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道法自然 第94章

作者:困就得睡

  陈耀光那边收到这个信息后,也没有因为只是楚子航的直觉就轻视认为不可能,而是回复:“收到,二队会重点关注这个村长的。”

  车队继续往下一个村子走去,和酒德麻衣还有零坐在后排的苏晓樯问两女:“姐,你们看出来了什么嘛?”

  “那个村长确实可能有存在楚子航说的情况,但是外在表现还是正常的。”零回复说到。

  那就是没看出来。

  毕竟零又不是龙,能感知到生物脑电波的波动。

  第二个村子村委会倒是还在,村长家也和村民家差不多,但是村长有点问题,见到陈队他们就被吓得不清,回答问题也支支吾吾的。

  他们当即就把这个心里有鬼的村长给逮了下来,催眠之后拷问了半天,各种问题反复推敲字眼来询问。

  结果发现是他勾结商人,利用职务之便,把村民的征地款这一大笔钱给侵吞掉了……

  才走两个村子就耗费了一天时间。

  回去的路上,坐在头车里的陈耀光有些头疼。

  因为城区的行动,他们已经打草惊蛇了,如果不能速战速决,对方割舍完尾巴之后只会藏匿的更深……

  但是对方意图虽然很大,但也不是随意的狂妄自大,保持着一定程度上的小心警惕。

  他们只吸纳狂信徒入会,但凡稍有动摇的信徒都会被拒之门外。

  如果不是有狂信徒闹事,他们说不定还能隐藏很久,直到信徒人数实在太多,无法精准管理之后才会暴露出来,但如果给他们成长到了体量已经压制不住的这个地步,就太危险了。

  酒德麻衣和开车的队员聊着天,说:“先查村长,再细查村员,这样子一个村庄一个村庄的去排查效率太慢了,等查完这些村的村长,对方估计都走的差不多了。”

  “没办法,即使费时费力,也得找出来拔掉才行啊。”开车的这个队员低声说到:“那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我啊……嗯……也没有。”

  酒德麻衣左想右想,但也没想出什么好点的方法来。

  明对暗就是这样,如果对方稍微有点智商,不留尾巴的话,躲在暗处里的他们,在明面上很难找到的。

  “苏晓樯他们不知道怎么样了。”路明非涮着鱼肉火锅,问了一嘴苏恩曦自己两个徒弟的情况。

  苏恩曦正在跟鱼较劲,咬的龇牙咧嘴的,声音含糊的回复路明非的话:“出事倒是不会出什么大事……华国混血种也没少出动,那么多人一起行动呢……只要不是对上龙王,哪怕是对上一条初代种,也有办法能处理……”

  她吃这鱼肉有些费力。

  这鱼对于夏弥和路明非来说,只是富有弹性,但是到了她一个身体只比普通女人好点的身上,她就感觉是在嚼胶鞋了。

  她硬吞下去还有些哽颈……

  但是这鱼肉真别说,不愧是经过练气士之手改造的鱼,只吃一点的话就是饱腹,但是再吃多一点,她就能感觉到身体龙血的沸腾。

  就好像是一锅冷油突然被烧开了一样。

  “就算是初代种又如何,那还不是手拿把掐的事情?”

  夏弥一边往嘴里塞鱼肉,一边意气风发、挥斥方遒的说:“你把黑王当做一个强大的、完整身体的成年人,那黑王座下的四大王座、八大龙王就是缺胳膊断腿的、发育畸形的少年或青年。”

  “别看四大王座是初代种,普通龙里也有初代种,但是你要知道,初代种和初代种之间亦有差距。龙王是发育畸形的青少年,只有一部分如手、脑、腿、器官这些能跟成人差不多,别的都只是少年身体,但是普通的初代种连少年身体都算不上。”

