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码字农民黄三戒
金吾卫指挥使继续宣读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即日起恢复陈庆之韩国公之爵位,即刻启程赴京,参加先帝的国葬大典,不得有误,钦此!”
闻此消息,陈庆之的脑袋嗡的一声就炸开。
他死死的盯着前来传旨的金吾卫指挥使,难以置信的问道:“你,你说什么,皇上,皇上他......”
金吾卫指挥使面色凝重的回道:“回禀国公爷,先帝于南巡途中驾崩,太子爷灵前继位,年号贞观!”
“请国公爷即刻启程,随末将返京!”
“皇上——”
番外 人物篇02——二皇子陈楚庆西征
大唐昭武二十年,十月初。
域外的阿拔斯王朝(阿拉伯帝国)都城巴格达的王宫大殿内,经过十余年的征战,已是知天命之年的大唐名将赵子龙,终于带着昭武帝陈怀安的期许,如愿以偿的登上了这座象征着阿拔斯王朝最高权力的城池。
此时的赵子龙,不仅是大唐王朝的西征兵马大元帅,更是已经位列国公,位极人臣。
早在大唐昭武十二年,也就是大唐二皇子陈楚庆被封为大唐西王,派驻西域就藩的第二年,身为大唐西征兵马大元帅的赵子龙便被敕封为大唐开国第七公——燕国公,并肩负起辅佐西王陈楚庆的重任。
原本,辅佐西王成长的重任,是交由大唐王朝六公之首的魏国公常遇春负责的。
怎奈何,在陪同西王陈楚庆远赴西域,前往原回纥汗国都城哈拉巴勒嘎斯就藩的第二年,魏国公常遇春便因水土不服染上重疾,不得不返回中原治病。
此后,辅佐少年西王陈楚庆的重任,便落到了已经在域外征战十年的西征大将军赵子龙身上。
在赵子龙的言传身教和尽心尽责的辅佐之下,本就聪颖过人的西王陈楚庆,迅速成长为一位文武双全的少年王爷。
每逢西征,陈楚庆势必主动请缨,身先士卒,陷阵杀敌。
其父皇陈怀安当年所使用的那一杆方天画戟,更是被少年的陈楚庆用得炉火纯青,出神入化。
在大唐军队西征的战场之上,人挡杀人,佛挡弑佛,令无数敌军将士闻风丧胆,不战而降。
就在攻克阿拔斯王朝都城巴格达的战斗中,亦是西王陈楚庆拎着一杆方天画戟第一个登上城头,将大唐王朝的王旗插在帝国都城的城头之上。
此刻,在举行完盛大的进城仪式之后,身为西征兵马大元帅的赵子龙正准备在宫殿设宴,为西王陈楚庆庆功。
突然,麾下亲兵队长匆忙来报:“报——”
“启禀大元帅,王爷,王爷擅自离营,带着八百余骑兵追击出逃的阿拔斯国王美尼斯去了!”
“你说什么?”
闻言,赵子龙眉头一皱,沉声道:“随行的都有哪些人?”
亲兵队长道:“回禀大元帅,随西王离营追击敌军的,还有,还有魏国公之子常茂,晋国公之子庞众望,秦国公之子王奔,以及,以及几人各自麾下的亲兵二百余人!”
亲兵队长的回答,令赵子龙有些哭笑不得。
他没好气的骂了一句:“这些个兔崽子,翅膀还没长硬,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单飞啊,非得摔跟头不可!”
“万一让他们撞上了拜占庭帝国的十字军,是要出大事的!”
说着,赵子龙大手一挥,厉声吩咐道:“来人啊,传本帅将领,庆功宴暂缓,大军先锋停止休整即刻启程,追击出逃的敌国君主美尼斯!”
“末将得令!”
......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如同平地惊雷般席卷着整片旷野,骑手催动胯下战马的指令此起彼伏。
最终,这队数百人的大唐骑兵将士,在一处视野开阔的旷野上停了下来。
领头之人,身披金色战甲,手持一杆方天画戟,胯下的战马是一匹通体雪白的西域良种汗血宝马。
他,正是弱冠之年的大唐王朝西王陈楚庆,唐昭武帝陈怀安和回纥汗国毗伽公主月绮罗的儿子!
