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中之马的魔王
“我已经派安格斯和贝克秘密地到附近的城市去招揽猎犬人。”吴青松说道。“如果顺利的话,一个月内应该就能把人手补足。只要上甲,外人应该看不出他们有什么不同。只要能有三个月到半年的训练,战斗力很快就能恢复过来。”
“但他们的忠诚度……”拉姆说道
“我有信心。”吴青松笑了起来。
他相信自己的做法哪怕是在整个大陆都是独一份,这些猎犬人绝不可能在别的地方获得比这里更好的生活,得到更多的尊重,有更好的未来。以猎犬人这个族群的天性,只需要很短的时间,他就能获得他们的效忠。
但他不得不承认,他和妮娜他们这样的王族相比还是有着先天的不足,他的每一个手下都必须用这样的办法来拉拢,来获得他们的忠诚。但妮娜只要打出“银月狼族”的旗帜,起码在特克斯山脉的中部地区,瞬间就能拉起数千人的队伍。
这时候车队已经从那条可怕的“死亡之路”中走了出来,拉姆的心情终于好些了。
一些兔人正在奥格瑞玛的废墟中翻找着还有利用价值的物品,而在那片废墟东面的山丘上,一个新的木城已经开始搭建了起来。这一次他们并没有使用菲亚的力量,而是按照常规搭起了龙门架,竖起了高高的木车,刚刚加入领地的兔人们正在畏畏缩缩地工作着。
“再过两个月,应该就能恢复原状了。”吴青松尽量想在拉姆面前表现得豁达,但还是忍不住微微地叹了一口气。
第109章 未雨绸缪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拉姆没有主动提起关于妮娜的事情,吴青松便也就明智地没有问她。不过她的心情显然还算是不错,在这趟旅途中应该没有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而她带走的那些财物应该也平安地送到了目的地。
她带来一些新的消息,不过大多数都是商业方面的情报,要么就是帝国对于北方的兽族、对于南方的鱼人和对于分散在各地的虫人和蜥蜴人全面战胜的消息。埃索拉丘陵的虫潮也算是其中的一部分,但在离开这个区域一百里之外,便很少有人关注有多少人死在这次虫潮当中,所有人都只知道,伟大的精灵帝国再一次在所有战线上同时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局面还真有点让人绝望。
吴青松特意把菲亚介绍给拉姆,这个女孩在这次战斗中可以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如果仅仅是考虑战斗力,她的作用绝对比不上琉璃,甚至还比不上菱,一旦被人近身就是悲剧,但她不需要吴青松激发就能发挥自己的能力,而且能够维持比较长的时间,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也有着巨大的作用,这让吴青松不能不重视她。
可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他总感觉自己和鹿娘的相处当中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只能把这个事情交给菱和琉璃,但琉璃和菲亚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相处得很不愉快,琉璃似乎对菲亚有着某种奇怪的敌意,这让吴青松非常头疼。
在与人相处这个方面,拉姆应该比她们俩强得多,把笼络她的任务交给拉姆,吴青松就彻底放心了。
新奥格瑞玛城一天天地建了起来,这一次吴青松进行了更细致的规划,尤其是加强了防火和防御方面的设计。他把工厂专门划出一个区域,用城墙严密地保护起来,市政厅和猎兵们的住所则放在城市的中间,把工厂区隔开,外侧则是平民和奴隶的住所。
在新奥格瑞玛城下的平地上,专门划了一个只有简单栅栏和鹿角作为防护的商业区出来,虽然目前只有杂货铺、粮店、酒馆和一家不大的旅店,也没有多少猎兵敢到他们这里来,不过吴青松觉得,它应该会很快发展成一个热闹的地方。
哈罗德的注意力一直都放在奥萨玛商会的动向和摩尔的行踪上,他甚至让拉姆使用自己制造幻景的能力潜入奥萨玛商会调查摩尔的真实想法,不过种种迹象都表明,这个半精灵似乎已经接受了他们之间以十三号猎兵团为主导的合作关系,并没有瞒着他们搞什么小动作。
哈罗德送了一笔包括许多特征不明显的珠宝在内的财物过去给他,并且开始以吴青松的名义向奥萨玛商会下达了大量粮食的订单,把一部分铁锭拿出来交给他们销售。随后,新奥格瑞玛的杂货店和粮店也交给了摩尔来经营,这让双方起码在表面上已经有了不错的合作关系。
按照摩尔来拜访时的说法,商会总部在他的业绩发展和贿赂之下,似乎已经接受了本瑟姆“不幸遭遇匪徒袭击身亡”的事实,而他成为埃索拉分会管事的希望也很大。
新一批猎犬人士兵也渐渐适应了吴青松的规则,并且像之前的那些猎犬人一样很快就对这个地方产生了认同和归属感,开始努力地接受着严格的训练。
一切感觉都很顺利,但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样的风平浪静之下,吴青松却反而不安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如果安于现状,未来一定会有大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拉姆问道。
“你听过一句话吗?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奥格瑞玛现在的情况是不错,但就这样发展下去,最多也就是做到另外一个黑暗之手,一次虫潮或者是别的什么灾难,一切就马上就化为乌有,甚至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更何况,如果就这样按部就班地发展下去,要到什么时候才能重新建立银月王国,我们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塞维尔河谷你的家乡去?”
