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种田要修仙 第206章

作者:火龙果大亨

  在庄行瞧不见的地方,发生了许多变化。

  他对此并不知晓,只是舒舒服服,优哉游哉地享受假期。

  没事就出去溜溜马,有时就在家里和家里人一起烤火,偶尔去芸苓那边坐坐,带她回来蹭顿饭。

  某天一位官差给他带来了包裹,里面是印好的《降妖记》,庄行手写的初本,也一并完好无损的寄回来了,蔡北写了一封信,说这书在宜都已经广为传播,其中的故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那本《降妖记》印的很好,用的是上好的纸张和油墨,他稍微翻了翻,将其收了起来,放在了柜子里收藏。

  日子平淡无奇,但也岁月静好。

  转眼间,他就度过了除夕。

  最终,他们决定一家人一起去宜都喝喜酒。

  芸苓也来了,不过她是一个人来的,她的叔叔婶婶没跟着她一起,说是还得照顾家里的小孩,他们去年新添了一子,孩子才两岁,确实出不了远门。

  大年初四早晨,渡河上还漂浮着三三两两的薄冰,气温在逐渐回暖了,只有早上才能看到这些浮冰,到了中午,冰就会消融在河水之中,等过了立春,渡河里连浮冰都瞧不着了。

  庄行拿出银钱来,包了一艘渡船,一家人早早便从村里出发。

  中午渡船就到了宜都,庄行发现在城墙前的那个大渡口处,多了几架高高的木制器械,那是用动滑轮造出来的起重器,上次庄行来的时候,还没有这东西。

  看起来稍显简陋,毕竟一月的时间里赶工赶出来的,但渡口的工人,已经能很熟练地使用这玩意,用铁钩将货箱钓到甲板上去了。

  在宜都城内,也可在很多地方见到类似的起重器了,有些地方正在修建新楼,就有人推来了类似的器械将砖石搬到楼架上去。

  庄行很惊讶,短短一月内,宜都居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庄良庆也同样如此,他有十三年没来过宜都了,回首往昔,这地方变得截然不同。

  祝禾更是第一回来这种大地方,她显的很小心,不敢大声说话,一直牵着女儿的手,生怕这孩子走丢了。

  庄行拿着白瑜给的牌子,在北市门口找到了蒲草商会的据点。

  白瑜早已打点好了,有人将他们带到了一处宅院,里面有专为他们准备的屋舍。

  放下行囊,下午他们去街上逛了逛,四处还可见庙会的痕迹,那些挂上的红灯笼尚未被取下来,虽然今日不复当日闹热,但许多新事物,还是让夫妻俩应接不暇。

  到了晚上,白瑜和楚胜才登门来访,送上了一本红色的喜帖。

  这喜帖本该是双方父母去送的,但白瑜无亲,两人又没宴请什么长辈,便是两人一起去送喜帖。

  婚宴在次日晚举办,地方是楚胜和白瑜的新宅子,这宅子就在商会旁边,离官府也近。

  当晚,宅子内摆了小几桌宴席,来客大多都是些年轻人,很多是庄行熟悉的人,当年他们在山上待过,这些无家可归的人,自己组建了一个大家庭。

  那些年,白瑜在他们迷茫不安的时候,把他们团结起来,指出了一条明路,白瑜就像是他们每一个人的大姐。

  见到白瑜换上红色的新衣,甚至有人流下泪来。

  几个年轻人簇拥着搭红盖头的新娘进了高堂,将她交给了新郎,门坎后有一个火盆,两人一同跨了过去。

  走过火盆意味着烧尽晦气,期盼将来红红火火。

  请来的老妈子,大声喊道:“一拜天地!”

  庄行此时坐在酒桌边,左手是小妹,右手坐着芸苓。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那高堂内的夫妻对拜,拜过后,本该是将新娘子送入洞房,而后新郎请客人吃酒,送走了宾客,再去圆房。

  但今日没有那么多的讲究,拜完后,新郎就将新娘的盖头揭了下来。

  此时庄行才收回视线,发觉到右手边的芸苓,正在盯着他的脸瞧。

  酒席开始了,菜早已上齐,但等新人拜堂后,才有人发碗筷。

  庄行并未回话,只是把碗和筷子分好,从那蘑菇炖鸡汤里,夹了一条小鸡腿放在了芸苓的碗里。

  ...

  吃过了酒席,天便黑了,他们与故人寒暄了两句,便离开了这宅院,回去歇息。

  夜里,庄行有点睡不着觉。

  他尚有一个愿望,没有达成。

  那是他从京城回来后,看到宋玉师兄的旧物,看到那条池中的鱼从水中跳出来的时候,就决定的事情。

  应该说,从小时候起,从他坐在父亲的肩膀上,踏出家门那天,看到外面的阳光与蓝天之时,他就在做这样一个梦。

  梦里有许多光怪陆离的风景,有许多他不曾见过的事物。

  他仰起头,望着房梁木。

  右手朝着上方伸出去,眼前浮现了日月轮转,龙凤腾飞,海中鲛人起跃的场景。

  他曾见过一次,在那次画壁之游中,他在天地之间,自由自在。

  他还想再见一次,这一次不是梦,而是用自己的双眼去看。

  可是...