  “龙王是有缺陷,普通的龙那就是全身都是缺陷,跟个没有开始发育身体的婴幼儿一样。这也就是人类能屠龙,能杀三代种、次代种、初代种,但是却一直无法杀死龙王的缘故。初代种与初代种之间的差距太大了,须知龙族万千龙中,仅此八条而已。”

  她洋洋得意,也不知道是在贬低别的龙还是在悄摸抬高自己的身份。

  “他们任务的资料书你有吗?”路明非问苏恩曦。

  苏恩曦摇头:“没有,只有参与行动的人才有,我只是联系这次行动送他们进队伍而已,并没有直接参与这次行动。”

  “哦。”

  路明非听完苏恩曦和夏弥的话,安心了不少。

  “夏弥你吃那么快干嘛?你有尝到味吗就直接吞下去了,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苏恩曦见夏弥说话一点也不耽误嘴巴上的动作,直接对她指指点点,让她吃慢点。

  毕竟三人里就她吃的最慢。既然自己的速度提升不上去,那不如把别人的速度给拉下来。

  “哦。”

  夏弥刚觉得她说的话有道理,放慢速度下来,就发现这女人下筷速度也不慢,就是嚼的太慢了,跟自己和路明非比不了。

  “好你一个苏恩曦,你是怕我暴殄天物吗?你是怕我吃太快抢完了吧?”

  苏恩曦嘿嘿一笑,夏弥又立刻恢复了风卷残云般的速度。

  但是最先收筷的却是路明非,他没吃饱,但是精元恢复速度已经到顶点了。

  这一餐下去,他身体精元恢复速度提高了3倍以上,他现在要转而观察持续时间能持续多久了。

请假一天

  村里发小结婚,早上6点起来杀鸡,忙活了一天,晚上还被灌了不少酒,头晕晕的身子累累的,写两小时一看才发现1000多字,困得不行了……明后天补上。

第116章 伟大的事业

  “神,国家那边派人下来了,我们还不走吗?”

  闪亮着黄金瞳的混血种向一双竖瞳黄金瞳的“神”汇报。

  这很怪异,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人,同为混血种,理应不应该如此尊卑有别,尊称另一个混血种为“神”。

  “走,我们为什么要走?”这个神反驳了座下骑士的话,反问到:“你不觉得这是一个机会吗?”

  骑士眼中的黄金瞳里流露过思索的睿智光泽,但又思索不明白。

  神也不生气,说:“走,能走去哪里?以我们的体量,只要他们找不到我们,肯定就会一直找下去,我们现在离开了这里,接下来不管去了哪里,也始终要像一个老鼠一样东躲西藏,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这样的日子我们何谈发展壮大?”

  “所以?”骑士略带疑惑的询问。

  “我们的根基就在这里,与其东躲西藏,不如主动出击。打不过国家的铁拳,还处理不了这一小队人马吗?”

  神的语气无比笃定,“只要我们处理好了这一个小队,我们就会获得一段时间喘息,处理好所有的事情,可以更加从容的应对后续的危机。”

  “神,你是说……”骑士欲言又止。

  “与其生死相搏,不如化敌为友,与这一支小队和解,总好过直接面对正义的铁拳吧?”

  “可是属下还有一事不明白,这如何化敌为友?他们恐怕不会轻易折服,我们手中的钱财也并不多,难说能腐蚀他们。”

  “孺子不可教也。”神摇摇头,“我们驻地是怎么来的?”

  “当然是抢来的!”骑士一脸耿直。

  在他看来,这个村庄是国家的地盘,他们用手段拿下了这个村庄,作为自己的地盘,可不就是从国家手里抢地盘嘛。

  神无奈的扶额叹气,这个手下忠诚是忠诚,但是未免太过愚蠢,介于好用与不好用之间。

  好用是因为对方极度的忠诚!事情都可以放心交代下去让他去做,但是需要上点脑子的事情,交给他就容易办砸了。

  他们之所以会走漏风声,暴露踪迹,就是因为这个手下的无脑,让他尝试性的宣传一下他们教派,结果这个手下就屁颠屁颠的让人去来了一出招摇过市。

  真的是在市场里大声喊出他们教派的名字,宣传他们的教义,高颂他的名字。

  由于有蹭基督教之嫌,有人觉得这是亵渎了主,然后那个信徒为了表示自己的真心,愿意以死明志。

  然后就真死了。

  这整的周围的人惊慌不已,一下子鸟飞兽散。

  这尼玛妥妥的邪教行为,他们虽然干的是这事,但能真这么做?这不得引起国家层面的注意?