拉姆轻轻地握住了他的手,但什么都没有说。
“我想趁这段相对平静的时机,到巴蒂兹沙漠去看看,然后到坦纳尔去看看。”吴青松说道。
奥格瑞玛南面不远的地方,那个被魔法轰击而造成的大坑里已经积了很多水,但大概还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完全积满水。
吴青松有时候会骑马到那个地方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自己正在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力量。
能够对付魔法的,永远只有更强大的魔法。
而对于已经在武士修行方面没有了任何希望的他,这也是他唯一让自身变得更强大的方向。
他们从未放弃过寻找懂得巴蒂兹文字的人的努力,但一直都没有结果。
拉姆辗转打听到在巴蒂兹沙漠南部的几个绿洲有一些专门以寻找遗迹和财宝为业的财宝猎人,他们或许会懂得这些已经失传几百年的文字,但他们却无法与这些人联系上,更没法让他们到埃索拉来。
如果这样,那唯一的选择大概就只能是他们去找这些人了。
“我觉得那个家伙应该没有说实话。”吴青松说道。“他应该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那么,他就绝不可能让其他人把魔法书烧掉照明。况且,一本书能烧多长时间?”
“你认为魔法书的其他部分还在那个矿井里?”
吴青松点了点头。
虽然很多东西还必须进一步证实,但如果那个亡灵法师是在那个地方偶然发现了那些魔法道具、魔法卷轴和魔法书,那是不是意味着,在那个地方有可能找到更多这样的东西呢?
拉姆沉默了片刻,然后便点了点头:“你准备带哪些人?”
“你和哈罗德留下,奥格瑞玛离不开你们俩,琉璃也留下。必要的时候,你们就使用菲亚的力量。如果有危险,哪怕抛弃这个地方也一定要首先保全自己!”吴青松说道。
琉璃的能力的确很强,但大部分时候她却只能说是负担,更何况,她的能力在使用之后就会面临很长时间的沉睡期,对于他们可能面临的冒险来说,这个副作用的干扰太大了
“我带菱和贝克一起去,再挑选几个有冒险经验的猎犬人。菱的能力应该足够应对大部分的情况,贝克他们可以跑跑腿,震慑一下不长眼的强盗之类的人。如果有需要,我在那边雇佣向导和护卫。”
“好吧。”拉姆咬着嘴唇说道。
虽然有种种不愿意,但她清楚吴青松的想法才是正确的,而他的这种安排也是最合适的选择。
“我会派人给妮娜送信,那个地方也在她们活动的范围内,如果有危险,你们就去找他们帮忙!”
吴青松很想问问她到底有没有和妮娜说了他们之间的事情,结果是什么,但拉姆却用热情而又不舍的吻淹没了他,让他彻底忘记了这个事情。
第110章 旅途
“好舒服的风!”吴青松闭着眼睛,任胯下的马儿带着他向前。
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但从奥格瑞玛出来之后,他突然就有了一种被放飞的感觉。
菱却有些不安地回头看了看后面已经变成一个小点的奥格瑞玛:“不知道琉璃她现在?”
