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感觉记忆错乱了
看来这次得靠你了,忒修斯!
雅典未来的国王!
本来伊阿宋也是个国王,但这家伙现在都还没有取回王位,还在忙着一边召集船员,一边造船呢。
忒修斯,
他是古希腊的英雄。据传是赫拉克勒斯的亲戚。
也曾搭乘过阿尔戈号,是位身经百战的冒险家。
而他的冒险中最为有名的,就是挑战克里特岛的大迷宫并讨灭弥诺陶洛斯的部分吧。
漂亮地消灭掉了食人怪物的他,在此后的人生中也以英雄的身份留下了种种传说。
听说,一开始,他也只是想要寻求正义而已。
不过有意思的是,
忒修斯是赫拉克勒斯的亲戚,
据说幼时的他见到了前来家中拜访的赫拉克勒斯带来的尼密阿巨狮皮,却没有像其他孩子一样被吓得逃走,甚至还亮出了武器,因此被认为拥有成为英雄的资质。
但现在,距离塔夫马斩下那狮子的头颅才过去不到一年。
而忒修斯却早已经在喀戎老师处,学完了艺下山了。
所以塔夫马也有点怀疑了,他所处的,可能是某个平行宇宙或者是异闻带,不过为什么还没招来那些想要维护“历史”的相关组织?
抑制力都不管一下的吗?
算了,反正没人来,他就继续这么走下去就好。
至于为什么要提忒修斯?
因为,
忒修斯是古雅典国王埃勾斯的儿子,但在旅途中出生的他,却是在不知晓父亲是何许人也的情况下被抚养长大的。
而后,在学艺之后,忒修斯搬起了压在父亲埃勾斯王留下的宝剑和绊鞋上的巨石,拿起剑,穿上鞋,为了前往雅典见到父亲,选择了境况险恶的陆路便出发了。
虽然选择海路会更轻松,陆路上则潜伏着许多的恶徒,但忒修斯却将降伏他们视作英雄应尽的义务,因此才选择了陆路。
后来,他一路上降伏了“舞棍手”佩里弗特斯、克罗米翁的野猪、大盗“斯喀戎”(不是喀戎)等一众恶徒和怪物。
忒修斯凯旋雅典,宣示了自己国王之子的身份,获得了继承人的资格。
而这就是塔夫马的目标,促使忒修斯和现在的雅典国王埃勾斯相认,以此来换取雅典国王的帮助。
为哈迪斯献上一场祭典!
不过现在的忒修斯在哪呢?这是个问题。
于是他看向了雅典娜,
“智慧的女神啊!请问,你知道我的朋友忒修斯在哪里吗?”
这个时候,选择向智慧询问,无疑是最好的选择,毕竟,这是“万能”的雅典娜。
“嗯,当然知道了!”雅典娜点了点头。
“那能请你告诉我,他的位置吗?我需要忒修斯的帮忙。”塔夫马感激地看向雅典娜。
“可以哦,不过塔夫马呀,你要怎么去找他呢?”雅典娜突然玩味地问。
怎么去?
还能怎么去?
不是神明带他,就是骑格里芬啊!
等等,
格里芬!
好像一直把它忘在某个地方了。。。
“唔——吱!”
转身望过去,叼着马儿的格里芬幽怨地看着塔夫马。
那眼神,仿佛是在说“说好的烤马肉呢?”。
雅典娜偷笑地看着塔夫马,默默退到一旁。
这么看来,
塔夫马得多送格里芬一点儿黄金才行了,毕竟他晾了这孩子这么多天。
还好塔夫马没有包它的食宿,从小就在培养格里芬独立的本事!
所以格里芬才能在冥界入口附近生活那么多天啊!
多亏了这一点先见之明!
看来不包食宿还是有一定的效果的!至少,格里芬看起来更加独立了,不是吗?
好吧,塔夫马觉得自己开脱不下去了,
“对不起,格里芬!我又又把你给忘了,我错了,好吗?要不我们先烤肉?吃好了再去找忒休斯,可以不?”
