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哈大帝
“必须去?”
“必须去。”
老者叹了口气,“那我可以给你两条建议,就当是刚刚雕塑的赠品。”
“一,请一个靠谱的向导。二,绝对不要开车进入大漠。”
“不能开车?”汤姆愣了一下,他想起了自己之前做的那个梦。
“神,不喜欢机械。骆驼是最好的代步工具,因为它们是神的仆从,它们会保佑你们的。”
“幸好神不喜欢的是机械,不是生物,”汤姆嘟囔了一句,“我会记住的,谢谢你。”
店老板看着自己手里的猫雕塑,思考了一阵子。
“这个你先拿着,如果从沙漠回来记得还我。”老板把手里的猫雕像递给了汤姆。汤姆手搭上雕塑,拉了一下,却没有拉动。
“十万埃及镑做抵押。你如果能从大漠回来,我再还你。”老人很认真的说道,“这毕竟是我的传家宝,你这一趟九死一生,大概率是带不回来的。”
有那么一瞬间,汤姆觉得这是什么新型的骗术,但他本能的觉得,眼前这个狡猾的老头在这件事上没有和他开玩笑。
不过十万埃及镑可不是什么小数目,这可是将近五千英镑。汤姆一时半会儿还真拿不出来。
“我需要去趟银行……”想要掏出这笔钱,汤姆需要先去银行把一些黄金变现,当然,如果能联络上本地的巫师,估计效率会更快,几百加隆足以解决问题。
“不用了。”赫敏直接从怀里拿出了一个支票本和一支钢笔,龙飞凤舞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开了一张5000英镑的支票给店主。
“我们一定会回来的。”
店主随手把支票放进了收银台的抽屉里。
“其实,你如果能做我们的向导……”
“不可能。有钱拿,没命花。”老头对汤姆此行的态度异常悲观,根本不愿意接活。
“祝你们好运!”他挥着手把汤姆和赫敏送出了店铺。
两人走出一段距离后,赫敏才有些担心,她问汤姆,这会不会是老人设下的骗局。汤姆都无语了:你刚刚付款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态度啊!
“这不是看你想租嘛!”赫敏撅着嘴,有些不开心。
汤姆此时才反应过来,“赫敏,你刚刚……”
刚刚赫敏可是一口气掏出了五千英镑!
“我有一个账户,里面存着我将来上大学的学费。”赫敏有些不好意思,“霍格沃茨毕业后,我才十八岁,还有机会找个麻瓜大学读个文凭出来……”
汤姆:卧槽?
他知道赫敏有钱,但他没想到赫敏居然这么有钱!在英国,除了苏格兰地区的本科学制是4年以外,其他地区的本科学制都是三年。与欧洲大陆不同,英国的那些大学一年少说也要2万英镑的学费,学费比较高的牛津、剑桥的某些专业,甚至一年要五万八千镑!
一个英国留学生,光是一年的学费就可以顶得上一个法国留学生两年的全部开销——包括回家的机票钱。
这也意味着赫敏的账户里起码有6万英镑——上限可能达到18万英镑,是真真正正的人形ATM
赫敏:Σ(っ°Д°;)っ
完了,好像暴露了什么!
“晚上吃什么?”她岔开了话题。
汤姆:……
可恶,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试图岔开话题!
“吃点埃及菜?”
但是赫敏确实成功了。
……
等他们回到开罗时,亨特博士那里还没做好出发的准备。第二天上午,阿廖沙带着翻译彼得敲响了汤姆的门,把他带进了亨特博士的房间里。
进房间后,阿廖沙开门见山的表达了自己的来意。
“按理说,此行博士是队长,而我又要完全听命于约德尔先生,所以对于你们怎么探险、怎么安排路线,我是没有资格置喙的,我只是一个保镖,负责保证你们的安全,把你们安全的带过去再带回来。”
阿廖沙语气和缓的说道,“事实上,我们和手中的枪支没有什么区别。但毕竟大家都是活生生的人,我需要为自己手下的兄弟们负责,我不能让他们白白的死去……你们明白吗?”
看着横在阿廖沙大腿上的AK47,亨特博士连忙点头称是。
“太好了,”阿廖沙见亨特博士配合,也松了一口气,“向导,这种环境下必须要有可靠的向导。博士,你选好向导了吗?”
哈尔·亨特摇了摇头。他当然明白需要向导,这几天队伍一直滞留在开罗。也是因为他一直没有物色到合适向导的缘故。在开罗遇到一大堆只会夸夸其谈的骗子的哈尔已经决定去沙漠边上的村子碰碰运气了。
阿廖沙对于亨特还没找到向导这件事倒是一点也不在意。对他来说这还是件好事。因为亨特找到的向导,无法取得他的信任,双方还要进行无趣的试探、摸底——太麻烦了,不如直接用自己这边的。
就像是组队做小组作业一样,队友写出来的东西,还是要看一眼。一眼不看直接发给老师,那得有多大的心脏啊!