在陈楚庆的身后,分别策马傲立着三位同样年轻,同样英气勃发,气度不凡的少年将军。
从左到右,正是魏国公之子常茂,晋国公之子庞众望,秦国公之子王奔三人。
遥望着远处云雾缭绕,白雪皑皑的大小高加索山脉交相辉映,不由得令在场的几位年轻将军心潮澎湃,热血涌动。
常茂忍不住说道:“殿下,咱大唐王朝立国二十余载,能打到高加索山附近的武将,恐怕也只有殿下和我们了吧?”
还不等陈楚庆回答,庞众望便抢先一步接下话茬,道:“常将军,岂止是二十年,咱再往前数五百年,打到高加索山附近的,也只有殿下和咱了!”
“翻过高加索山,可就到了欧罗巴了,那可是拜占庭帝国的地盘!”
这时,王奔突然嘟囔了一句:“要我说,管他什么欧罗巴,巴罗欧,只要是咱大唐铁骑踏上的土地,那就是咱大唐王朝的地方!”
“没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是这个理儿!”
“哈哈哈!”
几个年轻的大唐王朝“二代”们,策马远眺着高加索山脉,肆无忌惮的抒发着心中渴望为王朝建功立业,开疆拓土的豪情壮志。
骑在汗血宝马背上的陈楚庆也不例外。
此时,距离他离开皇宫、离开父皇和母妃前往西域就藩已经过去整整十年。
当年那个满眼稚气的小男孩儿,如今已是杀伐果断、主政一方的热血男子汉,他眺望向高加索山脉的眼神中,不仅有着为父皇征战天下,开拓疆土的渴望,更有着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头。
他渴望着在彻底覆灭阿拔斯王朝之后,得到父皇的奖赏和准许他回京看完母妃的圣旨。
正因如此,他才在没有得到兵马大元帅赵子龙的授意的情况下,私自率领八百余大唐骑兵,一路追击出逃的阿拔斯国王美尼斯至此。
二十余年前,父皇能在封地龙城以八千破虏军举事,将如日中天的大新王朝赵氏江山颠覆;
如今,他陈楚庆又何尝不能以八百精兵,取帝国君王的首级?
这倒不是陈楚庆自大、轻敌,实乃是那出逃的阿拔斯王朝国王美尼斯,而今早已是强弩之末,只需最后一击,便能将其彻底覆灭。
若是就此放任之,一旦让他和拜占庭帝国勾搭上引来十字军东征,那才是大事不好。
倒不是说大唐王朝的铁骑会惧怕十字军东征,实乃是没有增添无谓伤亡的必要。
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上上策啊!
“启禀王爷,前方斥候发现敌军踪迹!”
就在这时,骑兵斥候匆忙来报:“王爷,已经摸清楚敌军动向,就藏身在三十里外的山谷内,正在准备翻越高加索山,逃往拜占庭帝国境内!”
闻言,陈楚庆眉毛一挑,道:“敌军有多少兵马?”
斥候回道:“回禀王爷,区区五万人!”
陈楚庆:“我军呢?”
“回禀王爷,足足八百铁骑!”
陈楚庆点了点头,道:“不管怎么说,以八百铁骑对战五万残兵,优势在我!”
随即,他大手一挥,下令道:“传令下去,全军出击,取敌国国王美尼斯的项上人头!”