  国家打击邪教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早多少年前就开始整治了。

  特别是美国911事件,恐怖分子的行径让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纷纷倒吸一口冷气,不由自主的都开启了反恐行动。

  邪教和恐怖组织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略有不同,但在一定目的上又是同样的……总的来说都属于极端组织,不是好东西,必在打击范围之内。

  中南东三部,因为人多地挤等缘故,而且事多繁杂,他们的警力又有限,也不可能都就处理这一件事。但是西域就很微妙了……地处边缘,靠近中东。

  说起中东,现在国内的人可能印象不多,或许都还没有美国在中东兴风作浪带来的中东印象多。但在西方,中东人都快成刻板印象了,头顶一块布,不是恐怖就是富。

  国家对于这些外界听闻肯定有所了解,所以最靠近中东的西域边疆,就对这一件事情极为看重。

  毕竟横看竖看,不管是地理位置还是习俗信仰等偏向,西域边疆,都是最容易受到这种恐怖分子文化渗透的。

  如果只是简单的邪教行为,倒也不至于需要国家派混血种下来特别针对。

  主要就是手下这个骑士,听闻之后愤愤不已,一怒之下去那几个逼信徒自杀的人家敲门……

  但是这个骑士讲仁义,只杀了那几个家伙,剩下的哪怕是旁观者也都没动丝毫。

  骑士做这事的时候长出了脑子,知道他肯定不会同意他去报仇,所以先斩后奏,给信徒复仇之后才找他负荆请罪。

  于是这事就被判定为龙血事件,才引来了国家队的注意。

  但是神不会怪罪手下这个骑士,这是人之常情,忠心耿耿的手下被人逼迫至死,这如何不让人心生愤怒?

  可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不可避免,不如拿来在教内宣传一波他们的理念,增加归属感。

  “我们是先渗透了村长……”神悠悠说到:“很多时候只要拉住了领头人,就可以做很多事情了,毕竟下面的人不信领头人的话信谁的话?”

  “我明白了!我们要先腐蚀掉这次行动的领头人!这次行动的那个小队的队长!”骑士赶紧说到。

  神欣慰不已,总算觉得这个手下开智了一回。

  “但是我们该怎么做呢?”骑士又问。

  “一昧使用蛮力,即使许下重金放下诺言,也不如找到他的弱点再发力,届时只需轻轻一击,便可轻易动摇一个人。”神拍了拍座下骑士的肩膀,“让人去收集这个小队的所有情报过来,重点关注在这个队长身上,可以慢慢来,切勿急躁,不要露出尾巴了。”

  他们在这里还是有点势力的,对整个西域来说影响力度还没那么大,但在这一亩三分地上,还是有几分势力可言的。

  “明白了!”座下骑士重重点头,转身出门。

  在骑士走后,闪耀着竖瞳黄金瞳的“神”,将手放在桌面一本书的封皮上,封皮上写着两个字《礼记》。

  《礼记》古时儒家四书五经之一,儒学的经典之作。

  他没读过大学,但看过很多书,充实了自己的脑海,了解了很多知识。

  他很喜欢看书,书里都是前人留下的智慧。

  当代社会的科学进步已经不再是一个人就能抬着走的时代了,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分工合作合众人之力,缩短时间进程才能更好的实现目标。

  他对世界的认知亦是如此。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去走万里路,或许他能写出一本书,但是读万卷书再行万里路,他获取到的知识将远超个人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