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野亮
“远看很不好接近,其实性格很好相处,很骄傲,不服输,但又不惹人烦,很可爱。”
“哼。”
对于这个评价,江心海并不是百分百满意,但是是百分之九十八满意。
陈涯问:“我评价得合你心意吗?”
“虽然你没有看到我的全部,但我勉强认可你刚才说的。”江心海扔下了筷子,“我还想吃点东西。”
“想吃就吃呗。”
江心海脸上浮现出忧虑,尽管她是江心海,她也还是会担心自己长胖的。
“我想吃那个荷叶糯米鸡。”
陈涯说:“那个很撑肚子,看着不大,你一个肯定吃不完的。”
江心海说:“我就想吃。”
“你没吃过?”
“没吃过。”
陈涯耸了耸肩,她想吃,他也没有立场去拦着。
两人走出去,穿过人群,买了她心仪的小吃,她一边吹着手,一边打开荷叶,吹走香喷喷的热气。
结果她才吃了两口,就后悔了。
真的和陈涯说的一样,很油腻,而且很撑肚子。
“我不想吃了。”江心海说。
陈涯和她一起走在回出租屋的路上:“浪费粮食。”
“怎么办?”江心海说,“我一口都吃不下了。”
“扔了吧。”
江心海扭头看他:“不浪费粮食吗?”
“你不是吃不下吗?这个东西又没法留,出租屋也没冰箱。”
江心海把手里的荷叶糯米鸡塞到陈涯手上:“你吃了吧。”
陈涯双手捧着大小姐塞过来的东西,有些错愕:“我吃?”
“免得浪费粮食,不是你说的吗?”江心海促狭地眯眼说,“那你吃了吧,你是男生,光吃一套煎饼果子肯定没吃饱吧?”
陈涯拿着糯米鸡,递到她面前,说:“这可是你让我吃的,你别到时候又有意见。”
江心海背着手:“你吃啊,我没意见。”
陈涯把小吃放到嘴边,三口两口,囫囵吃下去,很快就吃完了,把包装扔到路边垃圾桶,接着回来拍拍手。
江心海有点愕然,张开嘴盯着他。
他还真吃了!而且还是连着江心海刚才吃过的部分一起吃了!
那上面还沾了一点她的口水呢!
“你这样看我干嘛,不是你让我吃的吗?”陈涯拍了拍肚子,“说实话,确实没吃饱,因为花的你的钱,多少有点不好意思。”
江心海小声但急促地说:“你不觉得恶心吗?”
“那有什么恶心的,”陈涯说,“根据美国一项研究表明,每次口水交换价值26美元。”
“26美元是怎么算出来的?而且口水交换有什么价值?”
“我也不懂。可能是口水里的菌群交换,让身体的平衡更加牢固吧。”陈涯耸耸肩。
“呃……”江心海反倒被说恶心了。
她还以为陈涯会很抗拒,准备欣赏他的表情呢。
现在他这么轻松,倒好像是自己吃亏了。
陈涯笑着对她道:“你好像低估了自己的颜值,你这种级别的美少女,口水怎么会让我觉得恶心?”
“呃……你是变态吧?”
“这怎么变态了?你想想,要是跟人接吻,也会交换口水的啊,区区口水而已,有什么好嫌弃的?”
江心海自动远离了他两步,她现在真的开始疑惑,自己跟一个堪称陌生的男人走这么近有点危险了。
仔细想想,刚才那不就是间接接吻吗?
“我在村里的时候,还动不动被牛舔呢,还被羊驼喷一脸口水,你这点口水我早就免疫了。”
江心海心中好不容易酝酿起来的一点悸动,刹那之间就烟消云散了。
两人回到家中,江心海脱下了口罩和帽子等装备,用手做扇子扇了扇脸,说:
“《红豆》的词我上课的时候已经背熟了。”
“很好,但是我们今天晚上,不唱《红豆》。”陈涯说。
“嗯?”
对方递过来一个翻开的笔记本,和《红豆》如出一辙的笔迹,写着“《遇见》”两个字。
“这是什么?”
“新歌。”陈涯说。
“你今天写出来的?才一天?”
“嗯。”陈涯点头,“写歌难道还要多久?”
江心海有点难过地看向手里的笔记本。
她对陈涯“不靠谱”的印象,又多增加了一些。
第129章 臭脚
陈涯也看懂了她脸上的表情,说道:“你先别瞎想,听我说,这首歌不一样,它的技巧要求更高,如果你唱会了这首歌,整张专辑的歌你都能拿下了。”
江心海低头扫了一眼曲谱,说:“这最多也不到两个八度,我觉得不难啊?”
陈涯走过来,拿过笔记本,指给她看,道:
“你看,正是因为没有飙高音的技巧,整个主歌都很低沉,副歌也没有特别激动的起伏,想要唱出张力,需要极度高超的情绪把控能力,只有真正的天后才能做到。”
江心海斜眼看他:“拿天后来要求我,是不是有点太早了点?”
“当不了天后我就不跟你合作了。”陈涯说。
陈涯走到厨房,从橱柜拿了一个杯子:“要咖啡吗?”
“我会成为天后的。”
江心海在另一个房间,冲着厨房里的陈涯跺脚说。
“你说什么?”
“我会成为天后!”
“哦。”陈涯笑了,不过她没看到。
江心海觉得自己被小瞧了,抓起陈涯的笔记本,飞起两脚,把脚上的凉鞋踢掉,蹲在沙发上,开始看歌词。
可能是被陈涯给激将到了,也可能是这几天练谱子多,她居然很快就看懂了这首歌。
“听见、冬天、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陈涯从屋里走出来,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说:“你这个唱得不对啊,要既顿挫,又连绵。”
“什么意思?”
“等会儿我给你伴奏,带你唱一遍。”
在陈涯前世的那颗蓝星,《遇见》这首歌是“冷门歌手”孙燕姿的代表作。
结构简单,歌词简洁,格调明快,旋律优美。
最主要是,看似不难唱,但唱好很难。
正如陈涯刚才所说,就是因为歌曲旋律平平常常,要把这首歌唱出彩,情绪要酝酿到位。
在上一世,《遇见》这首歌传唱度极其高,不仅各类奖项拿到手软,常年位居排行榜前列,还登录无数人的手机,成为在哪儿都能听到的彩铃声。
而那都是因为,孙燕姿的唱功很有火候,才能把这首歌的感情唱到位。
如果换个唱功稍差一点的原唱,这首歌在当年神仙打架的榜单上,绝对占不了一席之地。
江心海是老天爷赏饭吃,嗓音条件天生就好,《传奇》《因为爱情》这两首,他倒不怕她唱不来。
但这姑娘还年轻,远不如当年的孙燕姿老辣,要知道,当年唱《遇见》时候的孙燕姿,可是已经出了6张专辑了。
陈涯调好了键盘,手指在琴键上跳动,动人旋律流泻出来,他一边抱怨道:
“要是这台琴换成钢琴,那将是绝杀,可惜,换不得。”
说完,前奏也弹完了,他很自然地进入了主歌:
“听见、冬天、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我想、我等、我期待,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江心海眨巴着眼睛听着,一句话也不说,就那么认真听着。
等他唱完后,琴声歇下来,她才发表观点:
“这首好歌让你来唱,真是糟蹋东西。”
陈涯:“???爱卿,刚才不还挺乖?为何突然跳脸我?”
江心海光着脚,从沙发上站起来,趾高气扬地说:“你弹吧,看本小姐表演,让你知道知道,什么叫天后级的唱功!”
陈涯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笑了。
上一篇:综漫:从驹王学院开始的最强魔王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