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血族大小姐要报恩 第61章

作者:水群触手怪

  叶子沫放下漫画书,侧脸看着林默。

  偷看吸血子又被当场捉包。

  林默已经习以为常了,毕竟不是第一次。

  “你…多大了?”

  林默忽然问道。

  “不记得了,血族和人类不一样,不过生日。”

  叶子沫摸了摸下巴,“但大概可以做你的先祖了。”

  “……”

  林默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这样的吸血子,根本不适合做女朋友吧。

  “你想好要成为血族了吗?我看你没有多少巫师天赋。”

  叶子沫嘴角勾起一抹弧度,似笑非笑,却比平时面无表情的样子多了一丝灵动,更漂亮了。

  林默咽了口唾沫,想起她甜甜的嘴唇。

  啪!

  林默拍了自己一巴掌,将一只不长眼睛的蚊子拍死在自己的左脸颊,同时让自己保持了清醒。

  “不要。”

  林默这段时间拥有了超人的力量,确实很刺激。

  但相比起危险的非凡世界,他还是更喜欢平静安稳的现世生活,喜欢依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双手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

  林默就是这样一个人,非常有主见,也固执,如果是依靠血族走捷径,哪怕成名,他感觉到的也是空虚。

  就像是叶子沫,十项全能的她基本上把世界上能学的都学了,但她却很少笑。

  相比起来,自家妹子林萱,基本上除了做饭喂猫,啥也不会,护理也学得不怎么样,但天天傻笑,会因为一个二手电脑桌就开心一整晚。

  成为血族后真的快乐吗?作为人类观察师,天天观察叶子沫,林默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叶子沫并不快乐,甚至有些孤单,她淡漠的眼神里藏着一丝哀伤,也许别人看不出来,但林默察觉到了。

  既然成为血族后不快乐,那为什么非要成为血族。

  林默是一个追求快乐的人,无论是画漫画也好,补习也好,制造光明戒指也好,其实都是追求快乐。

  追求梦想很快乐,追求成功也快乐,能帮助朋友也很快乐。

  如果这件事本身就不快乐,那为什么要去做。

  叶子沫对于林默的拒绝并不意外,她放下漫画书,拿起手机,准时追林默最终更新的漫画。

  虽然这些都是林默的存稿,她早就悄悄一饱眼福了,但更新时准时奉上追番是一个粉丝应有的素质。

  就这一点上,她非常合格。

  虽然她从不留言,也不会给贫穷的漫画家一点点打赏。

  但她确实是默酱的粉丝。

  如果林默不画崩,她将一直是默酱的粉丝。

第70章 平静的一家三口(下)

  林默看着叶子沫认真看自己漫画,感到无比欣慰。

  想不到我也有女粉,而且还是吸血子。

  如果我要求…呸…被八卦出去,就再也别想在漫画圈混了。

  林默加了一个漫画约稿群,里面的画手们一个个平时都说自己又苦又累又忙,但吃瓜的时候却仿佛一天24小时都能等在屏幕前。

  这是一群情愿稿费晚发,也要准时吃瓜的人。

  如果被他们知道自己要求漂亮女粉做点什么,肯定要被曝光在群里,钉在群公告的耻辱架上,被吃瓜画手们说,道德沦丧,没有武德。

  恶魔林默:怕什么,这年头,哪个作者不和粉丝滚床单?不滚床单的粉丝还是真爱粉吗?

  天使林默:清醒一点吧,唯一的女粉丝,你就要因为一点丑恶的欲望而失去她吗?你舍得吗?你想被群友们一直数落吗?你想成为一个瓜,被广为流传吗?

  想到叶子沫可能是自己唯一的女粉丝,恋爱的念头又被林默脑瓜里的小人打散了。

  尽管如此,他还是可以尽情地观察叶子沫的一举一动。

  “你总这么看着我,是想把我画进漫画里?”

