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哈大帝
汤姆拎着行李箱,跟着赫敏走上二楼。赫敏欢快的一路小跑,跑到了自己的卧室,她拉开了卧室门,示意汤姆进去。
汤姆有些犹豫,赫敏却不耐烦起来。
“快点,拎着箱子不沉吗?”她扬了扬眉毛,“约德尔先生现在开始矫情,是不是有点晚了?”
她把汤姆带进了自己的卧室。汤姆这还是第一次进赫敏的卧室,之前两人只是在书房和客厅里一起学习而已。
他飞速的打谅了一下卧室的布局:屋子和其他屋子一样,很干净,没有很多装饰,整体上的色调不是常见的粉色,而是以拉文克劳蓝为基调,进到这里,有种冷静下来的感觉。赫敏把箱子打开,将里面的东西一点一点的腾出来。
“你如果不忙的话,可以过来帮我收拾吗?”赫敏见到汤姆一副挂机的样子,气鼓鼓的说道,“我总不能带着这些风衣、靴子之类的去沙漠旅游吧?”她从行李箱里拿出了那双之前和汤姆在黑湖湖畔散步时穿过的黑色及膝靴,脚踝附近的那根小皮带,从金色的小扣子里脱出来了,垂在靴子一侧。
“还有,你到底要去哪里?”她把小皮带塞回扣子里扣好,“撒哈拉沙漠很大的,还有,你知道应该带什么东西去吗?”
汤姆帮着赫敏把她的被子从另一个箱子里取了出来,赫敏的问题让他有种和朋友一起去旅游的既视感。赫敏的语气更让他觉得自己在这场旅游中扮演的大抵是甩手掌柜的角色。
“你对埃及有什么了解?”
这个问题把赫敏问住了,她虽然读过很多书,但对这个古老而神秘的国度还是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
“纳赛尔和苏伊士运河?”
汤姆:?!
赫敏的回答让汤姆非常非常的意外,他以为赫敏会说木乃伊、金字塔、法老的诅咒之类的,没想到居然是纳赛尔和运河。赫敏真的是让汤姆刮目相看。
纳赛尔这个人,是埃及共和国的第一位总统,也是埃及的天降猛男,他从英法手中武力收回苏伊士运河,直接扯掉了两大老牌帝国最后的遮羞布,导致了两大殖民帝国的解体。
第213章 埋藏在沙海里的城池
“古埃及是四大文明古国,最早形成于下埃及的法尤姆地区,”汤姆思索了一下,坐在椅子上,开始给赫敏科普起古埃及的知识来,“古埃及人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万年前,在那时,北非还是一片水草丰茂之地。在几千年前,撒哈拉沙漠还不是那么的干燥,比如位于撒哈拉沙漠中部的纳布塔普拉石阵,说明了至少在公元前7000年,撒哈拉沙漠中央还是可以游牧的。人们在后世的撒哈拉沙漠腹心养牛、制作精美的陶器和观星用的石阵——《魔法史》里面也记载过,那里存在着精通占卜的上古巫师,那里也是古埃及信仰的发源地。”
赫敏被他调动起了兴趣,她坐在床上,认真的听汤姆讲故事。
“我们要去的地方,就在撒哈拉沙漠里,是一座古埃及古王国时期的城池遗址。”汤姆说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地。这些信息,来源于他之前得到的两条线索。
汤姆之前完成了一个名为【林中精灵】的任务,还解锁了一个【炼金师】的成就,因此获得了两条炼金术的进阶线索。这两条线索各自带有一条注释和一首诗。
两条注释结合起来,是一段介绍一座古城的文字。
【时间之神的古城:曾在古埃及第一王朝时期繁盛一时的富饶城市,属于伟大的时间之神托特神,这座流淌着啤酒,满载着面包城市被祂藏在了漫天黄沙中。前往撒哈拉沙漠,寻找这座迷失在时间长河中的城池。找到它,或许可以让你收获颇丰,了解炼金术和时间的奥妙,但也可能……】
至于两首诗,一首名为《随我来到阳光下的水旁》,另一首则是《阿斯旺夜市》
【随我来到阳光下的水旁
我紧裹的长袍何等明亮
用油滋润并用花环装饰
你的喜悦使我躯体发光
金色的鱼儿闪烁在池塘
看哪我把它紧握在手掌
来吧噢来吧,河水在荡漾
跟我跳进去,永离这地方】
【您要去阿斯旺吗?
