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哥来也
三人见到警察,爬起来就想跑,还没跑几步就停了下来,恍然发现了,这他妈是条死巷啊!
警察上前把三人拷了起来。
把地上凶器收好。
然后押上了警车。
接着把一众人等带回了派出所。
大学城派出所。
经过一番审问,三人很快就招了。
原来三人中,其中一个是龙锦华瑞——就是星沙市那家最大的奔驰4S店的销售人员,也就是总经理的小舅子。
因为杨辰买到事故车一事,总经理私了,退一赔三。
自己被姐夫训了一顿不说,回到家又被姐姐和爸妈一番混合三打。
完了工作还丢了。
被姐夫给开了。
他越想越气,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大错,反而觉得这一切都是杨辰造成了。
那辆车只是追了下尾而已,对使用基本没有影响。
就算你不要,退了就行了。
竟然敢要退一赔三?
最后他姐夫,奔驰店的总经理出面私了,自掏腰包赔三,赔了470万,几乎就把姐姐家的家底掏空了。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杨辰。
如果他大度一点。
如果他得饶人处且饶人。
就不会把事情搞成这样子。
于是乎,丢了工作的小舅子,纠结了两个朋友,跟踪杨辰,最后在大学城用计引他下车,然后进行打击报复。
结果打击报复不成,自己一伙人倒是伤痕累累。
案子很简单,就是一起报复伤人案。
警察做完笔录,到大学城那边调取监控录像,能够清楚看到光头碰瓷把杨辰引下车,然后另两个蒙面举胶棍欲进行伤害。
接着画面就是一追一逃,进入了一条小巷子。
小巷子没有监控。
具体发生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但足以证明,是对方欲打击报复,进行伤害,实施犯罪行为了。
不过,考虑到杨辰方面并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而实施侵害的三人都挂了彩,看上去狠狈不堪,所以民警征求杨辰的意见,问他愿不愿调解。
像这种打架斗殴的案子,只要不严重,民警一般都会有个调解程序。
可以说是例行程序。
也可以说是控制各项指标和犯罪率。
同时也省了很多麻烦事。
当然,如果当事人不同意的话,那就继续按照流程走就是了。
“调解?”
杨辰当场就拒绝了。
一个电话打给董律师——就是上次陪他一起去奔驰4S店那位律师:“董律师,有时间吗?我这里有个案子需要你帮忙......”
“马上过来?好的,大学城派出所,来了打电话......”
有钱好办事!
上次杨辰除了给董律师正常的律师费之外,还额外给了一万块的辛苦费。
所以在董律师眼里,杨辰已经被划为优质客户。
接到求助话后,已经下班的董律师,二话不说,就赶了过来。
“我不同意调解!”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让他来跟你们谈。”
第27章 秉公执法
说句实话,听到杨辰说让他的律师来谈,警察同志们心里多少有点膈应。
这是港台剧看多了。
当然,在华国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出于法律制度和习俗的不同,在派出所里说这种类似的话,多少有点装逼的意思。
当然,那是他的权利。
警察同志们想了想也对。
开奔驰大G的有钱人,一个电话就把律师叫过来,好像也合情合理。
不一会儿,杨辰的律师到了。
杨辰把事情的经过和董律师说了,要求只有一个,从严处理,越重越好。
妈的,敢来报复我?
老子嫩死他!
农村出身的杨辰从小就有一股狠劲,被鸡啄了,当场就把鸡杀了炖了,被狗咬了,能把狗追得口吐唾沫,累瘫在路边。
被同村小伙伴欺负,能追到人家里打。
不惹事,不怕事!
犯我者,虽远必诛!
长大了,脾气虽然收敛了不少,但那股狠劲,是藏在骨子里的。
“好的,杨先生。”
收到杨辰的授意,董律师前去和警察交涉。
这件事,如果按照普通的打架斗殴处理,最多把他们三人行政拘留15天。
杨辰当然不同意。
“这是故意伤害,请你们秉公执法!”
董律师说道。
故意伤害是刑事案件,起步刑拘,轻伤三年以下,重伤三年到十年,重伤残疾或死亡,判十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你是律师,你应该知道,就算是故意伤害,如果没有得逞的话,算犯罪未遂。”
“未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警察同志倒不是为那三人辩解或偏袒,而是就事论事。
董律师皱了皱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份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说完目光严肃起来:“你是警察,我是律师,术业有专攻!论讲法律,可能你并没有我那么专业。”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要论案件的恶劣程度,社会影响,以及动机舆论等等。”
“单从这件案子来看,性质十分恶劣,他们纠结同伙,实施有预谋的犯罪,碰瓷,持械,蒙面,追打,每一条都加罪加一等。”
“另外是他的社会影响。”
“犯罪嫌疑人是星沙奔驰4S店的销售人员,仅仅因为我的当事人在他们店里买到一辆事故车,正常维权,就惨遭有预谋的打击报复。”
“这件事如果曝光,不仅会造成社会对我市打黑除恶成果的质疑,也会对我市消费环境造成损害。”
“同时对奔驰车品牌造成的损伤,4S店目无法纪,践踏法律的行径,也会让广大市民感到恐惧和寒心。”
说到这里,董律师顿了顿,继续道。
“就算我们想从轻发落,奔驰这么大的品牌会放过他吗?”
“如果警方对这个案子的处理不公,不谨慎,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舆论,责任你们担得起吗?”
“总之,这件事如果我的当事人不满意,我将代表我的当事人追究到底。”
律师不愧是律师。
专业短识过硬,口才了得,一番上纲上线,直接把警察同志搞得头都大了几圈。
办理这个案子的警察是个老警察。
经验很丰富。
这时候转换目标,对杨辰说:“小伙子,没必要,如果你不同意调解,咱们就按流程走,应怎么样就怎么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嘛。”
老民警倒也不是和稀泥。
没多大点事,按流程走就行了,没必要把事情搞大嘛。
杨辰没说话。
董律师却是很严肃的说:“警察同志,你是在偏袒犯罪嫌疑人吗?”
一听这话,老民警皱了皱眉,不说话了。
这帽子扣的,谁他妈敢接?
另一个民警赶紧出来打圆场:“不要误会,不要误会,我们只是想公平的处理这个案子。”
“当然了,这位律师说得那几个方面也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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