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稚嫩的刀笔吏
“谁准你进我的塔?”
“你的塔?这是我儿子的王城!”
“算是吧,”提利昂很不高兴。待会儿定要教训克劳恩,今天负责把守的是他的月人部战士。“事实上,我正准备去找你。”
“是吗?”
他关上门。“怎么,不相信我啊?”
“当然不相信,而且我有充足的理由。”
“我好伤心。”提利昂不太想斗嘴,而是一瘸一拐的在酒柜里面寻得一瓶美酒,为自己倒上。
“行了,你这恶心的烂蛆!弥赛菈是我唯一的女儿,你以为我真的会任你把她当作一包燕麦般地卖掉吗?”瑟曦终于回归到了正点上,她是为了女孩的事情来找提利昂摊牌的。
两个人因为此事开始争吵起来,提利昂看着姐姐。“怎么叫当作一包燕麦呢?弥赛菈是堂堂公主,从某种意义上讲,她生来就要做这种事。你该不会打算把她嫁给托曼吧?”
太后用力一摔,酒杯落在地上,酒水撒了一地。“单凭这句话,我就可以拔了你的舌头,管你是不是我弟弟。小乔的摄政王是我,并不是你。而我决不同意把弥赛菈装船卖给那个多恩人,就像当年我被卖给劳勃。”
“够了!”提利昂看着瑟曦,摔了摔手上的酒滴。“你我全都清楚,去多恩,去谷地,去那里总比留在这里安全。”
“你是笨到无可救药,还是真的丧心病狂?你我都明白,马泰尔家族不喜欢我们,莱莎.艾林也不喜欢我们。”
“没有莱莎.艾林了,她已经死了,我们的使者培提尔.贝里席也死了。”提利昂严肃的看着瑟曦。
“什么?”瑟曦大惊失色,她一直在这里等着提利昂,老学士没有找到她,先把信封给了提利昂。
瑟曦抢过手上的信封,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起来。她认真看着信封上的每一个字,一字一顿。
“我们的盟友又少了一家,鹰隼已经出动了,为风暴而战。”提利昂叹了口气。
“你把小指头也害死了,原本他还可以为我磨点金龙出来。”
“这能是我害死的吗?”提利昂反驳,“小指头需要谷地和那头老母牛的支持,是他自己也想要回去,还拐走我们甜美的珊莎。”
“闭嘴,我把那些女仆全都丢在了黑牢。”
“总之,我们丢了珊莎,丢了小指头,也丢了谷地。谷地那群只会睡羊的骑士,可全都是古板心思。”太后咬牙切齿。
“是铁匠把一切都搞砸了。我原本还想要拉拢马泰尔家族或者艾林家族,提利尔家族,我们需要一些盟友,这三个家族都有很大的价值。至于葛雷乔伊家族,他们的实力更小。
然而如今提利尔家族不出一兵,大概率是在等他人出价,他们太市侩了。可是玫瑰有最多的士兵,最多的粮食。马泰尔家族确实极端憎恨我们,不过道朗亲王对兰尼斯特家族的恨意只能追溯到上一代,可多恩人与风息堡、高庭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上千年,也能在边境制造一些麻烦。至于艾林家族,莱莎那个蠢娘们本是我们最好的支持者,只要关好血门,就是大功臣。但如今鹰巢城变色,莱莎和小指头都飞了,谷地是主战派的主流。因为谷地变色,风暴更加猛烈,我看你的弥塞菈是送不出去了。”
“她到哪里都是人质。”太后咬紧牙关。
“也是贵宾,只是现在是我们送不出去的贵宾。”提利昂看着姐姐。“我原本安排亚历斯爵士护送,弥赛菈九岁,崔斯丹·马泰尔则是十一岁,劳勃.艾林年龄七岁,维拉斯年龄就太大了。但现在,我们没有多少筹码了。”
