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火龙果大亨
翻开第一页,是白莲居士的自述。
“余自小阅读妖物纲目,不同人编撰之纲目,各有差别,其中有纲目与余亲眼所见差之甚远。”
“典籍误处,若读者轻信,轻则一身负伤,重则自寻死路,为此余便再编一本妖物纲目,供缘者参考。”
“自余二十岁起,余便将余所见妖物录入典籍中,结合前辈之作,辅以图,将其分门别类。”
“天下妖物繁多,偶得成精之野兽千种万种,此等妖物数之不尽,分之不清,然能成精成妖之野兽,若非偶得奇遇,多是有妖兽血脉,是为亚种,亚种之类别,纵有盖天之功,亦无法数清,遂余只记血脉源头,若缘者所见妖物,有相似之处,可供参考。”
“注:其中名目皆由余亲身历之,共二百三十六种天生妖兽,绝无半分掺假。”
庄行趴在床上,像是翻平板电脑一样,用护身符滑动这妖物典籍的名目。
最前面是目录一样的东西,记录了各类妖物的名称和简单概述。
蛇蛟、白鱼、蜂翁、化熊、鲛人、鹿蜀、狐鬼、狗精...
只是一眼扫过,庄行便看到了许多不曾听闻的妖物。
只需要用护身符点触那些名目,便会跳转过去,其中对妖物的信息描述得极为详细,详细到白莲居士是多少岁遇到的这妖兽,之后又发生了什么,还会带上一张参考图。
庄行心中尽是喜悦,光是这一本妖物纲目,就非常有价值了。
要知道,知识就是财富。
恐惧来源于未知,对于自己没见过的东西,不知道该如何应对,那当然会觉得难以下手。
像是以前人们害怕打雷,认为那是老天爷在发怒,为了平息老天爷的愤怒,甚至会拿活人祭祀,可到了现代,弄清楚打雷的原理之后,人们就能针对性地制造出避雷针一类的道具,以规避掉雷劈的风险,同时消除掉对“打雷”这件事本身的恐惧。
有了这本妖物纲目作为参考,庄行自然能像研究“打雷”一样,找出对应的“避雷针”。
谁会嫌弃自己知道的多呢?况且庄行的记忆力极好,他只需花少许时间,就能将这些名目全部背下,将来总归是能派上用场的。
这妖物纲目极大地勾起了他的兴趣,一共二十四片白玉,其余的白玉上记录了暂且不论,他决定今晚就先仔细地看看这本纲目。
记下来的知识,就变成他自己的东西了,而功法、神通、符道...这些东西光是靠记没什么用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会的,就算花了时间去练习,也可能缺乏那方面的天赋,导致白费功夫。
还是把能把握的东西先把握好,再说修行的事情。
他对两种妖物极其感兴趣,至于是哪两种,自然是他亲眼见过的虎妖和鼠妖。
他有意地搜寻虎妖和鼠妖相关的名目,很快,有了发现。
“第一百二十三目:白金鼠,此鼠身毛皎白,耳足、眼眶为赤金色,耳足不红者,乃寻常白鼠也。”
庄行回忆白天所见的白鼠模样,那白鼠的耳朵、前肢、后肢,的确是赤色,而且透着一种金玉般的光辉。
他将白金鼠的名目点开,认认真真地看。
一张插图出现在他眼前,俨然和白天见到的那白鼠有八分相像,但图里这一只,体型更大,要比那白鼠大了四五倍左右,而且毛发更长,看上去,图里这个都不像是只老鼠,而像是只豚鼠了,大概和家猫差不多高大,圆滚滚胖乎乎的,憨态可掬。
接着往下看,是白莲居士的叙述:
“三十二岁寿诞,友人送余一纯血白金鼠,极通人性,性格温顺,只是其胃口特别,爱食金玉,虽寻常食物,此鼠亦可食之,但若有金玉,此鼠遂才凑上鼠头。”
“白金鼠难得,乃是祥瑞之兽,传闻,云鼠五百岁既白,伺其所处掘之,当获金玉。”
