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刀客加持我身 第214章

作者:竿竹瘦

  那不是更粗鄙嘛!

  不过陈胜这一鲁莽举动,倒是打破了宋瑞与郑天寿暗斗的氛围。

  “看来陈少侠是饿极了,上菜吧。”

  郑天寿笑道。

  他心里对陈胜的危险评估又下降了一个等级。

  粗鄙、鲁莽,空有一身武力,不会动脑。

  这等莽夫,最好对付。

  几个妙龄少女上前,将桌上的果脯蜜饯糕点撤下,端上七道前菜。

  分别是喜鹊登梅、蝴蝶暇卷、姜汁鱼片、五香仔鸽、糖醋荷藕、泡绿菜花、辣白菜卷。

  道道都是精品,色香味俱全。

  宋瑞的脸色,随着一碟碟菜端上来,愈发地难看起来。

  他为官多年,太清楚这顿饭的规格与造价,还有上菜的流程了。

  这是廷臣宴,皇帝每年年后宴请朝堂众臣的宴席。

  共计五十四道菜,硬菜有三十道以上,每一道菜的造价,是寻常百姓数年都难以赚到的。

  每次廷臣宴,八人一桌,武官还好说,习武胃口大,大多吃得完,文臣五十四道菜根本吃不消,他们也没这个脸打包回家吃,这就导致了很大浪费。

  宋瑞在批龙奏上曾提过一句这等铺张浪费应该禁止,却不想今天居然成了动筷子的人。

  以前他也动过,还连吃带拿的,给慈幼院的孩子们尝尝鲜。

  不过那是皇帝请客,不吃白不吃。

  但现在,宴请他的可是郑天寿,而他可是皇帝派下来的钦差大臣。

  今日若是动了筷子,传出去,钦差大臣与中塘郡太守穿一条裤子的事算是坐实了。

  宋瑞与百姓之间的隔阂,将犹如天堑!

  “宋大人,吃啊,怎么,是不合口味吗?下官还可命人再做,再换的。”

  郑天寿“关心”道。

  从宋瑞进城的那一刻,这一切都已经注定了。

  你清高,你了不起,你坚持本心。

  这都不重要。

  只要让百姓知道,你与我们同流合污,你便是白,于世人眼里也是黑。

  就算你现在拂袖而去,明天的传言也是我们一见如故,声气相投。

  “郑天寿……”

  宋瑞咬牙看着这斯文败类。

  他还真是小瞧了世家子弟,有纨绔不堪,自然也有足智多谋的。

  所以,这筷子,到底动还是不动?

  “宋老先生,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不吃白不吃,不吃就浪费,您放心动筷子吧。”

  陈胜笑道,拿起筷子,闻着香味,准确无误地将菜夹进碗里,主打一个你敢请,我就敢下筷子。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宋瑞念叨着诗词,旋即大笑道:“好诗,好诗,恁说得对,俺吃!”

  情况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

  但这一桌子菜,不应该被浪费。

  饭要吃,案子也要办。

  甭管有多难,俺你们斗到底!

  想到这里,宋瑞便动起了筷子,吃得那叫一个香。

  “锄禾日当午……想不到陈少侠在作诗方面还有一手,倒是让我等开了眼界啊。”

  郑天寿目光紧锁陈胜,心中有些恼火。

  这粗鄙的武夫,怎得能做出如此一手好诗。

  该死,就差一点,本官就能将宋瑞心气泄开,偏生这家伙作诗打断,让其重拾信心!

  “是嘛,我也觉得这首诗很好。”

  陈胜毫不谦虚道。

  废话,前世能上课本的诗,那个不是流芳百世?

  而作诗者李绅,也在前世颇具争议。

  有人说他是好官,有人说他是酷吏,更有甚者,说他虽写出这首悯农诗,但生活却无比奢侈,日啖鸡舌三百条,还只吃鸡舌头。

  陈胜不知道李绅到底是什么人,是忠是奸,是清是贪。

  他只知道,若是宋老登败在这群垃圾手里,那这老登就是下一个李绅!