“彼得曾经跟着组织在北非活动过,他应该有不错的人选。”阿廖沙看向了自己的同事。
彼得扶了一下自己的眼镜,“我确实有个不错的人选,我们可以先去沙漠边上,我在那边有个线人,应该是不错的向导。”
几人再商量了一会儿细节,就做出了决定,先行动身前往撒哈拉沙漠边缘地带的阿拉哈亚,彼得说的线人,就在那里。
队伍里准备了一大巴车的补给:弹药、淡水、食物、帐篷、药物、油料……
阿廖沙战斗小队六人,亨特博士和他的学生四人,一行总共十二人,辗转来到了世界最大沙漠的边缘地带。
阿拉哈亚,是阿拉伯语中“生命”的意思,它的名字很恰当,因为它是撒哈拉沙漠边缘的一个大型绿洲。依托着这个绿洲,有一个人口近千人的小镇子。
大巴车沿着坑坑洼洼的公路驶入了这个镇子,透过车窗,是一副衰败、荒凉的景象。
在这个小镇子里,彼得找到了自己的线人:犹沙都。
第230章 朝大漠进发
犹沙都年纪不小,起码有六十岁了,据说年轻时跟着纳赛尔总统在西奈半岛打过几场硬仗,后来一来二去的,就和苏联人勾搭上了。
这一勾搭,就是近四十年。
阿拉哈亚是曾经是前苏联的一个小据点,那些怀着各种各样目的的科考队都从这里进入大漠。而犹沙都,就经常充当他们的向导。
其实犹沙都年轻时并不叫这个名字,只不过干他这一行的人,总不好顶着个真名,所以干脆用了个化名。这个化名取得极为恰当,犹沙都在阿拉伯语中是“向导”的意思,他几十年来很好的完成了这项工作。一来二去的,他的真名反而无人知晓了。
犹沙都斜倚在破板门前,叼着埃及特色的水烟壶,“达瓦里希,抱歉,这次的任务,老汉我不接。现在不是入漠的时节,明知故犯,神会惩罚我的。”
一下子两方人就僵持住了。
不过后院里一声婴儿的啼哭声打破了僵局。
彼得看了犹沙都一眼。犹沙都不紧不慢的说道:“儿媳妇肚子争气,就像母羊一样,又下了一个带把的崽子。”
“过几年,怕是会把你这把老骨头吃的皮都不剩——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嘛。”彼得笑道。
犹沙都没理他,只是一口又一口的吸着水烟。
最后,他用浑浊的眼睛看着彼得说道:“放在40年前,我是敢拒绝你们的,那时候你们是一群有理想的人,但现在嘛,我是没那个胆子——不止是现在,换成二十年前我都不敢违逆你们的意志。”
“我会给你一大笔钱,足以让你的三个孙子用到成年。”彼得许下了承诺,同时扔了三捆美元给犹沙都。
“得,我这把老骨头卖给你们了,”犹沙都深知敬酒不吃吃罚酒的后果,果断答应了彼得。而且对他来说,这笔买卖很划算:自己一把年纪,也不知道还有几年好活,这三万美元足够自己一家接下来十年的开销了。
犹沙都答应后,提出了一个要求:“进大漠不能开车,只能骑骆驼,骆驼是神的使者,有它们在,或许神会宽恕我们。而且,哪怕不考虑神的因素,大漠对车子也很不友好。”
队伍中的众人陷入了沉默,如果不能开车,行动速度和运载能力都会下降好几个档次。
汤姆回想起了自己的梦境,不由得替老汉说了一句话,“确实,骆驼是要可靠一些。”
阿廖沙皱了皱眉头,不过彼得拽了拽他的衣角,他也就闭嘴点头了。
亨特博士也表示赞同,犹沙都老汉在进沙漠这种事情上,比在场的所有人都要专业,那自然是听他的。
在沙漠中,可以十多天甚至更长时间不喝水的骆驼确实是极佳的坐骑。达成共识后,犹沙都老汉在短短几小时内就给队伍筹集了三十峰精壮的骆驼。镇子上饲养的骆驼,大多是单峰驼,犹沙都老汉挑选的,也全都是单峰驼。
骆驼分单峰和双峰,由字面意思可以看,单峰驼只有一个驼峰,双峰驼有两个,老汉选择单峰驼的原因是它们更适应沙漠。双峰驼更适合在寒冷气候下活动。而被阿拉伯地区的人驯养了数千年的单峰驼,更适应这里的环境。