猫娘自从雷姆城出逃之后还没有与吴青松分开过,这次的安排让她大哭了一场,但还是委委屈屈地接受了这样的安排。
她的样子让菱有些于心不忍,但吴青松最终还是决定按照自己的计划行动,带着菱和包括贝克在内的六个猎犬人踏上了通往东北方向的行程。
“别担心,拉姆和哈罗德会好好照顾她的。”吴青松说道,随即用马刺扎了一下胯下的坐骑,畅快地向前驰骋。
埃索拉丘陵北面是一大片未经开发的森林,一直蔓延到特克斯山脉北麓,南面的丘陵地带鲜花已经开始凋谢,但这个地方,春天的脚步姗姗来迟,一路上都是各式各样的野花,配着远处皑皑的的雪峰,让人心旷神怡。
这里已经是埃索拉丘陵的外围,原有的少数几个矿井都在这次的虫潮中彻底荒废,最北的几个矿井虽然并没有直接在虫潮遭到攻击,但却在虫潮被击溃后遭到了虫人残余力量的袭击。
不过当吴青松他们经过时,这里已经看不到虫人的踪迹,反而偶尔能够看到那些冒险寻求财富的小猎兵团,在废弃的矿井和村落中寻找可能存在的财物。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在远远地看到吴青松等人之后就离开了,也许他们未必知道经过的是“悬尸者”塔格雷迪,但一行人统一的暗红色虫壳扎甲已经在警告他们,这绝不是他们可以动脑筋的对象。
按照拉姆的说法,这个地区曾经是诺威狼族的领地,但随着铁矿的发现,在这个地方投资变得有利可图,从而刺激和吸引了数千猎兵涌入,再加上时不时出现的虫人,诺威狼族已经无法承受这样的压力而被迫大部撤往北方荒原,在这里只留下了极少数的遗族依然坚持抵抗。
因为领地内有了比耕地更赚钱的矿藏而彻底失去了存续下去的希望,这真是一种无奈的现实。
山路渐渐变得陡峭,花丛渐渐消失,变成了大片的针叶林,地面上都是厚厚的松针,气候也变得凉爽起来,吴青松他们一路向东北方向前进,五天之后终于走上了一条森林中的并不明显的道路,并且沿着这条路进入了一座峡谷。
两侧都是极为陡峭的雪峰,气温也变得寒冷,雪水融化之后汇集成湍急的溪流,向着他们来的方向流去。道路失修得很厉害,有些地方甚至已经被高处落下的泥土和岩石挡住,让他们不得不重新寻找其他通路。
这条商路似乎已经被彻底废弃,只有路上偶尔能够看到的残破的烽火台和房屋的地基能够证明,这里也曾经繁华过。
对这里稍稍有点了解的贝克说道:“大人,这条路本身就不好走,而且山脉对面也只是沙漠,当然就没人走了。现在人们要去北方都是沿着贝纳里斯河逆流而上,然后走巨石堡的那条大路,去东面多半也都是往南走贝纳里斯河,只有走私者才会冒险从这里穿越沙漠。”
“是吗?”吴青松说道。
与一知半解的贝克不同,他在出发之前曾经了解过一些这片区域的历史,他们脚下的这片区域曾经是巴蒂兹王国和诺威王国反复争夺的要地,而他们所走的这条商路也曾经是诺威王国与巴蒂兹王国之间重要的商路,但随着两个王国各自覆灭,强盛一时的巴蒂兹王国被沙海覆盖,这条路当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两天以后,当他们终于穿过峡谷,走完连续几十里的下坡路,森林骤然消失,在短暂的草地和灌木过渡之后,他们突然就进入了一片无边的戈壁当中。
回头依然可以看到特克斯山脉巍峨的雪峰,但身边却已经是漫天风沙,矮小而又怪异的沙漠植物和大量风蚀之后奇形怪状的岩柱,这让人颇有一种极度不真切的感觉。
对于猎犬人们来说完全陌生的环境让他们紧张了起来,而干热的气候也让他们变得极不适应,好在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座城镇,而这也是他们这一路走来第一处兽人聚集的城镇。
一片戈壁中的绿洲。
“欢迎来到格拉尔,各位老爷!”刚刚进入城镇,一名矮小的兽人就笑容可掬地迎了上来,他的个子非常矮,很瘦,耳朵却非常大,像一对翅膀那样立在小小的脑袋上,看上去简直不成比例。
“有什么可以为你们效劳的吗?”他殷勤地说道。
吴青松觉得他的样子非常眼熟,但直到贝克和他攀谈了好一会儿后他才确定,这应该是一只沙狐人。
这只兽人显然是占据了这座绿洲的势力派遣出来的工作人员,沙漠之中无法遁形,他们一定是在很远的地方就看到了吴青松他们一行人。
贝克对于狗腿子这样的角色越来越得心应手,很快他便完成了与对方的交涉,沙狐人恭敬地带着他们到了一片宽大的帐篷区,外面有可以拴马的地方,上面是一个很大棚子。
一些只是穿着一条灰蒙蒙的裤衩的狐獴人很快就送来了清水和草料,让他们的马卸掉了马鞍,舒适地吃着草休息了起来。而吴青松他们也终于可以享受甘甜的清水,美味的葡萄酒,甚至还有一种很美味的放在水里降过温的甜瓜。
“这是萨#巴德尔老爷的城镇。”沙狐人一直在他们旁边为他们进行解说。“不过他老人家此刻不在城里,几位贵客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告诉我,只要是我能够办到的,我一定会尽力为各位服务!”