第215章权名利

  “哈哈,不知陈少侠可将所作之诗的诗名道来,我好让人抄墨一份,题于鸳鸯居墙上,千古之后,说不定你我皆是史书中人。”

  郑天寿笑道。

  在场众官员也眼前一亮,殷切地看着陈胜。

  陈胜的诗,明眼人都知道是一首传世之诗,返璞归真,简洁明了,若是广而告之,流传开来,很有可能被后世之人用作学童启蒙。

  如此一来,每当私塾先生念这首诗时,则必然要提一嘴诗的出处。

  鸳鸯居郑太守及众官员邀钦差大臣宋瑞吃宴,陈胜有感而发此诗,宾客尽欢。

  这是美化过后的记载,当中的矛盾,显然不会出现在史书上。

  虽然大家立场不同,但在能史书留名的情况下,立场可以先放一放。

  似郑天寿这般,官至一郡太守,背靠郑氏世家,权与钱皆不缺,缺的,就是名了。

  不是现在的名,而是能流传千古的名!

  “鸳鸯居提诗?”

  陈胜嘴角微微上扬,“好啊,郑大人尽管提好了,这首诗诗名叫做悯农。”

  但凡大一点的酒楼客栈,都会留有一壁,给喝完酒撒酒疯飙诗的文人骚客提笔泼墨的机会,当然,也不是什么烂诗都能上去提的,不然墙壁再大也不够人画的。

  须得赢得满堂喝彩之诗,方能在壁上提笔挥墨。

  如此一来,文人出了名,酒楼客栈也能跟着沾点光,引无数人前来观瞻。

  “好好好,那本官就多谢陈少侠留诗了,取笔来!”

  郑天寿喊道。

  侍女立马将笔墨传来。

  众官员面露羡慕之色。

  郑天寿之所以如此迫切,亲自落笔,不是给陈胜面子,而是给自己留名。

  在诗的前缀下,他大可写下“某年某月某日,陈胜留诗,郑天寿提笔落墨”这一句小字。

  而这句小字,会随着这首诗,越传越广,越传越久远。

  就好似陈胜前世苏轼的那首千古中秋绝词《水调歌头》正词前缀那段“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一样。

  “兼怀子由”,意思就是被贬苏轼怀念他的弟弟苏辙苏子由。

  可以说就算苏辙本人没有那么牛,也足以靠苏轼这首诗青史留名。

  当然,苏辙最后也是凭自己本事在青史留名,压根不用蹭苏轼的热度,反过来还要捞一直被贬的苏轼,不是在捞哥哥,就是在捞哥哥的路上,最后为捞哥哥,在官场上混得距离宰相就差半步之遥了(副相)。

  郑天寿没有苏辙这么牛逼的才华,他想青史留名,那只能蹭陈胜的热度。

  “切,便宜那家伙了。”

  宋瑞嘟囔着,瞬间感觉嘴里的饭菜不香了。

  早知道陈胜出口成章,他早动筷子了,就算是被百姓认为是同流合污,也不能让郑天寿这家伙名垂青史的想法得逞啊!

  陈胜听到了宋瑞的嘟囔,不由得哑然失笑,低声道:“宋老先生,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就让他嘚瑟一会儿吧,大的还在后面呢。”

  郑天寿如此热切的表现,让陈胜想起一个很不错的主意来反击对方。

  “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你小子,满嘴顺口溜,是想考举人吗?”

  宋瑞琢磨着这句的话,觉得陈胜是个儒修的好苗子,脑子灵光,太早熟了,这句话,没点阅历根本说不出来。

  不过旋即他又苦笑起来。

  儒修?

  也就在东州苟延残喘罢了。

  如今大乾的科举选仕,纯粹就是一个笑话,十年寒窗苦读,凭什么比得过人家三代为官?

  朝堂上早已被世家大族所把持,上品无寒门,下品无贵族。

  实现不了自己为国为民抱负的儒修有什么前途?

  更何况陈胜的习武天赋丝毫不比儒修差。

  “哈哈哈,还真是多谢陈少侠于本官青史留名的机会啊。”

  郑天寿志得意满地落座。

  天晴了,雨停了,郑大官人觉得自己又行了。

  在郑天寿眼里,陈胜同意让他提诗,就是在示弱,待价而沽。

  美色、钱财、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