“筹码,我的姐姐。”提利昂摊开手,无奈的说道。“原本我们可以交换,允诺他们重臣之位,王领,边疆地上或者风暴地上数座城堡。但如今恐怕即使我们给的再多,他们也不会动心了。毕竟在一个餐桌上,没有人喜欢和失败者一起吃饭。”
“我们还没有输掉。多恩亲王,河湾地至高统领,还有谷地守护艾林家族是吗?可你想给什么,除了我的宝贝女儿。你不但给得太多,而且未经我同意,决无效力可言。”
“给得多少可以商量,最怕是对方压根不接受谈判。”
“给多少?让我向那些叛国者卑躬屈膝,求着他们伸出援手,我们是骄傲的狮子。”
“换你怎么给?你两腿中间那个洞?”提利昂也火了。
瑟曦接着给了提利昂一个耳光,感觉脑袋似乎都歪了。
亲爱的好姐姐,”他说,“我向你保证,这是你最后一次动手。”
“我是要你想办法?小笨蛋。你是让我颜面扫地?”太后怒斥道。“小家伙,少来威胁我。你以为有父亲那封信就万事无恙?不过一张薄纸,艾德·史塔克也有过一张,你瞧他什么下场。”
艾德大人可没有我的兵力。提利昂心想,他有都城守备队,有波隆的佣兵,有高山氏族。这也意味着他需要信赖八爪蜘蛛瓦里斯、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和波隆三人,在风雨飘摇中,只能和衷共济。
“你要我怎么做?君临危险重重,我需要为女孩找个去处,一个讲荣誉的盟友。”提利昂看着瑟曦,“难道要我把小女孩送给狭海对岸里斯或者瓦兰提斯的奶酪贩子或者黄油贩子,假设他们愿意为我们出兵。总之,倘若君临城破,弥赛菈岂能安全?届时,只怕风暴会把她的头跟你的头挂在一起。此人一贯凶暴,你我不是不清楚。”
太后哭了。
提利昂有些手忙脚乱,瑟曦居然会哭,这可真是难得。自他们在凯岩城的孩提时代过后,他便再没见姐姐哭过。
“不准碰我!”太后边说边扭身躲开。脆弱的母狮只喜欢别人看她光鲜的一面。
提利昂不该觉得难受,可是,这却比任何一记耳光更叫他疼痛。瑟曦满脸通红,难过又恼怒,喘着粗气,“不准看我,不准……这样看我……不准你这样!”
“这是一场战争,我已决定和君临共存亡,不成功,便成仁。另外,真的,我跟你保证,弥赛菈绝不会出事。”
“别说大话了,詹姆在干什么?”
“在凯岩城,据悉他恢复的不错,只是成了笨拙的左手剑客。可我金光灿灿的哥哥如今被人称为残缺者和毁容者了。”提利昂说道。
“你再乱说,我就要拔了你的舌头。”
瑟曦吸吸鼻子。“若我是男人就好了,我根本就不需要你们,我自己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詹姆竟然败给了小鬼,还败的这么惨。还有父亲,如今在干什么?在我需要他的时候,他躲在赫伦堡后面。”
“这不一定是坏事?”提利昂心想,詹姆从没耐性,跟瑟曦一样,我亲爱的老姐。假如失败能让他磨平火气,那他将更加凶猛。前提是哥哥能走出阴霾,而不是于此沉沦。
“父亲在打仗。但我感觉形势不太妙了,假如你相信我的话。”
“什么意思?他躲在赫伦堡高墙后面,打完了冬狼就一动不动。”
“如今罗柏.史塔克在奔流城,风暴原本是在栾河城,可他如今强越到了鹰巢城,而父亲在赫伦堡。父亲原计划是等,可现在已经很难等下去。”
“因为鹰隼?”