“白金鼠天生习掘地之能,遁地神通乃世间一流,其生性胆小多疑,不喜露他人之面,即是有幸寻其踪迹,眨眼间即消失于天地之间。”
“有幸与白金鼠结缘者,多可从其身上获利,此鼠在诸多典籍中,名为寻宝鼠,可寻得无人知晓之金宝灵矿,乃至墓穴财宝,使人享得荣华富贵。”
“余不喜身外之财,遂以宠物饲之,不多加拘束。”
“此鼠陪伴余八年有余,时晨起,见白金鼠衔宝于枕边,是为女子发簪,极为华丽,装饰火凤之羽,后得知庆城皇后丢皇上赠品,余大笑之,独留发簪于柜中,不曾示人。”
“八年后,白金鼠久居室中,神色日渐憔悴,不似当年圆滚,余知其不爱闹市,喜独居自由之身,遂归其自由,放生野外。”
“余时常想念白金鼠,其身上毛发松软如雪,好枕之,再未寻如此贴心之枕。”
“一日回屋,见余枕边现一手掌金佛,不见鼠影,却见鼠毛,遂大喜,饮酒至深夜,然未曾与鼠相逢,只得大醉而睡。”
“缘者若见白金鼠,可设法捕获之,然此鼠若为人获,多绝食而死,此鼠与人无害,若获鼠之后,鼠不食,劝归其山野,还其自由,乃是善哉。”
至此,便是白莲居士,对白金鼠的全部描述。
庄行看得津津有味,虽然只是白金鼠的介绍,但居士描绘的极为有趣,不只是枯燥无聊的科普。
他看着,将白天所见的白鼠和白金鼠一一对应起来。
通人性,性格温顺,遁地神通、喜食金玉,又名寻宝鼠...
这么看来,那白鼠有九成的可能性,就是一只白金鼠。
只是,它那么小一只,是因为还没长大么?还在幼年期?
可体型上,和插图里的这只差距也太大了,毛发松软这一点,庄行也没有从那白鼠身上看出来,他感觉那白鼠应该不是纯血,像是只亚种。
不过...白金鼠居然是这样的祥瑞之兽。
庄行好歹是救了它一命,应该算与它结缘了吧?
不知将来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它,早知道就不那么着急赶它走了,多跟那白金鼠熟络熟络,将来说不定还能像今天捡到玉简一样,捞到什么好处呢。
这就是知识上的欠缺了,若是他早知道那白鼠就是白金鼠,那会儿肯定不会犹豫,挥剑斩草根之前,他就会想办法,拉近他和白金鼠的关系。
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那白鼠已经跑的没影没踪,不知天涯何处再相逢。
第34章 沧海桑田
看完了白金鼠,庄行接着寻找虎妖的名目,虽然找到了一种会变成人的,名为赤虎的妖物,但其中描述与那虎妖却有诸多差别。
毕竟已经是能变化,还会说话的妖精了,到了这种程度,恐怕不能再简单地归为一类,要把那虎妖当做单独的一个特殊个体来对待。
就像村里的小孩子们都是人,但长大以后,有的会去种田,有的却会成为木工铁匠。
不能太过相信典籍和纲目,白莲居士在书中,也多次提到此事,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庄行趴在床上仔仔细细地看这本妖怪纲目,因为玉简是以发光的形式展现内容,所以在黑暗的环境下,反而更能看得清楚。
对于玉简的使用方式,他得心应手,这玩意像是一个不需要充电的平板电脑。
他没按顺序阅读,像什么蛟龙,火凤一类的,一听就很高大上的妖兽,他基本上扫一眼简介就略过了。
他把阅读的重点放在那些鼠鸭蛇鸡,一类寻常有可能接触到的小妖物身上。
白莲居士近乎是以记日记的方式,把遇到的那些妖物记录下来,有种看睡前小故事的感觉。
庄行看得入神,竟然毫无困意,听到鸡鸣声,才发觉已是清晨。
天蒙蒙亮,外面传来了烧柴煮水的声音,是娘亲和爹爹在点豆腐了。