犹沙都老汉将三十头骆驼赶到了自家门外,骆驼们身长三米,高达两米,长着浓密的睫毛和小巧多毛的耳朵。将骆驼聚拢后,老汉又吃力的搬出了一个大桶,阿廖沙见状,赶紧接了过来。
七八十斤的桶,阿廖沙脸色都不带变的。
桶里是清澈的泉水。老汉在里面撒了一袋盐。
除了水,犹沙都老汉准备了不少精饲料。
“吃吧!吃完了要入漠嘞。”骆驼们就像是听懂了老汉的话一样,大口的吃起了饲料,还咕嘟咕嘟的喝水。
骆驼的胃有三个室,第一胃室有20~30个水脬,可以贮水,它们的红血球还能大幅膨胀吸水来贮水,所以骆驼能多日不喝水,水量充足时一次能喝五十多升水。
用了很久,老汉才喂饱了骆驼们。在此期间,阿廖沙带着大家一起把准备好的装备放在了骆驼身上,除了自己的补给,还带了不少饲料和盐砖。
汤姆想了想,还带上了一袋茶叶和一包椰枣干。椰枣可是个好东西,在埃及本地有种说法,在沙漠里,一颗椰枣,足以维系你三天生命:第一天,你吃掉枣子的皮,第二天吃掉果肉,第三天吃下果核。
虽然有些夸张,但椰枣确实是大自然给人类的馈赠。在东西方文化中,枣都是神圣的,都是神灵的馈赠。东方更是把枣和仙人联系在一起,秦朝时炼气士安期生就对始皇帝说过自己去过蓬莱仙山,山上的仙人用大如瓜的枣来款待他,始皇帝信以为真,赐金璧数万。
当然,汤姆一行人也带了充足的水源,为了防止水腐败变质,亨特博士还在每个水囊里加入了一点朗姆酒,阿廖沙他们的骆驼脖子上还挂着几袋子烈酒:伏特加、朗姆还有本地的白草酒。
汤姆所在的这支队伍,有些像古代的驼队,在不暴露自己巫师身份的情况下,队伍携带的食物大概够他们吃一个月,水也够喝半个月,犹沙都老汉的作用就是在路上替他们寻找绿洲和地下河,以补充水分。
不过说实在的,就以巫师那个“清水如泉”的出水速度,累死汤姆和赫敏也没法提供足量的淡水三十头骆驼里,真正负重的只有十八头,剩下的全是队员们的坐骑。犹沙都老汉还带了几包黑漆漆的粉末,据说是特殊的饮品,泡成饮子可以解暑。
按照亨特博士查到的古籍的记载,他们要找的古城在格伯托遗址的方向。这个古人类的遗迹位于撒哈拉的偏远地带,在在素有“沙漠中的沙漠”称号的泰内雷沙漠之中。科学家们已经在这里累积发现了200多个人类墓穴。还包括一些动物、大型鱼类和鳄鱼的骨骼——当地曾经是一个湖泊。
难以想象,这片不毛之地曾经是个水草丰茂的湖泊。
第231章 沙漠行记
说起沙漠,第一时间想到的大概是金色的、一望无际的沙丘,实际上沙漠并不是这幅模样。刚进入沙漠时,这里并不能被称之为沙漠,荒漠可能更贴切一点:一丛丛汤姆叫不出名字来的植物才是这里的主流。
沙子也很少,更多的尘土、砂石。犹沙都有极为宝贵的沙漠生存经验,有时候地表没水也能被他强行挖出水来。
“在沙漠中如果发现了茂密的芦苇,就意味着在地下一米多深的地方能挖出水来;如果看到芨芨草,水大概在地下两米左右;见到骆驼刺要挖6~8米;胡杨林最深,在地下8~10米。”犹沙都老汉指着一丛芨芨草说道,“当然也不绝对,不过你们可以试试。”
现在天色已晚,试一下也不耽误赶路的时间,阿廖沙自然乐意。
“不过要添点彩头,”阿廖沙很严肃的说,“如果没有水,你要把你的果干粉分我一袋。”犹沙都老汉带的那几包粉末,是他的独门秘方,用了好几种果干调配的,晚上睡前用篝火的余烬烧一壶热水,把果干粉往水囊里一倒,用热水一沏,然后把水壶丢沙子里,第二天就有一壶冰凉的酸果汁。
烈日下喝一口,能顶一壶水。那股酸甜的口感,即使是回忆一下都会流出一嘴巴的口水。
犹沙都老汉毫不在意,甚至还给自己点了一袋烟,“没问题,不过要是挖出了水,你那袋白草酒就归我了。”
阿廖沙点了点头,给身后的兄弟们使了一个眼色,几人就抄起工兵铲挖了起来。
几人不愧是毛子精锐,土木作业的底子打的极好,不一会儿就挖了一个两米深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