睬他。
那一路走得真是叫我心里难受,我不让自己去看凤霞,一直往前走,走着走着天黑了,风飕飕地吹在我脸上,又灌到脖子里去。凤霞双手捏住我的袖管,一点声音也没有。
天黑后,路上的石子绊着凤霞,走上一段凤霞的身体就摇一下,我蹲下去把她两只脚揉一揉,凤霞两只小手搁在我脖子上,她的手很冷,一动不动。
后面的路是我背着凤霞走去,到了城里,看看离那户人家近了,我就在路灯下把凤霞放下来,把她看了又看,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
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
回到家里,家珍看到我们怔住了,我说:
“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家珍轻轻地笑了,笑着笑着眼泪掉了出来。
……
看完这一段的萧景玄,心中真的是揪了起来,送女儿,放在现在这个时间,是完全没有办法理解的事情。
甚至咱不说女儿不女儿,把自己孩子送出去。
这是什么概念?
很难想象,这竟然是会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事情。
萧景玄看着凤霞揪富贵袖子这一段。
萧景玄真的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被融化了。
太苦了。
这种苦的余韵就是痛。
特别是和喜羊羊当初给自己的痛不痛,这种痛是自己油然而生的,它发自自己内心最深处……最深处的共情,最深处的……人性。
……
当然,后面也不是一直让萧景玄感觉苦。
特别是那一段,有庆连着一个月不和自己老爹说话,但后面又和解那段。
怎么说呢。
太真实了。
简直和自己一模一样,唉,父子之间哪里有隔夜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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