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神仙哥
“你们有所不知,这位何掌教名叫何佑明,乃是当今文圣,你们学的经文释义,还有许多儒学经典,皆出自他手,这样的人物,你敢在他跟前造次嘛?”
“原来如此!”
几人正说着话,忽然外面有人吟诗,“贵逼人来不自由,龙骧凤翥势难收;
满堂花醉三千客,
一剑霜寒四十州;
鼓角揭天嘉气冷,
风涛动地海山秋;
西北永作金天拄,
谁羡当时万户侯!”
听到这首诗,郑羽依等人皆看向了吴邪,因为这正是当年他金殿吟诵的几十首诗之一。
外边的人吟诵之后,轻轻敲门,“吴百首可在?”
第77章 诗曲双绝
吴百首是谁?
只迟愣了片刻,吴邪反应过来,这是在叫自己呢,百首,大概是斗酒诗百篇在文人中留下的绰号。
“谁呀?”他打开了门。
门外是一个,看上去二三十岁的青年,高冠博带,一身儒生的扮相。
“在下司马瑞,乃鸿儒堂管事,听闻吴百首来到我派,特来拜会!”
“原来是司马前辈,请进!”
司马瑞很有礼貌的与其它人见礼,大家分宾主落座。
“不知司马前辈寻吴某所为何事?”
“在下十分喜好诗词,最近做了一首赋,想请吴道友指正!”
“司马前辈客气了,指正不敢当,咱们共同品鉴一番!”
司马瑞不再矫情,马上开始吟诵他的赋:乾坤烁烁,日月朗朗,龙腾东鲁,天地呈祥,红尘锦绣,酒风浩荡,神州巍巍,福责绵长……”
“好一个酒赋,听之如饮甘泉,当浮一大白!”吴邪叫好,对于诗词歌赋,他有一点欣赏能力,但不多,人家送上门来,他当然要捧场。
“见笑了,不知吴百首可有新作?”
“最近事忙,没有新作!”真实的情况是,某人不想再抄了。
这位却不打算放过他,“可否为某作一首诗,以慰今日之会?”
“吴邪,你就作一首吧,让咱们也见识一下七步成诗之妙!”郑羽依笑道。
“好吧,那就献丑了!”
没办法,吴邪只好从命,齐婉儿立即拿出空白帛纸,开始研墨,一副红袖添香的模样。
来回走了几步,想到了一首可抄的诗,略作修改,然后提笔写道: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一首杜甫会友的诗跃然纸上。
觉得还少了点什么,又写了句赠司马瑞。
发现帛纸还剩下半幅,浪费可惜,寥寥几笔,司马瑞高冠博带的形象,便勾勒了出来!
“妙,妙啊,诗妙,画更妙!”
司马瑞拿起来,如获至宝。
齐婉儿满眼的小星星,她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之前在云海洞天内与吴邪朝夕相处,便已情愫暗生,如今又见识了吴邪的才情,不由看得痴了!
郑羽依也是异彩连连,以前只觉吴邪长的好,最近不知为何,其身上散发的气息,让她这个情场老手都怦然心动。
所以,这次特意带上他,今日又见其才情,更是让她有种心痒难耐之感。
与吴邪以前没打过交道的孙雨蝶,也是美眸闪动,世上竟有如此才貌双全的男子,哪个女人不动心?
感受到众人灼热的目光,吴邪心中苦笑,魅力太大,也是负担啊!
“司马前辈,今日时辰不早,咱们改日再聊!”
“瞧我这人,你们一路劳顿,快点歇息吧,明日咱们把酒言欢!”
“好!”
司马瑞拿着帛书,马上去找他的同门显摆。
次日便有人来求字画求诗,让吴邪疲于应付,好在,招待宴会的时间到了。
在宴会上,即便是客人,区区炼气期的修为,也上不了台面。
可是,刚开场不久,他便被邀请,和那些老头老太太一桌。
“前辈,这不合适吧,我不过是一介炼气期修士!”
何佑明摇摇头,“本派不论出身,不论修为,只论学识,小友乃探花郎,博学多才,正所谓达者为师,理应与我派鸿儒为伍!”
郑羽依传音,让他坐下,不必拘泥!
