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种田要修仙 第101章

作者:火龙果大亨

  “男女一事,师父也不明了。”

  “但是芸苓,你且要答应师父。”

  “不管怎么说,他尚未娶你之前,你不可与他行什么轻薄之事。”

  芸苓用不解的眼神看着元严,她问道:“师父,什么样的事情算是轻薄之事?”

  元严被这纯真的眼神看着,有点不知所以,只好搪塞过去,说道:“等你大些了,师父再教你。”

  ...

  傍晚,庄行高高兴兴地去帐篷边接芸苓回去吃饭。

  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来的时候,他觉得元严道长对他的态度,温和了许多。

  娘亲知道芸苓要来,在家中蒸了馒头,煮了腊肉,还烤了肉馅的馕饼。

  吃过饭,庄行带着芸苓到屋内去,点燃了油灯。

  大了许多的白鼠,趴在庄行的床上。

  父亲洗碗的时候,娘亲就端来馒头和提前切好的腊肉进门来,放在了白鼠面前。

  白鼠很是欢喜地啃着馒头,白天吃过之后,它似乎就喜欢上了这东西。

  芸苓抚摸着白鼠的毛发,看了一会儿。

  “小禾,我那件衣服你放哪里去了!你快过来帮我找找!”

  外面传来了父亲的喊声。

  也不知道父亲是故意的,还是真的找不到衣服了,总之娘亲就这么被支开了。

  可惜屋里,不止有庄行和芸苓,还有一个硕大的电灯泡。

  芸苓把白鼠抱起来,揉着白鼠的脸,这个角度看过去它真像是一只肥嘟嘟的豚鼠。

  “你都生孩子了呀。”芸苓颇为感慨地说,“你的孩子是什么样子的?你会觉得它们很烦吗?”

  白鼠在她怀里啃着馒头,过了一会儿,它把馒头和腊肉全部吞了进去,钻入了泥土之中。

  “它应该是回去送饭了。”庄行说,“你要不再等会?说不定它会把它的小孩带过来看看你。”

  “那我再等会儿吧。”芸苓坐在庄行的床边。

  不一会儿,白鼠就带着全家老小钻了出来。

  那两只小毛球,非常欢喜地凑了上来。

  大抵是因为平时被爸妈管着,很难有出来的玩的机会,它们两个活泼地四处乱跳。

  大白也跑出来了,但是它只在坑里露出一个头,不往上爬,好像时刻都准备把孩子喊走,然后跑掉。

  它的警戒心真的很重,以前说不定是吃过亏,被人给蒙骗过。

  相比庄行,芸苓更受两只小毛球的喜欢。

  看着掌心的小毛球,芸苓淡淡地笑了,从这个视角看过去,真是很有贤妻良母的感觉。

  ...

  十天后,成品的温度计从宜都送来了。

  速度相当快,以这个时代的水平来说,可以说是快的超出预期了。

  毕竟是有皇令在,赶做温度计的工匠,一定是害怕弄不好会掉脑袋吧。

  抱着做不出来全家都会被砍头的觉悟,就能爆发出巨大的潜能。

  成品比庄行预想的还要精致许多,一共送来了装着水银的十根温度计,为了避免其在运送过程中破裂,还在装温度计的盒子里,铺满了昂贵的羊毛做缓冲,每一根温度计都单独放在一个木盒子里。

  工匠基本上还原了庄行的要求,做到了温度变化时,水银在很细的管道内上升或者下降。

  由于技术的不成熟,这些温度计显的有些臃肿。

  为了让银汞的变化看起来比较并明显,最下方的圆泡很大个,如果温度计破掉了,让水银流出来,会很难处理,可能还会让人中毒,所以必须要小心使用。

  另外,管壁很粗厚,好像说管壁太薄的话,不知道为什么很容易就会破裂开,所以才做成了这个样子。

  庄行倒是知道为什么,但那又涉及到气压的问题了,反正以现在的技术也不可能抽真空,能做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听运送的官差说,失败品是成品的几十倍还多,工匠们都相当拼命,连晚上都没有休息。

  没想到会在自己出生的村子里,为这个世上的第一根温度计刻下度数。

  由于是庄行“发明”的这东西,所以最后为冷热设计度量单位的事情也交给了他。

  “就以温度这个单位来度量冷热吧。”庄行握着温度计说,“水结冰的温度就划为零度。”