埃及最南部的阿斯旺吗?
博物馆、吉萨、烤肉、夜市里的努比亚
知识、友人、遗泽和猫咪里的秘密啊
骑上神灵的仆从,翻过九十九座沙丘
在一切都是颠倒的地方
获得你所应得的】
两首诗词写的云里雾里的,汤姆看不明白,他很想对系统说:你不妨把话说清楚一点,奈何系统不理他。汤姆只能依稀看出,自己应该先去阿斯旺,去逛一逛那里的夜市和金字塔。
至于提示里说的第一王朝,那也是个关键的信息点。
古埃及虽然拥有悠久的历史,但很可惜,它不像自己东边的后辈那样重视史书著作,直到公元前350年前后,古埃及祭司兼学者曼涅托才在埃及总督托勒密一世的命令下写了一部【埃及史】,当然,这部史书最终也毁于战火——始作俑者是汤姆的老熟人了:凯撒。
遗留下来的只言片语,就是研究古埃及历史的重要资料。埃及历史被曼涅托划分为三十个王朝,有古王国、中王国、新王国三个时期,现代的历史学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细分,将王朝数扩展到33个,有古风、古典、帝国、希腊化、罗马统治五个时代。
据考古结果显示,古埃及第一位王者是以蝎子为象征的蝎子王,他统一了上埃及的土地,同时也占有一部分北方的领土。埃及被划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埃及一般指开罗以南的尼罗河两岸,下埃及则是开罗以北的尼罗河三角洲。古埃及的核心领土如同一只伞状蘑菇,上埃及是蘑菇的菇柄,下埃及是伞盖。
约在公元前3100年,蝎王的继承者纳尔迈亲自兴师北伐,激战三天三夜,战胜了下埃及的联军,上下埃及遂归于一统。纳尔迈在决战地点修建了一座名为“白城”的城池,也就是日后的孟菲斯城。
孟菲斯城原名为白城,是因为上埃及的统治者会头戴白冠,下埃及的统治者则是红冠,纳尔迈则是第一位头戴红白双冠的国王,也就是王中之王。也有人认为蝎王就是纳尔迈,因为象征两者的文物:代表着权力的蝎王权杖和用来纪念胜利的纳尔迈调色板上的君主,形象过于相近。
这位纳尔迈,开创了法老的统治时代,他也是古埃及第一王朝的第一位君主,是这个文明的起源。这位法老极为传奇,他在平均年龄只有30岁的埃及足足统治了62年!假定他二十岁统一埃及,他也足足活了82年!
这可比超长待机之类的厉害太多了,2020年英国威斯敏斯特市男性人口的平均寿命为84.7岁。纳尔迈放在现代,那大概相当于一位活了超过200年的活化石——简直就是神仙!这也让后世的法老千方百计的想办法和他扯上关系以证明自己统治的正统性。
而且,他可不是苟延残喘的存活,他是在一次打猎中被一头河马袭击身亡的——去世前还能出去打猎!如果不是那头河马,不知道他还能统治多久……
纳尔迈的埃及第一王朝,历经8王,持续250年,不过第一王朝和接下来的第二王朝,都几乎没有什么记载,人们不知道它们是如何兴起,如何又走向灭亡的,直到第三王朝的出现,古埃及的历史才清晰了起来。从公元前3100年到公元前2686年,四百多年的时间里,古埃及的历史就像被笼罩在一团迷雾中一样。
听完汤姆的介绍,赫敏反应过来:“所以我们是要去埃及,寻找一座第一王朝时期的古城遗址?”她一下子就兴奋了起来:这可是考古史上从未有过的大发现!如果真的找到,那一定可以填补人们对古埃及认知的空白,更别提还有神秘的古埃及巫术呢。
“哈尔叔叔!”她好像想起了什么,“爸爸说他找到了古埃及第一王朝时期古城遗址的线索,说不定就是我们要找的那座失落之城!”