  叶子沫擅长一心几用,哪怕在认真地看漫画,也能发现林默的眼神。

  好在林默的眼神中没有恶意,纯粹是单纯的好奇。

  叶子沫可以把他理解为对血族生物的好奇。

  “额…我确实打算加入血族的元素。”

  林默注意到,以前的叶子沫基本上一天一袋人造血就可以整天不吃东西,或者乱吃其他东西。

  并且她能很好的克制住自己,就算在拥挤的人群中,忽然有人受伤流血,她也不会失态。

  而现在的叶子沫,一天至少20袋人造血,一吃其他东西,哪怕舔一口,都要在厕所里拉半小时的肚子。

  一旦闻到血腥味,她的尖牙就不自觉地冒了出来。

  当然还有力量上的差别,这不用林默特别观察,也能发现。

  这样状态的叶子沫更接近普通人,虽然她同样具备自我愈合的能力,只是比平时的速度慢了很多倍而已。

  不过叶子沫的心态也非常好,并没有因为失去力量而怨天尤人,而是既来之则安之,从容不迫地继续报恩。

  “子沫,你的力量什么时候能恢复?”

  林默突然问道。

  “完成报恩,把你转化为血族,拿出你体内的圣器,我的力量自然就恢复了。”

  叶子沫淡淡说道。

  林默嘴角微微抽搐,说到底还是要把我转化吗?

  “如果不转化,直接拿出圣器会怎样?”

  叶子沫侧身,充满魅力的眼眸扫过他的脸。

  “会死。”

  林默咽了口唾沫,果然会死吗?当初割大动脉救人的举动真是草率了!

  林默又想起了李清,她好像也活不了多久了,不知道现在情况如何了。

  林默并不讨厌李清,虽然她爆打了自己一顿,还有些神经质。

  但自己还没有接触过她,就把她画到漫画本子里,遇到真人被打,林默也觉得很正常。

  况且,她的身世确实有些悲惨。

  这么漂亮的学姐,只能活两年了,不,可能两年时间都不到,确实有些悲哀。

  林默叹了口气,也不能升出更多同情了,现在自己的生命也进入了倒计时。

  圣器一旦离开身体,自己就会死,除非被转化。

  如果非要如此,在死亡和血族之间选择,林默肯定是选择血族的。

  叶子沫注意到了林默的失落,犹豫片刻,她开口道,“也不是只有这一个方法,高级的巫师可能有其他办法,有些巫术能使人起死回生。”

  “真的?”

  林默的双眼又恢复了光彩,既然如此,那学习巫术就很有必要了!

  叶子沫微微颔首,继续看漫画,不再理会林默。

  …

  三人同居的日子里。

  小菊负责早餐、洗碗、打扫卫生。

  叶子沫则会做午餐和晚餐,虽然她不吃。

  林默则主要负责吃,学习魔法书里的内容,偶尔构思漫画剧情。

  相处得非常融洽。

  每到晚上,林默给林萱打完监护人的探视电话后,还能听到浴室里传来叶子沫和小菊的嬉戏声。

  “大小姐,你好像发育了。”

  “小菊,不要碰那里!”

  “大小姐我帮你搓搓背。”

  “小菊,你踩到我了。”…

  每当这个时候,林默就想赶快学会魔法书里的置换魔法,把自己和小菊的位置换一换。

  早晨,叶子沫、林默和小菊三人都会整齐地现在洗漱台前一起刷牙、洗脸。

  小菊还贴心地给三人买的睡衣都是亲子装。

  小菊的体型当然只能穿儿童款,自己是爸爸,叶子沫是妈妈。

  之后,小菊去买菜,叶子沫沙发里葛优躺等早餐,林默在院子里上蹦下跳感受超人之力。

  吃晚早餐,叶子沫开始追番,小菊开始打扫卫生,林默开始学习魔法。

  快中午了,叶子沫开始做饭,小菊开始睡午觉,林默帮叶子沫洗菜。

  如果日子能一直这样,林默觉得也很满足。

  他尤其喜欢看叶子沫下厨,穿着围裙,将头发梳成马尾的她非常漂亮,也很专注。

  “你这么看着我,是要把我画进小本子里吗?”

  叶子沫再次问道。

  林默尴尬一笑,请不要总拿小本子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