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火龙果大亨
负责打包的是一个女孩,那女孩看起来柔柔弱弱,一对麻花辫梳在身后,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有种惹人怜爱的可怜气质。
每有一个人来买板栗,女孩就用软软糯糯的声音说谢谢。
这群孩子给庄行一种十分专业的感觉,专业到他们好像是专卖板栗的摊贩。
话说就这么在大庭广众之下摆摊真的没问题吗?你们有营业执照吗?
庄行想着,还真有一位道长好像城管大队队长一样,气势汹汹地朝着那卖板栗的摊贩走过去。
几个孩子明显慌了阵脚,面面相觑,被道长的目光瞪的说不出话来。
他们几个唯唯诺诺地和道长来回推脱了一阵,这时,有一个孩子从饭堂里走出来,看到那个孩子出来,其余孩子好像看到救星一样,纷纷望向她。
那个从饭堂里走出来的孩子是白瑜,就是那个爬山的时候,差点因为体力不支,摔倒在台阶上的女孩。
白瑜面色不改地站到了道长面前,态度不惧不畏。
“道长,这些板栗都是我们自己捡柴的时候,顺便在山后的林子里捡来的野栗子,捡了好多天,才捡了这么一点。”白瑜说道,“这口锅和这个火炉,是我们从饭堂的后厨那里借来的,那里的师傅已经同意了。”
“我们都是无家可归的孤儿,平日里也帮别人搓衣刷鞋,在这里摆摊,只是想赚点小钱,稍微改善一下生活。”
“我们也是头一天摆摊,这若是坏了观里的规矩,我们马上就把摊子撤了。”
道长听白瑜这么一说,面色顿时变了又变,叹了一口气。
“你们何必如此呢,我也不是怪你们,只是...唉...”刚才还凶巴巴的道长叹了一口气,从衣袖里取出一吊钱来,“罢了,这钱你们拿去吧,就当我把你们的板栗全买了,把这摊子撤了吧。”
后面的几个孩子直勾勾地看着那吊钱,但白瑜却摇了摇头,说道:“道长,这钱我们不能要。”
“我们迟早是要下山的,若是这个时候收了道长的钱,将来我们去了山下,难道其他人也会像道长一样给我们钱吗?”
白瑜抬着头,和那个双鬓留着胡子的壮硕道长对视。
她虽然瘦弱,穿着破旧的粗麻布衣服,脸上还有些炭灰,这个时候却好像比那位道长还要高大。
她身后的孩子听了她这番话,动摇的眼神也坚定了起来。
道长若有所思,最后居然掏出三文钱,买了一份炒板栗,不再理会这个小摊位了。
“我们也去买一份板栗怎么样?”庄行顿时来了兴趣。
“好。”芸苓点头答应。
因为今天是休息日,所以庄行随身带着铜钱,他本来是想去观里的小店买些冬枣回去的,这时看到了这个有趣的摊位,倒也想尝尝野生栗子炒出来是什么味道。
第70章 小麦
“要一份板栗。”庄行取出三文钱,递过去。
“谢谢。”那个扎麻花辫的小女孩用泛黄的荷叶把板栗装起来,一份十五颗数的清清楚楚,每颗都剪开一个小口,炒的栗壳微微卷起。
一旁的两个男孩和庄行打招呼,他们是一起打球的玩伴,庄行从来不在别人面前摆什么架子,一直以平常心态和邻居们相处,因此这两个男孩也把庄行当做玩伴。
庄行和他们闲聊了两句,才知道卖板栗的主意全是白瑜规划的。
那些没当成弟子,平日里要干杂活的孩子,似乎在这一个多月以来,建立了一个互助会一样的组织。
他们说白瑜去学堂里认了字,回来还专门抽空教他们,他们觉得白瑜对他们好,还很聪明,就听白瑜的话,想着法子赚点钱。
庄行问他们在哪里捡的野栗子,他们说饭堂的师傅会带他们去后山劈柴捡柴,也就是那个时候,找到了一处栗子林。
这一个月以来,他们每次去捡柴,都会在箩筐里带些板栗回来,白瑜出面和后厨师傅谈了话,师傅同意后,他们就把那些栗子堆在柴房里,烧柴的闲暇功夫,他们和其他人就顺便把栗子从刺球里剥出来。
私下他们练习过好多次了,饭堂师傅还顺便指导了他们,好不容易才做成现在这个样子。
庄行这才瞧见这些孩子手上都有些好似刺扎过的痕迹,心说这三文钱,赚的也是不容易。
好多天没吃栗子了,错过这村就没了这个店,他想了想,还是拿出三文钱买了第二份炒栗子。
“谢谢。”小女孩甜甜地微笑。
到底是靠着自己的双手赚钱,不偷不抢,虽说很辛苦,但那种收获感是很让人满足的。