那股兴奋的劲头一下子过去,困意涌上来,他眨眨眼,不由得打了个哈欠。
睡觉和吃饭乃是人生大事,一个连觉都睡不好,不能好好吃饭的人,是不可能有所成就的。
任何情况下,他都应该尽量保证自己有充足的睡眠,这样才能以最好的状态迎接每一天。
他拍拍脸蛋,用护身符又点了那片白玉一下,顿时白玉的光黯淡下去,变成了寻常模样。
接着他把玉简放回匣子里,尝试把护身符插进匣子的钥匙孔,看能不能把匣子给锁起来。
他转动护身符,咔嚓一声,匣子的机栝似乎转动了一下,他用手掰了掰,当真是打不开了。
这金属匣子看起来比玉简朴素的多,但能催出草根,和护身符互动,明显是一样法器。
财不外露,平日不用玉简的时候,还是锁回匣子里比较好。
把匣子藏在枕头下面,庄行躺了下来,合上了眼,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
虽然还想继续看,但以后不能再这么熬夜了。
他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很快睡去。
这一觉,睡到了中午。
他是被饭香勾起来的,去灶屋里一看,发现娘亲已经在桌上摆好了饭菜。
“娘,你早上没喊我起床吃饭吗?”庄行揉了揉眼睛。
“看你睡的那么香,就没忍心叫醒你。”娘亲笑了笑,“昨晚想什么去了?怎么今天赖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想娘亲做的饭。”庄行上前,扑在了娘亲的怀里。
虽然他已经五岁大,还是喜欢黏着娘亲。
没办法,他就是一个妈宝男。
谁不爱自己的亲娘呢?
娘亲摸摸他的头,拿来木梳,替他梳理睡乱的头发。
父亲还在田里干活,中午,家里就只有娘亲和庄行两个人。
吃过饭,他和娘亲嬉闹了一阵,像往日一样,去田里给父亲送饭。
因为黄昏时,和芸苓有约,所以他便留在田边,帮父亲干些杂活。
今天父亲借来了村里的那头老黄牛,在除完杂草的田里耕地播种。
庄行坐在草地上,望着这片田野,随手从地上捡了一块白色的鹅卵石。
他想起了白莲居士所留的那句话,“遂留此玉简,藏于太湖”。
这片土地,曾经是一个名为太湖的地方么?
的确能看出些湖的影子来,比如这些随处可见的鹅卵石,很明显,他现在站着的地方,在许多年前是一片水地。
可如今,太湖已经不在了,有的,只是他所生活的这个小山村,还有这些被开垦出来的田野。
太湖,听名字,感觉会是一个很大很大的湖,也许望不到边际。
白莲居士,就是把玉简藏在那么一个大的湖里,昨日看了不少居士的小日记,他大抵摸清出了居士的性格。
居士年少有成,天赋绝伦,庄行大概能感觉到,居士为什么要把玉简藏在太湖之底。
不能入湖取简之辈,不配习余之道。
他一定是抱着这种想法,把玉简藏在了一个极深极深的湖里,甚至那湖里可能还会有危险的妖兽栖息着。
可居士应该没想过,沧海桑田,变幻万千,太湖的水也会干涸,变成一片平地,最后玉简落到了一个没有本事的小孩手里。
那个十二岁斩蛟,十五岁闻名天下的少年,如今又有多少人记得他的名号呢?
白莲居士,大抵也化作一捧尘土,像匣子上的那朵莲花一样,消失在天地之间了吧。
庄行有点淡淡的感慨,人生百年,和这天地比起来,不过是沧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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