“没错。”提利昂点点头。“赫伦堡固若金汤,位置极佳,即使是风暴的骑兵,罗柏的北军加上徒利的残军,人数或许也只是和我们的主力对平。可现在谷地的生力军一旦在后方登陆,那就大不相同。”
“或者他可以来君临。君临比赫伦堡危险得多。三风暴的军队,谷地的军队都可以夹击。”
“要靠自己了,再坚持一二。都城这么宏伟,不会马上陷落。从赫伦堡到此,是笔直迅捷的国王大道。而三风暴是分裂的,这就是君临的唯一机遇。倘若单个蓝礼或史坦尼斯,艾林的军队到来,我们都可以坚持,等父亲驰援。打个比方,父亲的军队好似铁锤,我们则是铁砧,这是最美妙的幻想。诸神保佑我等,一旦胜利,我们便有了喘息之机,讨价还价的资格。”提利昂说道,他也认为这是最完美的想法,问题是对方人手太多了。
瑟曦点点头,如今局势简直犬牙交错。有时候自己也不得不佩服提利昂的小小脑瓜。
“铁匠,罗柏.史塔克,蓝礼,史坦尼斯,那个更加棘手。”
“都很棘手,风暴如今快如雷霆,我原本认为史坦尼斯和蓝礼应该到了,但他们却慢的出奇,给了我们一段时间。”提利昂说道。“赫伦堡离三叉戟河的渡口很近,正好阻止风暴率骑兵,北军步兵渡河与少狼主,艾德慕在奔流城的骑兵会师。不过赫伦堡易守难攻,即使风暴的军队,北军,徒利的残军也只是堪堪够用。我方的军队原本是父亲在肥沃河间地修养生息,詹姆他们集结一支新军,两支军队夹击风暴南下。可艾林家族一入场,父亲这支军队,就有三面被围的风险。”
“如今要怎么做。这些事我怎么不知道,父亲把他的打算全给你说了?”
“不,我只是看了看地图。”
“你这小恶魔,脑袋瓜倒是会胡思乱想,一个畸形的大脑袋。”瑟曦嫌弃的说道。
“但可怕的不是这些。”提利昂忧愁起来。
“是什么?”
“是风暴如同猫玩老鼠,先不和我们正面战斗,而是活生生饿死我们。”
“这,那你为何不赶快和罗斯比城等地,和父亲发去渡鸦。。”
“来不及了。”
第239章 猎鹰与螃蟹
蟹爪半岛一向寒冷潮湿,有些天下雨,有些天多云,从没暖和过,甚至扎营时,也很难找到够多的干木头用来生火。
金色四分旗帜在竹竿上纷飞,这是莫蒂默·鲍格斯和雷蒙.戴瑞最为安心的旗帜。最精锐的几百骑兵披着黑鳞甲,而之后就是步兵,拿着长矛,穿着皮甲,锁子甲,少部分是鳞板甲。他们还带着密尔的三连十字弓,这是秘密武器。还有一部分精锐的蟹爪骑兵在栾河城,莫蒂默·鲍格斯率领的已经是再次搜罗的精锐。
“我在失败的战争中存活下来,没有在三叉戟河和王子一起死去,是诸神的安排。我将手握利剑,为他复仇,哪怕是杀死一个兰尼斯特。”莫蒂默·鲍格斯爵士心中默念道。如今劳勃国王死了,琼恩.艾林死了,艾德多半也是死了,还有兰尼斯特在。
“我们的目的是什么?”莫蒂默·鲍格斯爵士问道,他带的有骑兵,也有蟹爪民步兵。不管是克莱勃,布伦,还是鲍格斯,哈迪,潘恩,都不改凶悍本色。
蟹爪半岛最多的是松树,松树是倔强的植物,如同蟹爪民性格。
“复仇!”士兵们高呼起来。
“复仇!”
“杀兰尼斯特!”
“杀!”
