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风来去
林老爷子的手指轻轻摩挲着茶杯,眼底倒映着茶水的微光,像是凝视着数千年前的火焰。
“诺顿踏足中原时……”他的声音低沉,仿佛在讲述一个不该被世人知晓的禁忌,“人类尚未建立王朝,甚至还未学会冶炼青铜。”
路明非的瞳孔微微一缩。
“那是什么时代?”诺诺忍不住问。
“比夏更早。”林老爷子轻声道,“比大禹治水更早,甚至比伏羲画卦更早。”
楚子航的眉头微微皱起。
“那个时代,人类还住在洞穴里,用石器狩猎,用兽皮御寒。”林老爷子缓缓道,“早早地开始了行动。”
他的目光渐渐变得深远,仿佛穿透了时间,看到了那个蛮荒而辉煌的纪元。
这些历史,并没有被混血种传承,却侥幸被他所知。
“他行走于部落之间,以‘烛阴’之名传授冶炼之术。人类第一次见到金属在火焰中流淌,第一次触摸到比石头更坚硬的器物。”
“他......教导人类?”诺诺有些意外。
“不。”林老爷子摇头,“他只是在实验。”
“实验?”
“活体炼金。”林老爷子的声音带着一丝冷意,“他将龙血融入青铜,再让人类触碰这些器物。有些人死了,有些人疯了……但极少数人,活了下来。”
“混血种。”路明非低声道。
“不,那是活灵。”林老爷子点头,“他们不是自然繁衍的产物,而是炼金术的造物。”
庭院里的风忽然停了,仿佛连空气都在畏惧这个真相。
“后来呢?”楚子航问。
“后来......”林老爷子闭了闭眼,“他厌倦了。”
“厌倦?”
“人类的血脉太脆弱,承受不住他的力量。”林老爷子的声音带着一丝讥讽,“就像现在的我,曾经也以为炼金术无所不能,直到......”
他的话语微微一顿,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直到他遇见那个该死的牛仔。
五十年前,维也纳。
年轻的林阳站在炼金学会的讲台上,倨傲地扫视着台下的西方混血种。
他是林家百年难遇的天才,庶出又如何?
他的炼金术造诣早已超越嫡系,甚至连家族长老都不得不承认,他才是林家未来的希望。
“东方的炼金术,远比你们的‘炼金矩阵’更接近本源。”他冷笑道,“你们的炼金术,不过是拙劣的模仿。”
台下一片哗然。
就在这时,一个戴着牛仔帽的男人懒洋洋地举起手:“嘿,东方小子,你说‘炼金术的本源’是什么?”
林阳瞥了他一眼,那是一个嬉皮笑脸的美国人,嘴里还叼着根草茎,活像个乡巴佬。
林阳极度高傲,自负,自认比之历史上那位破译龙文的弗拉梅尔,有过之,而无不及。
“本源?”他嗤笑一声,“你们连这个都不懂?”
“不懂啊。”牛仔咧嘴一笑,“要不你教教我?”
林阳冷冷道:“炼金术的本源,是‘转化’。”
“哦?”牛仔挑了挑眉,“那你能把这块石头变成金子吗?”
“幼稚。”林阳不屑一顾,“炼金术不是点石成金的小把戏。”
“那是什么?”
“是......”林阳刚要开口,却见那牛仔随手拿出一块金属,轻轻一扭,金属断为两截。
断层的表面浮现出金色的纹路,仿佛有熔岩在其中流淌。
林阳的瞳孔骤然收缩。
“你......”
“转化嘛,我也会一点。”牛仔笑眯眯地把石头抛给他,“不过我更擅长‘分解’。”
话音未落,林阳手中的石头无声无息地化作粉尘,随风飘散。
林阳呆立在原地,浑身发冷。
“你是……谁?”
牛仔摘下帽子,露出一张玩世不恭的脸。
“莱昂纳多·弗拉梅尔。”他眨了眨眼,“不过你可以叫我‘牛仔导师’。”
......