没办法,他只好与一帮老家伙坐在一起,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酒宴上,难免谈学问,论德才,幸亏大百科全书一直在读,不然还真露馅了。
终于捱过了宴会散场,又被司马瑞拉去参加他们的小团体聚会。
到了地方,还有一个熟人专门为他端茶送水。
“莫仙子,你怎么在这里?”
莫清莹笑道,“司马瑞是我大师兄,听闻咱们认识,便把我叫了过来!”
“原来如此,莫连科道友最近可好!”
“承蒙道友相救,家兄现在无恙,目前正闭关冲击筑基圆满!”
两人正说着话,司马瑞笑着走过来,“才子佳人,真是相得益彰啊,吴百首,何不作诗一首,以记今日重逢?”
又作诗?
吴邪急忙推辞,“莫仙子与冲霄剑宗的白道友,可谓郎才女貌,我若作诗,难免惹出事端!”
这个理由无比强大,再看莫清莹俏脸微红,司马瑞不由大笑,“是我多话了,来来来,尝尝我自酿的百花酒!”
“好!”
吴邪不喜欢酒里放乱七八糟的东西,但是不得不承认,司马瑞造的花酒,的确有独到之处,喝了有种心旷神怡之感。
于是,开口向对方要了二斤。
不过,他也付出了两瓶八二年的二锅头。
晚上休息前,特意恶补了诗词万首,以备不时之需。
第二天,合欢宗的一行五人,被请到了桃花谷,鹤鸣溪畔,参加青梅煮酒文会。
数千人聚集于此,其中居然有不少没有修炼过的凡人。
自古文人与美女相伴,有不少清丽少女,还有勾栏妓子在人群中,形成了靓丽的风景线!
柳羽依、齐婉儿和孙雨蝶实在是太惹眼了,不时有人上来搭讪,浑然不管双方修为的差距。
吴邪看到一个穿绸裹缎的公子哥,居然纠缠柳羽依不放,一边透露自己是某侍郎之子,一边卖弄文采。
偏偏,柳羽依装出一副很心动的样子,实在让人好笑。
当然了,倾国倾城的魅力值,让他也成了女子们纠缠的对象,仅仅手帕,就收了一摞。
这张脸,太招蜂引蝶了!
他暗暗决定,以后出门,务必把自己打扮丑一点,省得给自己添麻烦!
一阵喧哗,引起了几人的注意,
神识扫视,却是某位有名的儒生出了一首新诗,引起了轰动。
“你不来一首嘛?”郑羽依道。
“写诗讲究妙手偶得,硬写出的诗,没意思!”
“妙手偶得,说的好!”忽然有人接过话茬。
吴邪不认识,却在这老者身上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压迫感,郑羽依走上前,飘飘万福,“见过陶圣人!”
“不必多礼,听闻你能歌擅舞,可否为这文会助助兴?”
“这个…”
郑羽依好歹也是金丹,实在不想在这种场合跳舞。
“前一段时间,得了个剑舞九天的法门,你看看适不适合你!”
她接过残破的玉简看了一遍,不由大喜,“晚辈一定尽力!”
“呵呵,我给你找几个伴奏的!”
看老者走了,齐婉儿走过来,“师父,他就是那位云天第一儒修的陶广之前辈?”
“就是他!”
看几人异彩连连,一副见了偶像的模样,吴邪觉得有些好笑。
伴奏来了,既有筑基,也有炼气,显然,那位陶圣人找郑羽依并非有什么歧视的想法,而是,真想给这次的盛会添点彩头。
在桃花谷的中心位置,建设了一座高台,这里是煮酒评诗论文的地方,现在成了临时舞台。
太昊宗能弹会唱的不少,初入太昊宗驻地,便听到不少丝竹之声。
音乐奏起,浓浓的古风古韵。
抚琴的居然是莫清莹,李樱柠是琴道高手,而他获得了这项技艺,所以,对方弹的好坏,他完全能听出来,总的来说,比李樱柠稍逊,不过,也接近于大师的水准了。
郑羽依换了一身轻薄的纱衣,手持一口长剑,随乐而舞。
喝彩声不断响起,作为一名金丹,做一些浮空翻腾,转体七百二这样的动作,太简单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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