“出发。”莫蒂默·鲍格斯爵士举起手中的利剑,蟹爪民举起手中的长矛应和。他们在多年前的战争失败,却始终难忘。
鲍格斯爵士选择的是一条小路,在他蛰伏于蟹爪半岛时候,他始终不忘勘探蟹爪半岛的地形,沼泽与荒原,大道与小路。
莫蒂默·鲍格斯爵士选择沿着螃蟹湾沿岸进军,这里有条曲曲弯弯的小径,小到骑士们那些珍贵的羊皮纸地图上全找不着。
这一边看不到陡峭山岭,黑黝黝的沼泽或蟹爪半岛的松林,土地低洼潮湿,蓝灰色天空笼罩下尽是荒芜的沙丘和盐沼,道路时而消失在野草和潮水坑间,过了一里地才再次显现。若非有人领路,绝对会迷路。地面很软,鲍格斯爵士派人在前面敲打,预防陷入泥泞。
方圆若干里格之内都没有树,只有海、天空和沙子。蟹爪民的军队加紧前进,目标是慕顿家族的女泉城。
“我该如何面对那个胖子?”莫蒂默·鲍格斯爵士心想,当年他和米斯.慕顿一起奋战,米斯为银王子而死。而他的亲弟弟,却是一个愚蠢肥胖的懦夫,懦弱得像是蛆虫。
“威廉是一个懦夫,但是脑子还算好使。”雷蒙.戴瑞说道,他抛弃了农人堡的家业,听风暴的安排带着一些人躲在了蟹爪半岛,农人堡的位置太敏感危险。
莫蒂默·鲍格斯点点头,握紧了手中的利剑。“我们得加把劲,我们拿下女泉城,暮谷镇就留给谷地人了。”
“十分安静的小路。”这条小路十分静谧,蟹爪半岛一向贫瘠,没太多油水。士兵们穿越了十几条和缓的小河,青蛙和蟋蟀在其中生活,燕鸥在海湾的高空中滑翔,矶鹞在沙丘上鸣叫。有时候,他们还看到了狐狸。
等到鲍格斯爵士的士兵走到离着女泉城不到一天的位置,也看到了最安静的渔民。渔民们知道慕顿统治着这片土地,但少有人见过他,奔流城和君临对他们来说则只不过是名字。
这些渔民有的居住在野草丛中泥土与茅草搭的房子里,其余的在海湾中乘着皮革小圆舟捕鱼,并把他们的家筑在沙丘顶端歪歪扭扭的木杆子上。大多人似乎是独居,跟外人没有过多的交流,像是很害羞。
当看到军队经过时候,还有小孩大着胆子和他们开玩笑,送给了他们装满了蛤和小鱼的篮子。
“谢谢。”鲍格斯爵士让士兵们给这些孩子一些糖果。
蟹爪民加速前进,直到他们出现在女泉城东面的丘陵上。丘陵上枝繁叶茂,松树从四面八方围拢,仿佛沉默的灰绿色士兵组成的军团,这些松树也掩盖了真正的骑兵。
女泉镇就在面前,稍远处是海湾。据传,在女泉镇傻瓜佛罗理安在琼琪泉初次见到琼琪,而她在与她的姐妹们一起沐浴。
女泉镇山丘上是城堡,山丘下是市镇和码头。码头不算特别热闹,市镇倒是热闹,沿海一带虽然无险可守,但是有海岸线和肥沃土地,一向比较富裕。
在女泉镇,慕顿家族的红鲑鱼旗依旧在城堡顶飞扬。但是市镇看起来确实有些狼狈,有的墙垒有被锤砸的痕迹,房屋和商店看起来还被骚扰过,兰尼斯特也来洗劫过。
女泉城市镇的淡红色石墙上有来回走动的十字弓手,金色四分旗在城门楼上飘荡,奔流城的鳟鱼旗帜也在飘荡着,腾跃于红蓝条纹底上的银色鳟鱼。还有慕顿家族的红鳟鱼,白底上的一条红鲑鱼,金色细边线。
“胖子绝对还在城堡中。”鲍格斯爵士说道。
“是。他哥哥决不会像他这样懦弱,米斯爵士是个勇士,死在劳勃国王手下。”雷蒙伯爵点点头。“他是送了很少的军队去奔流城,但自己躲在城墙背后。”
泰温洗劫过女泉城附近,但是并没特别过火,不仅仅是因为慕顿懦弱,而且女泉城靠近王领,下手就轻了一些。
“不过看来我们的武器应该收好了,胖子其实还有些骨气。”鲍格斯爵士说道,若威廉伯爵恐惧泰温,他其实早就投降了,而非支持奔流城。
“冲!”鲍格斯爵士命令道,金色战旗树起,骑兵们勒紧马匹,然后狂呼着冲下山丘。金色的战旗在风中飘荡,如同金色火焰点燃。
蟹爪民们打起战旗,骑兵们高呼战斗口号。“风暴万岁!”“风暴万岁!”
在市镇城墙上的女泉镇守军吓了一跳,他们又揉揉眼睛,看到了金色四分的旗帜,而从山丘上奔腾下来的军队明显属于蟹爪民。
“我们怎么办?”十字弓手们问守备队长。
“放下十字弓。”守备队长艰难的说道。“徒利大人是我们的封君,咱们的封君已经支持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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