赫敏兴奋了起来,她从床上一跃而起:“我们先收拾行李,做好去埃及的准备!”
第214章 出发前的准备
赫敏把箱子里的东西一股脑倒在床上,转头看着汤姆:“所以去沙漠探险我们要带什么?”
也不能怪赫敏,这确实是触及到她的知识盲区了。她之前从来没有去过沙漠,对于沙漠探险要带的东西自然是一窍不通。
汤姆想了想,“水……”
赫敏拿起一包纸巾,砸了汤姆一下,“麻烦你正经一点!”
“怎么不正经了!去沙漠肯定要带水啊,不带水你喝什么?对了,不仅要带水,还要准备些盐。”
“盐?”赫敏不是很明白,“吃盐不是会导致口渴吗?沙漠里水那么珍贵,肯定要省着喝啊,那为什么还要带盐去增加水分的消耗?”
汤姆没有直接回答她。伦敦正值盛夏,虽然赫敏家里开了空调,但刚刚的活动还是让她的额头渗出了几丝细汗。汤姆伸出手指,点在了赫敏的额头上。
赫敏的额头,触感软软的、嫩嫩的。被汤姆点在额头上后,赫敏稍微颤了颤,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任由汤姆用手指收集她额头上的汗珠。
汤姆来回划了两下,然后将食指伸到赫敏嘴边,坐在对面的女孩脸色微红,张开嘴巴,舔舐了一下汤姆的食指。
手指指尖遍布神经末梢,比其他的地方要敏感得多,所以赫敏的舌尖卷过,不由得让汤姆感觉非常的痒,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猫。”汤姆脑海里闪过这种神奇的生物,赫敏刚刚的行为,就像是被猫咪舔了一口一样。
看到汤姆的反应比自己激烈,赫敏就安心了,“我的舌头上是有倒刺吗?”
两人都捂着嘴巴笑了起来。
玩闹归玩闹,赫敏这样一下子就明白了为什么要带盐了:流汗会带走体内的盐分,如果不补充盐分,那大概率是不行的。
她趁机从床上跳起,拿了一张纸过来,“你再说说还需要什么,我记下来,一会儿去超市买。”
汤姆稍稍整理了一下衣服,侧着头想了一会儿:“我们可以买些茶叶,在沙漠里煮茶喝,补充流失的电解质,同时也可以带些腌菜、榨菜。”
赫敏点了点头,不过她似乎想到了一个问题:燃料。以赫敏的视角,她觉得在沙漠里,大概率是缺乏燃料的,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会有多余的燃料来煮茶呢?虽然作为巫师,他们可以用魔法来点火——但这次有麻瓜在场,魔法生火不是那么方便,总不能每次生火后都附加几个“一忘皆空”吧?
“再带个太阳能电烧炉,这样可以利用阳光来烧水煮茶。”汤姆看出了赫敏的疑虑,直接给出了最简单的方式。光伏电池在90年代就得到了大发展,并且已经应用于民用领域,除了贵点、笨重点外,并没有什么缺点。
“还有衣服,那里白天夜里温度变化很大,而且阳光会灼伤皮肤,所以现在这样的短袖肯定是不行的,要带防晒和风御寒的衣物,鞋子也要选高帮鞋……”
汤姆和赫敏一点点的讨论着,将需要的装备写在纸上。等晚上吃饭时,格兰杰先生宣布了一个好消息:哈尔·亨特愿意让汤姆和赫敏加入他的探险队!