塔夫马深深地鞠了一躬,虽然这个时候还不流行鞠躬道歉。
“唔——!”
格里芬点了点头,然后把嘴里的食物扔给了塔夫马。
作为还是个“孩子”的格里芬,显然没那么多的小心眼。
大度可是它的优良品格。
看来这次是真要给格里芬办一场“宴会”了。
于是在给格里芬塞了几块黄金之后,塔夫马向智慧问到:
“对了,女神忒修斯在哪儿啊?还有,女神要留下一起吃吗?”
“虽然我很想,但马上我有事情要办呢,好好给格里芬这孩子道歉吧,我就先走了。”
说完雅典娜便已经离去,只留下了智慧今天最后的一道指引:
“科林斯地峡的萨罗尼克海岸的悬崖,某个大盗正在强迫着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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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决定了,既然那么多原著党较真,那我索性也就直接这么来吧!
就按我的来好吗?如果一定要较真,那就是平行宇宙之类的。
这样总找不到骂我的点了吧!
不过都这样了,那就我就不会在束手束脚了。
我就要放飞自我了!
第62章 英雄的正义(3.5k)
忒修斯是埃勾斯和埃特拉所生的儿子。
母亲埃特拉曾是特洛曾国王庇透斯的女儿。
他的父系先祖是年迈的国王埃利希突尼奥斯以及传说中从地里长出来的雅典人;
母亲的先祖是伯罗奔尼撒诸王中最强大的珀罗普斯。
珀罗普斯的儿子庇透斯建立了特洛曾城。有一次,他亲自接待了在伊阿宋出发寻求金羊毛前20年就已经统治雅典的国王埃勾斯。
一开始,他的父亲埃勾斯没有儿子。
因此,埃勾斯十分惧怕有50个儿子并对他怀有敌意的兄弟帕拉斯。
埃勾斯想瞒着妻子,悄悄再婚,希望生个儿子,安慰他的晚年,并继承他的王位。
他把自己的心思吐露给朋友庇透斯。
幸运的是,庇透斯正好得到一则神谕,说他的女儿不会有公开的婚姻,却会生下一个有名望的儿子。
于是庇透斯决意把女儿埃特拉悄悄地嫁给埃勾斯,尽管埃勾斯已有妻室。
嗯,很希腊呢。
后来,埃勾斯与埃特拉结了婚,在特洛曾待了几天后回到雅典。
他在海边跟新婚的妻子告别,告别时他把一把宝剑和一双绊鞋放在海边的一块巨石下,说:
“如果神祇保佑我们,并赐给你一个儿子,那就请你悄悄地把他抚养长大,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等到孩子长大成人,身强力壮,能够搬动这块岩石的时候,你将他带到这里来。让他取出宝剑和绊鞋,叫他们到雅典来找我!”
之后,
埃特拉果然生了一个儿子,也就是我们的忒修斯。
忒修斯在外公庇透斯的抚养下长大。她母亲从未说过孩子的生身父亲是谁。
庇透斯对外面说,他是海神波塞冬的儿子。
特洛曾人把波塞冬看作城市的保护神,对他特别尊重。他们把每年采下的新鲜果实拿来献祭波塞冬。而波塞冬手中的三叉戟就是特洛曾城的标志。
因此,国王的女儿为一位受人敬仰的神生了一个儿子,这完全不是一件不光荣的事,反而让他们感到荣耀。
而在后来波塞冬也悄悄地认可了这个“儿子”。
他渐渐长大,不仅健壮英俊,而且沉着机智,勇力过人。
一天,母亲埃特拉把儿子带到海边的岩石旁,向他吐露了他的真实身世,并要他取出可以向他父亲埃勾斯证明自己身份的宝剑和绊鞋,然后带上它们到雅典去。
忒修斯抱住巨石,毫不费力地把它掀到一旁。
他佩上宝剑,又把鞋子穿在脚上。
尽管母亲和外祖父一再要求他走海道,可是他却不愿意乘船。
那时候从哥林多地峡前往雅典的陆路到处有拦路的强盗和恶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