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竿竹瘦
再说了,让这娘俩跟着,陈胜也方便伪装,一个寡妇带着俩孩子在乱世中苟且偷生,哪怕大孩子是个瞎子,也不会有人联想到他是快刀陈胜,反倒是会将注意力放到张翠翠身上。
一个寡妇,带俩孩子,还有一头骡子,行囊颇厚,在这乱世中没有被生吞活剥,绝对不简单,没准就是个高手呢。
当然,在普通人眼中的高手,大概也就是七八品修为的样子。
至于六品修行者,那得在城里才能见到,哦不对,现在兵荒马乱,有的郡城被狄人烧杀抢夺后,别说六品了,来一个八品就能称王称霸了。
毕竟修行者修为越高,就越容易赚银子,到哪儿都不缺口饭吃,战时也犯不着住在和大草原临近的郡城,万一狄人又打过来怎么办?
所以现在中三品的高手,要么在军营里,要么在靠近南边的郡城中。
“恩公,这里是北耀郡,往前百里的北耀郡郡城就是大贤良师麾下驻扎之地。”
张翠翠答道。
北耀郡与北辰郡接壤,所以很多北辰郡的难民都选择去天耀郡加入黄巾军。
不过这要怪还得怪老刘不争气,在北辰郡造反,却被其他势力跟撵兔子似得到处乱窜,搞得家乡难民都没个能就地投靠的势力。
现在整个北辰郡大小势力犬牙交错,今天你灭他,明天我灭你,打得狗脑子都快甩出来了,难民们也不傻,与其加入小势力,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不如加入大势力,好歹能稳几个月吧。
“北耀郡城么,百里,还挺近的。”
陈胜手指轻点杖刀柄,回想起自己遇到过的黄巾教徒,为救感染瘟疫的村民,而死在小庙前的李云、汪定,还有研究炸炉之术的孙四苗……这些人的人品都很不错。
“恩,恩公。”
张翠翠紧张道:“若是恩公要投靠大贤良师,能否求您顺便……”
“不必多言,我知道你的意思,我答应了。”
陈胜说道。
他现在的感知面对普通人,已经不单单能探查出情绪了,甚至还能读心。
张翠翠的想法,他一清二楚。
一个当母亲的女人在乱世中对救命稻草的乞求罢了。
真是个离谱的世界,只有经历过,亲身遇到过,才会体会到和平的不易。
一个国家,能做到和平,那就已然是个强国,只有强大,才能获得和平。
而让绝大多数百姓能安居乐业,那就是个盛国,两者合一,谓之强盛。
显然,乾朝发展到现在,两个都不沾边。
“多谢恩公,多谢恩公。”
张翠翠闻言大喜,连忙叩首磕头。
铁蛋见状也跟着磕。
在这乱世,面对强者的恩惠要记得卑躬屈膝,若是惹得人家不爽,一言就能定你生死。
这就是小人物的活法。
“行了,别跪了。”
陈胜一挥手,柔和的真气将母子俩托了起来,“想要跟着我,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张翠翠被陈胜的手段给惊到了,意识到对方是条大腿后,连忙道:“恩公尽管吩咐。”
“我需要隐藏身份,这一路上就伪装成你的侄儿,而你也不需要对我毕恭毕敬,全程绷着一张脸,遇到事情由我来处理就好了。”
陈胜说道。
要不是年岁小,他才不愿意装侄儿呢。
而张翠翠本人岁数其实也没多大,不过二十六,这个世界普通老百姓朝不保夕,寿命极短,四十岁就能称得上一句老夫,十八岁生个孩子当娘算是稍晚的了。
不过因为从诞生起就伴随着的苦难,使得张翠翠看上去跟五十岁大娘似得,白头发都有好几撮,她和陈胜的姑侄组合是一点也瞧不出违和感,甚至能扮演奶孙组合了。
“这……恩公,只需要我绷着一张脸就好了吗?”
张翠翠有些难以置信陈胜的要求。
这要求实在太过简单了点。
要知道,在这乱世,没有依靠的女性想要活下去,那就只有一条出路——出卖自己的肉体!
不管是干活,还是干,世道越是乱,底层女性就越会被当做商品,价值甚至不如一匹马,一把刀。
要是碰上已经突破道德底线,不,是做人底线的土匪军队,那除了干活和干之外,在缺粮的时候,你还得物理意义上地献身,充当粮草!
这等湮灭人性之事,在历史的滚滚长河中屡见不鲜。
相比之下,陈胜的要求那都不叫要求。
“你尽管照做便是,反正遇到人,你绷着脸站在我身后,一言不发即可。”
陈胜淡然道。
正所谓咬人的狗不叫。
张翠翠只要绷着脸一言不发,就足以让人误会她是个高手了。
高手嘛,肯定不会轻易出手的,遇事都会让别人去做的。
只要没人过得了陈胜这个当侄儿的,那张翠翠的假高手模样就不会被拆穿。
淦,我怎么感觉我很亏啊,上赶着给人家当侄儿?
