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火龙果大亨
“好吧。”
黑猫最终是跟着其它的猫儿,走了。
一只白雀从枝头飞下,在一阵青烟中,化回了童子模样。
“你就这么放它们走了?不怕它们假意信你,借此脱身,日后再卷土重来?”童子说。
“要想先取信于人,当先让人取信于你。”道人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真心与妖交好,自当表达出真心。”
“你这样的人,死了是件憾事。”童子笑了,“与你相识一场,倒也有趣。”
第326章 遇见了神仙
十日后。
陈州南部的小村落,来了一群外人。
村口的老树下,黄发的小儿,拄杖的老人,抱着婴孩的妇女,纷纷将自己的目光投向那条老泥路。
那群人牵着马骡,马骡拉着木车,木车上不知载的是什么,用灰色的油布盖住。
木轮嘎吱作响,车马越来越近。
“是外地来的行商。”老人说。
“错,不是外地的,是本地。”另一个老人反驳。
“那不是那天来过的道长么?”妇女说。
十日之前,有一个佩剑的道长,来过村子里,虽然只在此借了锅灶,待了半日,但这等偏远的小村子,一年到头,也没几件可让人记住的事情,所以村里的人都还把那模样俊俏的道长记得清楚。
道长似乎是在前面领路,有人上前询问。
“道长来干什么的?”
“赴约。”
“要在村中借宿么?”
“我们只是路过,这就走了。”
道人说的不假,这里恰巧有一条路,这条路恰巧通往他们要去的地方,所以走这里过罢了。
只是路过而已,村里人虽然好奇,但也不至于刨根问底,非要打听别人是去干什么。
但私底下,他们还是叽叽喳喳,有细声讨论的声音。
邻里乡亲,都出来凑热闹,田间扯草的汉子直起腰,放牛的牧童,爬到了牛背上,水车下搓衣的妇女,抹了抹额头的汗水,视线纷纷聚集到一块。
周围有人的,就与旁人道出自己内心的猜测,无人的,就安静地看那些马骡往前走。
许多人,一辈子,都没走出过这个小村子,道士,马骡,木车,这些对他们来说很新奇。
很快,道人就领着人,从村口,到了村尾。
可那些车马要去的地方,却不再有路了,那里通往野林,村里的老人都说那林子里有吃人的妖怪,如果小孩子不听话了,晚上不乖乖把门关好,待在家里,妖怪就会把你抓走,吃进肚子里。
那里明明没路了,道人却还在往前走,那些个车马,也跟着他往没路的地方走。
黄发小儿担心道士也被妖怪吃掉,大喊道:“那边有妖怪,要吃人的!”
道人对着小儿微微一笑,并不言语,依旧大步向前。
身后论话的声音,大了起来。
那前面没有平整的路了,苍耳子的枝蔓和茂盛的麦瓶草挡住了去路。
如果是一个人,一匹马,要走此处过,还能踩着叶子慢慢地蹭过去,可道人的身后跟着三十余人,七八匹拉着木车的马骡,就是泥路,也只能供那木车勉强通行而已,到这种无人修整,无人平路的地方,那车该如何过去?
怕不是马骡才踏出几步,车轮就要被草植卷住,或是被石头暗坑磕绊住,动弹不得。
“仙师,那边没路了!”有人好心提醒,“仙师若还想往前去,得走这边来,往这边走才能到大路去,官道也在那边呢。”
“多谢足下指路,但我们就是往那里去。”道人拱手回话。
那人眼神中透着狐疑,这地方,怎么才能走的过?
他不再出声了,只是默默地看道人往前去,目不转睛。
只见道人身旁的女子走到了最前方,也是位道长,穿着朴素的道衣,一头青丝用发绳简约地绑住。
不做打扮,可瞧见了她,却让人如沐春风。
年轻女子长发飘飘,弯下腰,伸出手,在那些草植上,轻轻一点。
她指尖萦绕着绿色的光亮,那光亮生机勃勃,哪怕是凡夫俗子,也能看出其中奥妙无穷。
仿佛一颗石子落入了湖中,泛起圈圈涟漪。
又好似一阵大风吹过,那些草叶纷纷晃动起来。
接着,草浪分开,便自己让开了一条路来。
那路不宽不窄,正好容得下一辆车马通行。
本没有路的地方,多了一条路,于是道人接着前行,渐渐远去,带着那木轮车的嘎吱声,消失在村民们的视野里。
村里谈论声一时寂静了下来,没有人敢再乱说话了,尤其是说闲话。
直到一位老人打破了寂静。
“这是遇到了神仙啊...”