“末将得令——”
番外 人物篇03——二皇子陈楚庆西征
陈楚庆以八百大唐铁骑,突袭阿拔斯王朝五万残兵的作战行动,是在当天深夜时分打响的。
这八百铁骑,可谓是大唐军队精锐中的精锐。
这八百骑兵本就是西王陈楚庆,以及常遇春、庞先楚和王翦这三位大唐开国国公府上的私兵,是专门从数百万大唐军队中挑选出来的精锐,至少都是十年以上的百战老兵。
尤其是西王陈楚庆府上的三百亲兵,那更是他爹陈怀安特意从【天生帝王命】系统中出产的超级战兵,在经过十年战争历练后层层选拔而来,不仅是忠诚度百分百,武力值更是冠绝三军。
说以一当百夸张了点,但以一当十、当二十、三十那还是完全没问题的。
更何况,这八百骑兵的武器、装备、马匹俱是当世罕见的顶级。
当初,曾有大唐王朝西征军中的辎重官,私底下对这支王爷、国公府上亲兵组成的八百铁骑进行过等价换算,得出的答案是武装和“豢养”这样一名骑兵所需的钱财,等同于骑兵士兵加上战马体重的同等质量的黄金。
自西王陈楚庆于大唐昭武十六年从军征战以来,短短四年的时间,便统帅着这支八百人的骑兵先锋大大小小打了三十二仗,从无败绩的同时,还保持着0死亡的傲人战损比。
由此可见,这支八百人大唐骑兵的战斗力之强悍,武器装备之上乘,战术配合之娴熟。
毫不夸张的说,陈楚庆麾下这支八百人的骑兵,比起他皇爷爷陈破虏,父皇陈怀安耗尽心血打造的“龙城十八骑”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正因如此,陈楚庆才敢以八百骑兵突袭阿拔斯王朝五万残余。
陈楚庆亲自指挥的这一场针对阿拔斯王朝溃逃国王美尼斯的夜袭,八百大唐铁骑几乎没有费多大的劲,就一路势如破竹的杀到了美尼斯的营帐外。
一时间,夜幕下的高加索山山谷中,人喊马叫,火光冲天。
衣衫不整的阿拔斯王朝国王美尼斯,是被仆从从床榻上拖起来架着冲出营帐逃命的,刚一出营帐,却正好迎面撞上陈楚庆纵马而来,挥动着一杆方天画戟在上千阿拔斯王朝士兵的围攻中左突右撞,厮杀破阵的一幕。
美尼斯看着在万军阵中如入无人之境的陈楚庆,连最后一丝想要出逃的勇气也在这一瞬间彻底被瓦解。
在还未继任阿拔斯王朝国王的王位之时,少年的美尼斯曾在国师吐尔逊的口中得知,在遥远的东方,有一个叫陈怀安的世子,有万夫不敌之勇,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如探囊取物。
也正是这个叫陈怀安的家伙,在推翻了前朝大新的统治之后,建立了大唐王朝,并且成为了阿拔斯王朝最大的敌人。
大唐昭武元年,阿拔斯王朝第一勇士吐尔洪奉国王萨法赫的命令,率领八十万帝国大军东征大唐,最终兵败惨死,就是死在大唐开国皇帝陈怀安的方天画戟之下。
彼时的美尼斯,不过是个十三四岁的懵懂少年,在听到国师吐尔逊对大唐皇帝陈怀安的讲述时,兹当是在听传奇演义而已。
毕竟,他又没有亲眼见证过时年不过二十来岁的大唐皇帝陈怀安的勇武。
今夜,他却是亲眼见识到了大唐王朝西王陈楚庆的勇武无双。
据传,这陈楚庆所身披的黄金战甲,手持的方天画戟,皆是其父皇陈怀安当年起兵征战时的武器装备。
这一刻,美尼斯的眼神中突然变得有些恍惚,有一幕本该是残存在他记忆中的画面,竟然与眼前现实中正在发生的一幕渐渐重叠。
恍惚间,他仿佛看到了二十年前帝国东征时的阿拔斯王朝第一勇士吐尔洪,被大唐皇帝陈怀安用方天画戟斩于马下的瞬间。
他那泛着蓝色的眼瞳中,一杆戟尖闪着寒光的方天画戟突刺而来,似乎就要从他记忆中的画面中刺入现实,将他刺死!
“陛下,小心啊——”
突然,美尼斯眼前重叠的两幅画面合二为一,他只觉得一股力量将其重重推开,令其重心不稳跌落倒地。
就在其倒地的瞬间,他清楚的看见有一杆方天画戟,毫不犹豫的刺入了仆从艾尔夫的胸膛。
一道人马俱披金甲的金色身影,以战马冲刺的惯性,将仆从艾尔夫的身体带动着又向前冲刺了数米。
若不是艾尔夫临死前的奋力一推,现在被方天画戟刺着向前推走之人,就是他美尼斯啊!
定睛再看,那骑在马背上单臂端举方天画戟之人,正是大唐昭武帝陈怀安之子,年轻的大唐王朝西王陈楚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