林老爷子从回忆中抽离,嘴角泛起一丝苦笑,自己好为人师的毛病,也是被他带歪的。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他低声道,“炼金术的尽头,不是傲慢,而是敬畏。”
路明非静静地看着他,忽然开口:
“所以,诺顿最终放弃了‘活体炼金’?”
“不。”林老爷子摇头,“他只是换了方式。”
“什么方式?”
“青铜城。”林老爷子的声音变得凝重,“他不再试图改造,而是......创造了一个世界。”
“一个青铜与火的世界!”
除去林老爷子,其余几人,都被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这是一段真实的历史,也是一位龙族君王的传记。
老唐,没想到你曾经这么风光。
路明非在心中感慨道。
“一个青铜与火的世界......”他低声重复,黄金瞳微微闪烁,“就像白帝城?”
“不,比那更早。”林老爷子摇头,“白帝城只是他的行宫,而在极北之地的尼伯龙根......才是他真正的造物。”
诺诺的红发在风中微微拂动,她眯起眼睛:“所以,那块龙骨是......”
“钥匙。”林老爷子沉声道,“也是坐标。”
楚子航的眉头深深皱起:“坐标?”
“相信从秘党出来的你们,对于尼伯龙根也有一定了解。”林老爷子解释道,“无数炼金者苦苦追寻,就是为了寻找到进入尼伯龙根的办法,想要进入尼伯龙根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否则,它也不会一度被认为是传说。”
路明非若有所思。
北极,他也是前往北极,这才误入到黑王的尼伯龙根。
说起来也是,无论是大地与山,海洋与水,天空与风,亦或是白色皇帝伊邪那美,祂们的尼伯龙根,他都曾造访。
唯独青铜与火的尼伯龙根,未曾现世。
即便是诺顿和康斯坦丁这对双生子苏醒,都不曾回去,那个尼伯龙根,不免让人好奇。
“那里面有什么?”他问。
“炼金术的终极!”林老爷子有些激动,“世人所渴望的,都能在里面得到解答,被誉为最接近‘尼德霍格’的龙王的尼伯龙根,藏着连龙都会垂涎的神迹。”
他虽没见过,但也见过记载,那是追随诺顿的次代种所留下的手记。
“永生......”他低声道,眼中闪过一丝讥讽,“多么可笑的执念。”
混血种的寿命,对于普通人而言,已经相当悠长了。
却还是有人,寻求更久远的长生。
他曾经也迷恋过,求仙问卜,仗剑天涯,自古便是华夏的心头好。
但现在,他不一样长寿吗?
老人虎口的伤疤随着手指的移动,越发狰狞。
“您去过的三星堆地宫?”诺诺开口问道。
林老爷子沉默片刻,缓缓点头:“五十年前,我和弗拉梅尔一起下去的。“
1953年,川渝广汉。
年轻的林阳站在三星堆遗址的青铜神树前,手指微微发抖。
自傲被打磨后的他,与正值壮年的弗拉梅尔相约,一同探索新发现的古墓。
两人结识后,就经常干出下墓的勾当,寻找古代炼金术的痕迹。
这棵高达三米的青铜树上栖息着九只神鸟,每片树叶都雕刻着细密的龙文。
“看这里。“弗拉梅尔指着树干底部的一行铭文,“这是诺顿的亲笔。“
林阳凑近看去,只见青铜表面刻着一行古老的文字:
【青铜为骨,火焰为血,吾将于灰烬中重生】
“重生.....”林阳喃喃自语,“他真的能做到?”
弗拉梅尔难得地收起了玩世不恭的表情,表情严肃,“看这个。”
他指向神树顶端,那里本该是第十只神鸟的位置,此刻却空空如也。
“缺了一只?”
神树上的空缺,看上去,并没有那么违和。
“不。”弗拉梅尔摇头,“也许是飞走了。”
细细研究时,林阳的手不小心碰到了树干。
青铜表面突然泛起波纹,无数龙文亮起金光,组成一幅浩瀚的星图。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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