...
林中,老狐狸带着妖怪们等待着道人的到来。
来的妖怪并不多,除了老狐狸以外,每个妖族,就只派出了一些代表性的妖。
听闻人欲妖交好,山中妖族,多是抱有怀疑之心。
但妖族有难处,并非虚妄,便也各自派出了一些妖,前来鉴别人的意图何在。
不多时,那趴着假寐的狼妖,睁开了眼。
“有人来了。”狼妖说。
妖怪们起身,都做警戒状。
狐狸竖起了耳朵,听到了车马的声音,也嗅到了道人的味道。
车队从林中穿梭而来,三十余个人随行。
这林中,本没有路,可那些草木却自己“让”出了一条路来。
眼尖的妖,已经看出是那个女子的手笔。
这是门高深的法门,那女子的修为,也让妖忌惮。
几头狼妖呲牙向前,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
道人抬手,身后的车马停下。
这几只狼妖,先前他并未见过,此前,这林中,只有些狗妖和猫妖,远不如这狼妖来的凶狠。
眼前这三头狼,最大的那头,有小牛犊般大,最小的那头,也并不差多少,绝非一般野狼可比,比起当年他在那破庙见得的白尾豺,只强不弱。
它们身上狼毫苍白坚硬,利爪锋锐,在泥石上抓出白痕,眼看,并非善类。
庄行先拱手行礼,说道:“三位,十日前,在下与狐道友相约在此,我们来的时日不迟,应当不曾失了礼数。”
老狐狸连忙上前来,说道:“先生,这三位,是狼妖族的十夫长,我已将先生那夜与我所谈,皆转告给了狼妖族,但狼妖一族,与寻常妖族,并不相通。”
“狼妖之中,只以实力排资论辈,便是来见了先生...也想...也想与先生先切磋一番...”
“切磋?”庄行看向那狼妖。
他心想,怕也不是想切磋,是想试试他的底细。
妖族生活在山野之中,山中,自是弱肉强食。
而狼,又极为有纪律性,野生的狼就会自发地聚集在一起,形成聚落。
狼群之中,总是有一头优势的狼,便是人所称呼的头狼。
它们按照强弱,来划分等级,弱的听强的,这是狼群的规则。
便是化了妖,像人的军队一样,取了个“十夫长”的名号,来自它们本性里的习性,似乎也不曾减弱过。
说是切磋,大概是想试试,庄行到底有几分本事。
在野外,大多狼群,也就是十头左右的族群罢了,在这里,它们叫“十夫长”,换句话,它们就是头狼。
在自己的族群中,它们不是狼王,也是头领了。
或许,是心有不服,或许,是不信人的话,所以想先打一架。
“道士,你若是怕了,现在还可以回头。”体型最大的那头狼妖说道。
“三位真想与我切磋?”庄行问。
“你若能打赢我们,听你的安排,也无妨,若是打不赢,就别说大话了,不如奉上些牛羊牲畜过来,让我们安稳过个冬,也好放你们的村子一马,免得和你们结下什么血仇。”狼妖说。
“道友说的也是。”庄行说,“那便领教领教道友的本领吧,你们是一个个来,还是三个一起来?”
“我们是狼,狼捕猎的时候,都是一起去的。”狼妖说,“不过,我们也不占你的便宜,你可以再叫两个人一起来和我们打,但最多只能叫两个。”
“下手可有轻重?”
“我们自己在族群里也经常打架,但只是决定谁先吃肉,不会下死手。”
“那就是点到为止了。”
“点到为止?”
“就是该收手时,就收手,不伤其性命,也不伤了和气。”
“那就点到为止。”
“那,请三位到那边来吧。”庄行指着那边香椿树下的开阔地带,“我们去那边切磋,免得误伤了无关之人。”
三头狼妖互相看了一眼,先走到了那开阔之地去。
牵马的人,都有些踌蹰不安,不敢大声言语。
这狼妖的模样,实在骇人,这么大的一头狼,怕是一口就能把人的脑袋咬下来,而且还会说话,真成了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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