  他又想起爹娘的脸庞,想起那晚妹妹许下的愿望,想起山上的猫熊和小安,想起书斋里泡茶的老道人,冒冒失失的巧霞师姐,一根筋的大春,还有总是一言不发的燕槐安。

  最后浮现的是芸苓的脸,如果说谁在他身边最久,毫无疑问是芸苓。

  芸苓陪伴他的时间,比爹娘还要多。

  去京城的那一年,芸苓陪伴他出行。

  可她其实并不喜欢去自己没去过的陌生地方。

  庄行觉得有点心烦意乱,其实现在的一切,就很好了,他可以顺理成章地长大,再过顺理成章地把芸苓娶过门,再顺理成章地从老道人手里接过掌门之位,毫无波澜地度过一生。

  他微微叹了一口气,闭上眼,运转夜游之术。

  神魂出体,飞了屋瓦,他张开双臂,跟着晚风飘向夜空。

  越往高处,宜都在他眼中就变得越小,下方的屋舍鳞次栉比,有些地方燃着灯火,上方是一望无际的黑夜,下方是万家百态,尽收眼底。

第298章 我想要一个家

  眼前的风景很美,庄行此时所在的高度,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无法触及到的地方。

  从赶尸人那里习来的夜游之术,让他得以神魂离体至数百米的高处。

  有飞鸟从他眼前掠过,这夜游术,他已习得了两年,不再如当初那样,像刚下水的旱鸭子,根本无法掌控自己的身体。

  他学会了怎么随风而行,他看到宜都内部的河道综错交横,如蛛网般,将整个城池笼罩起来,琼楼田舍,皆在他的眼中,淡淡的月光将云层染上一抹银白。

  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幕。

  就像是...一场梦...

  但梦终归是要醒的。

  在这空中遨游了片刻后,他的神魂朝着自己的肉体归去。

  可快要穿过屋檐之时,他看到了另一个人的神魂。

  在这屋舍中住着的,会这夜游之术的,除他以外只有一个人。

  而陈州又并不像平州那样有许多险峻的高峰,在平州,人们的宗族观念很重,因为地势阻止了他们向外出行,一个人丁兴旺的地方,大多都是有悠长历史的家族,家族中的人必须互帮互助才能生存下来。

  因为这种宗族观念,衍生出了落叶归根的文化,再而出现了赶尸人。

  但在陈州,地势相对比较平缓,此地是没有赶尸人出没的,自然而然,也不会有赶尸人闲来无事,神魂出窍。

  出现在他眼前的,是芸苓的神魂。

  他习得这夜游之术,便把此法教给了芸苓,但芸苓并不喜欢神魂出窍的感觉,虽说学会了夜游术,但她几乎不会主动使用。

  芸苓坐在青瓦上,庄行飘了下来,到了她的身边。

  “我感觉到了你那屋有术法的动静,我就想你是不是用了夜游术。”芸苓说。

  “有点睡不着,我就想飘出来看看。”庄行说。

  “上面风景好么?”芸苓问。

  “还不错。”庄行说。

  “也带我上去看看吧。”芸苓朝着他伸出手。

  “夜游术我还不太熟练。”芸苓说,“你得带我一下,不然我怕我上不去。”

  庄行迟疑一下,抓住了她的手,说道:“好。”

  他牵着芸苓缓缓往上飘去,这次他飞的很慢,因为他带着另一个人。

  “好高呀...”芸苓说道,“其实我有点怕高的,虽说现在是神魂出窍,不会掉下去摔死...可还是有点害怕...”

  “那我们下去吧。”庄行说。

  “我飞到你刚才到的地方了么?”芸苓问。

  “快到了,其实也没必要飞那么高。”庄行说,“在这里一样能把宜都看全。”

  “再往上去一点吧,我想上去看看。”芸苓看着他,眼中很坚定。

  庄行愣了愣神,继续牵着她往上飞。

  “飞快一点吧。”芸苓说。

  “你不怕么?”庄行问。

  “有你牵着我就不怕。”芸苓说。

  庄行于是飞的更快,他关注着芸苓的神情,而芸苓此时也并不只是看他,也朝下方看去。

  夜晚的宜都很美,从极高的地方欣赏这座古城,就像是在欣赏一件珍贵的艺术品。

  这座城池有几百年的历史了,那城墙上曾有披甲的士兵拉弓放箭,有地方燃起过大火,士兵的鲜血在挥砍之中撒入地面,也曾有人在城墙上举办过庆典,就好似前不久的东王神庙会,曾有身着黄袍道衣的人,手持木剑,剑指苍天。

  它经过万万人的修缮,才变成今天的模样。

  走在街巷之中,只能感受它的万分之一,而他们所在的高处,却能将其尽收眼底。

  天上繁星汇聚成银河流淌,地上渡河流转,人间酣睡,庄行带着芸苓飞到了他能抵达的最高处,他们已经到了云层之上,坐在了白云之间。

  “原来这就是你看到的风景。”芸苓感叹道,“好美呀...”

  她的眼神中有好奇和胆怯,她没说谎,太高的地方是会让她觉得害怕。

  即便神魂是轻飘飘的一团,并不会让人从高处落下,但这无法消除她本能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