这几个孩子都干的很卖力,两个男孩和庄行约着说下午有空一起打球,而后转头和白瑜说了两声,见白瑜点头了,才往庄行的第二份荷叶里多夹了五颗栗子。
五颗栗子值不得什么钱,其中的情谊却很珍贵。
庄行答应下来,心说再多做几副球拍送给他们好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很麻烦的事情。
别人把他当朋友,这是好事,他向来不因为自己穿上了这身练功服,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就觉得自己比其他人高出一等。
娘亲和爹爹还不是不会修炼?可他们还是靠着自己的双手,把庄行养到这么大了。
庄行心里反而对这些孩子心生敬佩起来,他们的条件比自己差很多,没有修炼的天赋,自小没了爹娘,可即便如此艰难,他们还是认认真真地过好自己的每一天。
不知道他们练了多久才能配合成现在的样子,看着他们瘦弱的身影,让庄行从最近有点飘飘然的心态里抽了出来。
庄行对白瑜的印象又加深了几分,他感觉这个女孩很有商业头脑,行动力很强,而且很有领袖气质,要是在前世,高低是个白手起家的创业强人。
金鳞岂是池中物?
跟着她混,这些孩子将来说不定也能走出一番不一样的道路来。
...
买好板栗,庄行跟着芸苓,接着往那处土质很好的地方走过去。
他们顺路往后山的方向走,穿过弯弯绕绕的小路,来到了一处略显破旧的空地之中。
一些爬山虎攀爬在石墙上,两侧是掉了叶子的枯树,穿过那堵墙,再往外走,就是后山了。
后山的泥土裸露出来,铺上了一层腐叶,这片地上没有铺上青石砖,这些黑土看着倒是肥沃。
看砖石的排列,感觉这里原来好像就是一处开垦出来的田地,只是如今荒废了。
“那个是谁种的萝卜吗?有人在这里种田?”
庄行瞧见了土里冒出了萝卜叶子,那几根大圆根萝卜长的很是饱满,都要从土里冒出来了。
“是我种的。”芸苓蹲下来,摸了摸萝卜叶子,“除了蛇果,我还从家里带了很多种子,这萝卜其实只种了五天,我每天只有下午过来,用真炁温养它们一小会儿,它们很快就长成这个样子了,所以我才想着带你来看看。”
“长势很好嘛。”庄行伸手拔了一根白萝卜出来,看着白白胖胖的,很是喜人,“你平日里过来的时候,有看到过其他人吗?”
“没有。”芸苓摇摇头,“很少有人到这里来。”
玄清观很大,虽然住的人也不少,但按人均密度来算,玄清观还是相当空旷的,不会像前世的大学里那样,中午下了课,食堂里直接塞到爆炸。
本来这个时代的人口就不可能和现代社会相比,地广人稀,道观里自然有些地方是很少见到人的。
“不过还是有点担心把蛇果种在这里,会被路过的道长摘了去呀。”庄行喃喃道。
虽然还没到播种的季节,但庄行已经有点担心起来,观里没有监控,蛇果又是灵果,若是有人路过看见果子长了出来,说不准就顺手摘走了,到时候两人也只能自认倒霉,总不能在观里挨个盘问,别人说不说不一定,还容易把生机术法的事情暴露出去。
财不外露的道理庄行还是明白的,暖身诀这种人人都可以练一练,比较大众的健体戏还好说,随便口胡一下,说是家里传下来的,或是路过的老中医传授的就能蒙混过去,可生机术法,绝不是两个小孩子能琢磨出来的东西。
白莲居士和玉简的事情,这是庄行和芸苓两个人的秘密,连家中父母他们都没告诉过,就是生怕惹祸上身。
芸苓倒是很乐观:“大不了我们把果子多换些地方种嘛,总不能每一株都被别人摘了。”
“也是。”庄行点点头,“回去我再多琢磨琢磨,看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他又在这片地上多转了几圈,顺手把那几根大萝卜全拔了出来。
蚊子再小也是肉,这些萝卜拿去卖给饭堂师傅,也能换一两枚铜钱。
只是,庄行正准备离开,却被墙角边的一株草吸引了视线。
那里零零散散长着好几根野草,庄行不由得放下手中的萝卜,俯下身去,把野草上垂下来的果实一粒粒摩挲下来,放在手心仔细观察。
芸苓有点疑惑,问道:“庄行,这也是灵果吗?”