  他们对温度计做了测量,十根温度计的差距很小,基本上可以当做同样的产品来用。

  他们将雪凝实,测量出了水银凝固时的温度。

  就以这温度为基准,再到雪融化时的温度,将变化的长度均分成了四十小分,每十个刻度,标下一个长刻度。

  以后再怎么优化是以后的事情,反正,从这一天,农司都以“当日温度”,来记录小麦的生长情况。

  这样下来,连泥土里的温度也能测量了,各种数据的总结,变得精确了很多。

  冬天来的早,走的时候又变晚了许多。

  到了立春,雪都没化。

  立春后过了五天,天气才慢慢回暖。

  村子还在马不停蹄地建设之中,村民的田都被征用了,还在河边开垦了新的田地,建造起了新的水车,挖了很多沟渠。

  许多耕牛拖着犁,把泥土松开。

  过了寒冬,有了光照,麦子也开始生长了。

  到了二月的时候,种下的冬小麦,都结出了麦穗,可以收获了。

  而春小麦,也在二月播种了下去,发出了芽。

  庄行牵着乌骓,站在田边眺望,那里是绿油油的一片。

  他遛完乌骓回来,听见了村口有惊慌的声音。

  十几名官差,手中拿着钢叉,与什么东西对峙着。

  他们的身后有人拉弓,羽箭射出,庄行听到了一声野兽的嘶吼声,接着周围的官兵急忙散开,一头硕大的野猪,撞了过来。

  那野猪比人还要高上两分,看着有三米高,全身墨黑,獠牙钻出嘴外,站在那里像是一座隆起的小山包。

  话虽如此,它却只是骨架大而已,实际上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

  它的肋骨清晰可见,身上还有许多伤痕。

  庄行踩着马鞍,跨上了乌骓的马背。

  站在高处,他瞧见了那头野猪路过的痕迹。

  难怪没在附近瞧见它的足迹,它是从河水里淌过来的,浑浊的泥水沾在野猪竖起的皮毛上,就像是某种野蛮的图腾。

  它的目的是那片结出了麦穗的田野,有一块田,被它给糟蹋了,麦穗被它踩的一塌糊涂。

  这个冬天,它应该过的很不容易,一定是饿坏了,那田里的麦穗,被它吃了好些。

  然而即便被官差们用钢叉威胁,被弓箭射中屁股,它依然没有逃跑的意思,它反而更加激起凶性来,朝着人多的地方冲撞而去。

  这猪,俨然有了几分妖气,已经不是凡物。

  它可能,也只是走投无路,才闯进这片地界来。

  可那些麦田,是天下人的粮种,不能让它再肆意妄为了。

  更何况这里是庄行的村子,寻常人被它一拱,恐怕就会丢失性命,它若是闯到村子里来,那是会死人的。

  “乌骓,怕吗?”庄行抚摸乌骓的脖子。

  乌骓啼鸣一声,头高高扬起。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乌骓虽然是匹小马驹,却斗志满满,一点不畏惧那猪妖。

  “好。”庄行提剑,“随我去拦住它!”

  乌骓仰头,四蹄踏响,朝着那发狂的野猪冲去。

  那野猪横冲直撞,十几名官兵都抵挡不住它,被它追的四散而逃。

  有几个披甲握刀的差人,上前去劈那野猪的头。

  他们身上的气息凝实,乃是修行之人,然而厚刀劈入那野猪的脖子中,却不能拔刀而出。

  这猪妖皮糙肉厚,他们虽然砍中了,却只觉得虎口一震,难以对它造成致命伤。

  野猪头一甩,反而将他们全部甩出去。

  有一人被摔到地上,那野猪朝着他拱去,情急之际,他跳跃起来,口中大喝一声。

  那似乎是某种震喝之术,庄行听声只觉得耳边一震,那野猪居然顿了一下,撞的位置微微偏移。

  可那人还是被撞到了手臂,只见他的手朝外扭出一个可怕弧度,竟是就那样折断了。

  那个留胡子的差人面色发白,冷汗频出,血从他断臂处渗出将他的臂甲染的血红。

  他似乎无力再站起来了,周围的官兵都在拉弓放箭,可羽箭纷纷被猪妖竖起的毛发弹开。

  猪妖再一次朝着那个倒下的差人发起了冲锋,他坐在地上,只是傻愣愣地看着。

  乌骓终于靠近了猪妖,庄行立刻运炁,将先天一炁与真炁一同灌入剑身,手中的长剑飞出,直朝着野猪飞射而去。

  ——锃

  剑与野猪的皮毛交错,仿佛金铁相交。

  在那刺耳的金属嗡鸣声之中,那硕大的野猪头颅,被切开一个巨大的口子。

  庄行瞄准了它的脊骨,这猪妖太大只了,难以将头颅整个砍下来。

  不过以先天一炁的锋利之度,却是轻易贯穿了它的脊骨,紫金色的长剑直接从猪妖的一端射出来,往后回旋,切割了猪妖的四蹄脚筋。

  鲜血狂涌,那猪妖的身体顿时失去控制,倒了下来。

  然而它的身体还在惯性之下向前冲,那人眼看要被猪妖给撞上,庄行连忙洒出几颗藤种。

  这是芸苓培育出来的护心藤,是以杀人藤为主体做出来的灵植,藤种扎入土中,飞快生长,将那野猪捆绑的严严实实,总算是将其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