他这种态度让人感觉非常好,在炎热的戈壁中行走了好几个小时之后,这样的服务让人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虽然并没有听过这个什么萨#巴德尔,但吴青松觉得,他应该是个不错的人。
“我们要到纳尔斯绿洲,需要一个熟悉行程的向导。”吴青松于是对他说道。
“这路程可不近啊。”沙狐人说道。“几位是要行商,旅行还是冒险呢?各位请放心,向导绝没问题。如果各位需要,我们还可以提供骆驼、食物和饮水,价格绝对公道!如果几位老爷要穿越沙漠,这些东西可不能少。”
他的态度非常热情,让人很难拒绝他的提议。
“这没问题。”吴青松于是说道。“越快越好!”
第111章 沙路
在缓过神来之后,吴青松便开始仔细地观察这座在绿洲上建立起来的城镇。
这里是周边的最低点,一个小小的,大概有不到十亩的湖泊周围,长满了类似椰子一样的植物,明显有着人工种植的痕迹。树下是大量一人高的灌木,郁郁葱葱,长满了绿色的,应该是还没有成熟的果子,而在绿洲的周围,有着许多低矮的沙漠特有的植物,甚至还有一些仙人掌类的植物。天空中有秃鹰在盘旋,远处的戈壁上也能看到一些类似野羊或者是野驴之类的动物在吃草。
这让他感觉,其实沙漠并非完全的不毛之地。
这座小小城镇周围的围墙与其说是用来防御,倒不如说是用来挡风的,城镇内部全都是用木头和兽皮搭建起来的大大小小的帐篷,在他们这个帐篷不远的地方有一座高大而又华丽的帐篷,应该是沙狐人口中巴德尔老爷的居所,不过吴青松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很少听到这样的称谓,在问了那个沙狐人之后才知道,萨#巴德尔并非半精灵,而是一只胡狼人。
沙漠隔壁的气候太过于恶劣,极度干燥缺水,白天酷热晚上则极其寒冷,不要说精灵,就连半精灵也很少有人愿意在这个地方长期生活,于是像这样的穷乡僻壤,帝国只能委派像萨#巴德尔这样的沙漠原住民进行管理。只有在那些环境稍好一些的大型绿洲城市当中,才会看到少数几个不畏艰辛的半精灵。
“的确是太热了。”贝克忍不住说道。
猎犬人显然很难适应这样的气候,他们的毛皮在这样的气候下很难散热,仅仅是几个小时的跋涉就已经让他们痛苦难挨。
沙狐人很快就找来了一名向导,同样是一个沙狐人,只是年纪看上去要更大一些,胡子和眉毛都已经白了。他自称亚伯尼,在这片戈壁沙漠上生活了一辈子,对这个地方都了如指掌。在详细地询问了吴青松等人的计划行程之后,他然后向他们建议,把马在这里卖掉,然后换成骆驼。
“纳尔斯绿洲要比这里繁华,但这个时节,未必能找到财宝猎人。”他对吴青松说道。
按照他的说法,冬季沙漠里的夜间温度非常低,而夏季正午的温度又过高,这使得财宝猎人们只能选选择在短暂的春秋两季到沙漠里去寻找宝藏。这个时节绝大多数财宝猎人都已经深入沙漠,不会在纳尔斯停留。
“如果你们也想寻找宝藏,那应该往北走。如果你们是想收购他们手里的宝物,那就应该到纳尔斯,或者是到斯雷乌堡去等待他们回来。那些地方每年夏天和冬天都会有拍卖会,虽然价格会高一点,但其实比自己冒险到沙漠里去安全得多了。”
吴青松稍稍考虑了一下,他当然渴望冒险,但以身边这些猎犬人的状态,带他们进入沙漠,他们估计不死也得脱层皮。菱的状态同样也不好,自己虽然不怕,但为了他们考虑,还是不要随便冒险的好。
沙漠这种地区不像其他地方,一次失误就有可能是全军覆没,如果真的有必要,那也应该是做了充分的准备之后再进入,而不是这么一时起意就冒冒失失地往里面闯。
“那我们还是到纳尔斯去。”吴青松于是说道。
“那我看至少需要九头骆驼。”亚伯尼说道。“你和侍女可以共乘一头,其他人每人一头,再拿两头来专门驮运水和食物。”
“那你呢?”
“我自己有,算在向导费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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