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鲁伊的乡村退休生活 第689章

作者:老克林

  房门缓缓打开。

  李红兵满头大汗走出来,看向动物们和山杏。

  “没事,伤口都处理好了。”

  下一刻,稻场上响起各种动物高兴叫声,毕竟熊妈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过,在动物们眼中早已视为家人。

  “都回去吧,熊妈需要安静。”

  李红兵挥挥手,动物们很懂事,即便担心还是依依不舍转身离开稻场。

  ......

  安顿好熊妈。

  忙碌一天开始了,夫妻俩开始酿米酒。

  昨晚泡了一夜糯米,吸够水份的糯米变的颗粒饱满。

  厨房灶膛里升起火,大铁锅里加满水,蒸笼加在上面,沥干水的糯米放进蒸笼里,为了保证密封性,用湿毛巾堵住缝隙。

  随着铁锅里咕咚咕咚翻滚,蒸笼上飘起白色蒸汽,夹杂糯米特有香气。

  随着第一锅糯米蒸好。

  把蒸熟糯米倒在簸箩上控凉,忙活一早上还没吃早饭的李红兵,闻着喷香糯米,肚子里馋虫驱使他盛了一大碗,撒上厚厚一层红糖,用筷子快速搅拌。

  以前农村,可不舍得用红糖这样拌糯米,那会红糖是老人、女人专用糖,也就生病,坐月子才拿出来用,小孩别说吃红糖,能吃点白砂糖都算是过年了。

  以前吃不到,长大就要狠狠吃回来。

  儿时心心念,在这一刻得到满足。

  红糖被糯米余温化开,变成糖浆与糯米融在一起,暗红色糖浆散发焦糖香味,同时还带有淡淡的中药味。

  李红兵笑眯眯夹起一坨红糖糯米饭,炫耀似的走到山杏跟前,送到嘴边,分享道,“杏儿,尝尝。”

  “放这么多红糖,糟塌东西。”山杏面对自家孩子气的男人,表示无语,张嘴把红糖糯米饭吃下去。

  “好吃吧!”李红兵问道。

  感受嘴巴里红糖浆的齁甜发苦,山杏不忍打击李红兵,违心道,“好吃!”

  “好吃,多吃点。”李红兵再次投食,吓的山杏赶忙以炉膛火小为由,慌忙跑开。

  “不懂欣赏美食!”

  李红兵低头看着扒拉裤子,一脸渴望的小熊崽,“你也想吃,来尝尝!”

  一人一熊崽蹲在屋檐下,吃光一碗甜的发腻的红糖糯米饭。

  等簸箩上糯米凉的差不多,山杏拿出酿米酒最为重要的材料。

  对于酿酒而言,水为酒之血、粮为酒之肉、曲为酒之骨,这是传统酿造米酒的精髓所在。

  酒曲,一般分为小曲、大曲、麸曲。

  小曲酒和大曲酒的最大区别在于使用的原料不同,小曲酒以小曲为发酵主要原料,大曲酒则以大曲为主,而麸曲是采用纯种霉菌菌种,以麸皮为原料经人工控制温度和湿度培养而成。

  喜欢喝劲大的会用大曲透酒,喜欢口味甜的用小曲透酒,视各家各户口味而定,使得每一家的米酒味道都不相同。

  李红兵再次沦为打工人,跟在山杏后面。

  山杏调酒曲也有自己的小配方,四分小曲增加口感,六分大曲增加酒劲。

  两种酒曲按比例混在一起用擀面杖碾碎,均匀洒在糯米上,李红兵使出抓啥龙爪手,不断搅拌。

  等酒曲和糯米搅拌均匀后,连盆子带米抱进厨房发酵,蒙上一床被子。

  因为厨房里有暖气,发酵时要确保室内温度要高,这样才能使得酒曲和糯米充分融合发酵,经过2-3天的发酵后,米酒的口感和品质会达到最佳状态。

  “杏儿,就我们俩人,做这么米酒干啥?”李红兵望着堆满厨房的盆子。

  “送人啊,爸妈家,大姐、二姐、还有干爹干妈、大哥家,做好了每家都送些,城里可喝不到农村做的米酒,现在好多游客都托村里人做一坛子呢!”

  山杏擦去额头上汗水,一脸成就感。

  好吧!

  难怪老话说,贤妻夫祸少,好妻胜良药。

  一坛米酒把家里内内外外都照顾到。

  李红兵心头暖洋洋,走上前把山杏拉怀里,腻腻歪歪。

  “白天呢!外面有人。”山杏脸一红,一把推开李红兵,低头收拾凌乱厨房。

  有人。

  哪有人,都老夫老妻,害羞个啥!