“我后天带你们去一趟谢菲尔德,”格兰杰先生心情极好,“哈尔正在组建队伍,你们过去后也可以看看,看一下一支探险队是怎么成型的。”
赫敏欢呼了起来,而汤姆则是若有所思。
“他的考古队组建的怎么样了?”汤姆问到。
“快建好了,大概还缺几个保镖吧?”格兰杰先生随口答道,“我记得他好像这么提过一嘴。”
汤姆“嗯”了一声,低头消灭起自己盘子中的牛排来。
第二天一早,他就离开了格兰杰家,前往老朋友尤里那里。
“你需要几个可靠的人手?”最近没什么单子,尤里的生活也腐败了起来,贯彻晚睡晚起的原则。汤姆找到他时,他才刚刚从床上爬起来。
汤姆把他们的目的地和尤里说了一下。
“古埃及的遗址?有点意思……”尤里摩挲了一下自己那有些发福的下巴,“里面已经有不少好东西。”
看得出来,这位军火商有些心动。
且不提古城里面残存的文物的经济价值,光是古城本身,就有极高的研究价值。发现它的亨特博士一定会名声大噪。
尤里敏锐的察觉到了此中蕴含的意义。对他来说,从古城里盗运文物能挣几个钱?现在可不是19世纪,大英的“考古学家”大摇大摆的从其他国家以骆驼为单位搬运文物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在那个疯狂的年代,所谓的“探险家”、“考古学家”如同过境的蝗虫,前往那些历史悠久的国家,疯狂掠夺它们的文化遗产。“某某爵士从某某古国一次性带回几十头骆驼的文物”的新闻,在那个时代,也时常发生。
大英博物馆里,就像21世纪20年代的法国地铁里的乘客一样: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法国人,可是真正土生土长的法国人却没有多少。
对尤里来说,钱是次要因素,他更追求背后带来的“名声”。虽然尤里的生意可以说的上是烈火烹油,但他已经在给自己考虑退路了。这个即将组建的考古队,是个很好的机会。
“我会帮你物色可靠的帮手,”尤里给汤姆许下了承诺,“但我希望可以和那位博士联系一下。”
“当然可以,”汤姆一口答应,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质,尤里手里有一支很强力的武装力量,他们不比特种部队差,或者说,他们就是特种部队。
“对了,你这里可以定制子弹吗?”汤姆突然问了这样一个问题。他想在子弹里加入一些特殊的东西,汤姆在很久以前就有这个想法,只不过一直没有付诸行动。现在要去沙漠中未知的秘境冒险,能多一点依仗也是好的。
尤里笑了起来,“当然可以,我的手艺很精湛的!你想做什么枪的子弹?”
子弹,如果有现成的配件,是可以手工制作的,而尤里正好会这门手艺。他想知道汤姆要用那种枪支,以此来制作子弹。
第215章 独角兽之血
“我想要一把操作简单,可靠性强的便携式手枪。”
可靠,是汤姆的唯一追求,当然后坐力小也肯定是优点。至于精度,汤姆没有太高的要求,为了防止尤里把思路拐到AK47上去,汤姆还特意强调要“便携”,毕竟AK47真的是物美价廉,可靠且简单易懂好保养。
“我记得我曾经卖给你一把乌兹——”
“乌兹不行,我子弹比较少。”汤姆断然拒绝了尤里的提议。如果子弹充足,乌兹冲锋枪自然是个不错的选项,可是汤姆这边的子弹是手工制作的,而且受限于材料,肯定没有多少发,乌兹那么快的射速,几秒就能清空弹匣,汤姆可供不上它的消耗。
“那就左轮吧!”尤里立刻找到了替代选项,“左轮手枪不会有卡壳的困扰,稳定性和安全性都很好,操作也非常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