陈胜忍不住扶额,为了不打草惊蛇,他牺牲太大了。
沙里飞呀沙里飞,我看你怎么飞出我的手掌心!
就在此时,庙外响起一道声音。
“哈哈哈,这里居然有座小庙,还有火光,合该让弟兄们饱餐一顿!”
第554章 食人小队
张方,庶民一个,不,应该算是流氓一个,庶民好歹有田种,或者从事各种职业,商人工匠什么的,而他因为好赌成性,将家里的田产用来抵债,老婆孩子也全插上标卖了。
每每工作时,他总是偷懒耍滑,领钱的时候却叫一个分文必争,然后扭头全扔进赌场里面,最后想着法偷东家的东西来卖钱抵债。
久而久之,大家都不愿意雇这个干活时偷懒,手脚还不干净的家伙,于是他便成了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仗着还算硬朗的身体,靠偷,靠抢,靠勒索维持生活,十足的地皮流氓,泼皮一个。
张方本以为他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得过且过,可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狄人犯边,烽火连天,匪过如梳,兵过如篦,日子比当流氓的时候还要苦不知道多少倍。
当流氓过得是有上顿没下顿,但偶尔还能好吃一顿的日子。
当难民,那你得把每一顿都当做最后一顿,因为你压根不知道自己到底还有没有下一顿!
于是乎,他伙同几个臭味相投……咳咳,志同道合的流氓,靠着手里偷来的一把菜刀,尝试打家劫舍。
一开始确实还能抢点吃的果腹,可后来连吃的都抢不到了,菜刀对着苦哈哈的难民喊打劫,人家过得比他张方还惨,早就断了炊!
弱者只会抽刀向更弱者。
张方压根不敢打那些逃离的地主豪强,乡绅世家的主意,就靠手里的菜刀,几根木棍,那就是去送死!
有钱有粮的人,哪一个身边不是带着硬家伙?或者至少十几号的家仆?
于是乎,强的不敢劫,弱的又没油水可榨,张方很快就混得三天饿九顿,想想觉得也不是办法,听说北耀郡的黄巾军招人,于是便想着投靠,混口饭吃。
但仅他和手底下几人去投,最多也就是大头兵的待遇,充其量不过吃糠咽菜,可要是带几十号人过去投靠,这黄巾军怎么滴也得给他个队长当当吧?
于是乎,张方一改往日作风,从打家劫舍的恶人,变成了团结难民的好人,要带着一群苦哈哈去投奔大贤良师,成为黄巾军的一份子。
只是他们从北辰郡起到北耀郡并不算好走,一路上有盗匪,有散兵,甚至还迷失过方向,有时候一天的进度还不足十里,换做平时,就算是在地上爬也爬完十里地了。
可肚里空空,人没有吃的,又怎能走得快?
百里地消耗俩馒头,可你也得有馒头才行啊!
这年月,馒头都是顶好的东西,张方都快忘记它的味道了,嘴里只有吃野菜树皮根茎的苦涩味。
终于,在他们一点一点挪向北耀郡时,张方彻底绷不住了,他不想自己的结局是吃了观音土后活活胀死,于是便把屠刀对准了吃观音土胀死的人。
队伍里的人,在觉得自己快不行的时候,就会拿出最后的观音土土饼,将自己活活撑死,宁做饱死鬼,也不做饿死鬼!
就这样,张方和几个伙伴如愿以偿地吃上了馒头,嗯,肉馒头。
可能是吃相太难看了,或者太迫不及待了,他们吃了不到三顿,就被大家伙儿给发现了。
出乎意料,没有争吵。
有底线的人选择了带着家人离开,更多的人选择留下。
不吃,死,吃了,活,在部分人眼里没得选择。
一但你勇于尝试,突破底线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他们开始觉得肉很香,开始习以为常,开始大快朵颐,直到最后,没人死了,都活着,就意味着没吃的,于是乎……他们把目光放在了活人身上。
直到现在……
三十多号人望着有火光透出的小庙,眼睛似食人野兽一般发绿。
“兄弟们,给我上!”
张方手里的菜刀直指小庙。
靠着菜刀,靠着体质,他是这只食人小队绝对的领袖,一声令下,所有人都跟丧尸一样拼了命地往前冲,跑慢了都捞不着肉啃的。
“是张方,是张方他们!”
听到熟悉声音的张翠翠眼里充满了恐惧。
借着月光,她看到了那些人影。
不,不对,怎么少了好多?
就算是吃土饼,这几天也不至于死这么多人啊,除非他们……
近了,又近了!
火光照映出一张张狰狞扭曲贪婪的嘴脸,证明了张翠翠心中所猜测的想法。
吃吃吃!
我吃你妈个头!
感受到那浓浓的恶意与食欲情绪后,陈胜眉头紧皱,坐在篝火旁并未起身,只是用脚轻轻一点,一块青砖飞起,再随口一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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