“不是灵果,这是小麦啊!”庄行高兴地说。
馒头,包子,面条,蛋糕,锅盔,油饼,馋哭隔壁小孩的油炸面包糠...
这些好吃的,可都是用小麦磨出来的面粉做的呀!
想着想着,他就觉得肚子饿了。
第71章 夕阳下(求追读)
“小麦?那是什么?和粟米一样的粮食吗?”芸苓摘了一束麦穗下来看。
芸苓明显对小麦这玩意没有概念,不管是村子还是道观,最常见的主食都是粟米,糯米和稻米虽然也在吃,但是种的比较少,反正庄行家里是不种这两样的,他们家的田里主要种的就是粟米。
以庄行家的饮食习惯,无论吃什么,基本上就两种做法:蒸还有煮,很少有什么额外的处理,像是萝卜茄子什么的,最多切两刀就丢到锅里了。
总而言之,庄行对这个时代的食物评价,用两个词汇就可以概括:粗糙,以及贫瘠。
哪怕是玄清观里,花样也就那几个,整体的做法依然十分粗糙,但靠着食材的品质,味道尝起来倒是很不错。
但很可惜的是,很多庄行熟悉的食物,他都没有见到过。
不只是小麦,像是玉米、土豆和红薯,这三样农作物,他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就是在前世,这庄行见惯了的老三样,也是差不多十六世纪的时候,才通过贸易从大海彼岸传过来。
但庄行感觉海上贸易这种事情,在这个世界有可能根本是行不通的。
因为这个世界有妖兽,大海里有怎样强大的妖兽,那根本是个谜团,如果要出海去很远的地方,很可能在途中撞上个肚子饿的大家伙,一艘船就直接沉没海底了。
这个世界的人类,想要生活下去的话,除了天灾人祸,还要面临一些非常困难的情况,大概也正因如此,他们没有那么多功夫去研究什么东西好吃。
对他们来说,能填饱肚子的,就是好的,他们的标准是不难吃就行,所以在美食文化这方面基本上就是一片尚未开发过的荒漠。
庄行在村子里弄个豆腐出来,就能让一家吃饱衣食无忧了,要是能把面粉弄出来...
他已经在浮想联翩了,小麦如果没有石磨的话,不光是难以去壳,蒸煮出来的口感也远不如粟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小麦都被先民们当成劣等粮食。
有句古话说:“麦饭豆羹,皆野人农夫之食耳。”
意思是只有山上住的野人和穷的揭不开锅的农夫,才会吃小麦蒸的饭和大豆煮的粥。
但事实上,随着碓、碾、磨等粮食加工工具及方法的演变,当小麦被磨成面粉之后,它几乎是以一种不可阻挡的方式风靡了整片土地,几千年的时间里,面粉作为饼、面、糕点等等主食的材料,被人们深切喜爱着。
而此时此刻,庄行手里就掌握了这么一个让小麦发光发热的机会。
作为第一个将小麦磨成面粉的人,他或许会被写进史书里!
当然,这并不是他如此兴奋的原因,以后有没有人认得他,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又可以吃到他想念很久的包子馒头了!
还有面条、油条!他老早就想煮一碗煎蛋面来吃了!
“芸苓,我们来种小麦吧!”庄行转过头对芸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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