  李红兵撇撇嘴,扭头看到熊崽蹲在门口,两个小爪爪捂住眼睛,一副我什么都没看到的模样。

  小家伙,懂的还挺多。

  左右见没自己事了,李红兵揪起熊崽后脖颈,朝着客房走去。

  估摸熊妈也醒了,问问究竟发生什么事。

  推开门。

  躺在被褥里的熊妈睁开虚弱的双眼,看着进门的李红兵,发出一声低吼。

  嗷嗷!

  熊崽挣脱李红兵的手掌,掉到地上摔了个屁股墩,踉踉跄跄跑到妈妈怀里,小脑袋在熊掌下面拱呀拱。

  “好些没?”李红兵走到熊妈身旁蹲下,“谁伤的你?”

  嗷嗷!

  熊妈低声轻吼。

  “是那只钱虎子?”李红兵愣了下,想起第一次在悬崖找到的熊妈,那一闪而过的金中带黑色花纹的皮毛,按说熊妈上次吃了一次亏,应该不会找那头钱虎子的麻烦,“你们怎么又打起来了?”

  嗷嗷!

  熊妈摇摇头,表示不清楚,自己带熊崽去小河边喝水,突然遭到偷袭,因为有熊崽在身旁的缘故,又不能抛下它们独自逃跑,只能一边护着熊崽一边朝草甸走。

  那头大花猫时不时偷袭自己,带着两只熊崽没办法逃,只能把老大藏在一个树洞里面,独自叼着小二跑到草甸。

  熊大还活着?

  李红兵眉毛一挑,三只熊崽,安娜给它们取的名字,分别叫熊大、熊二、熊三,断爪的就是熊三。

  嗷嗷!!

  熊妈焦急的低吼,努力想要爬起,去找回丢失的孩子,奈何身体太过虚弱,挣扎几次都没能成功,即便有本源之力帮助,也需要时间恢复。

  “别动,你在家好好养伤,我去找熊大。”李红兵柔声安慰熊妈,起身走出客房,找到山杏把事情一说,山杏很支持他的决定,不管怎么说,熊大也是家里一份子。

  李红兵换了身迷彩服,黄胶鞋,柴刀插在腰间,走到老橡树下,抬头对着蹲在树杈上的虎皮鹦鹉群们。

  “去村里把金子找回来,还有大花它们。对了,跟一只耳也说一声,带狗群大门口集合。”

  扑啦啦!

  虎皮鹦鹉群腾空而起,拍打翅膀飞向天空,分散开,朝着不同方向飞去。

  没过多久。

  大花带着弟弟妹妹们第一个赶到老宅门口,紧接着是一只耳带着十多条斗狗,最后金子吐着舌头,挺着大肚子,气喘吁吁跑到跟前,李红兵无语摇头,痛斥道。

  “你也配叫山林之王,肥成这样,要点脸行不行!”

  金子铜铃大的眼睛露出不屑。

  脸有什么用,能填饱肚子?

  见进山队伍全部到齐,李红兵拿出刚从熊妈身上刮下的毛发。

  “都闻一闻,熊大丢山里面了,咱们进山去找。”

  狼犬、狗群上前闻过熊毛的气味,抬头看向李红兵。

  “出发!”

  队伍浩浩荡荡离开老宅,进入草甸。

  先到发现熊妈的位置,然后顺着气味寻找。

  大花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紧随其后的是狗群,而金子则慢悠悠跟在李红兵身边,多跑一步跟要它命一样。

  “在医务室伙食挺好啊!”李红兵斜眼看着金子那张吃胖的憨脸。

  嗷嗷!

  金子面带得色。

  苦恼最近游客太热情,每天都送吃的,自己只用趴在地上配合拍照就行。

  “你真是丢了虎脸。”对于金子不劳而获的懒惰行为,李红兵报以鄙视。

  很快。

  前面传来狼犬们呜呜叫声,还有狗群急促犬吠。

  找到了?

  李红兵加快脚步,来到狼犬和狗群叫嚷的地方,发现它们围着一片草地转圈。

  仔细观察这片草地,草丛应该在不久前被动物踩过,尤其那形状像人类的脚印,除了熊不会有其它动物能踩出这种脚印。

  “是熊妈?”李红兵蹲下比划脚印大小。

  呜呜!

  大花点点头,仰头呜咽几声。

  这些脚印留存好几天,草叶重新生长,痕迹很模糊,想要顺着脚印寻找,很困难,只有动物通过嗅觉,才能追踪到。

  “走,沿着脚印找。”李红兵拍拍大花脑袋。

  大花扬起脑袋,让鼻子嗅空气中熊妈留下的气味,找到方向,朝着草甸深处跑去,狗群跟在后面。

  不知跑了多久,大花和狗群停在一处上十米高的悬崖,冲着崖底叫嚷。

  李红兵走上前,在崖底一片碎石地发现血迹和黑色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