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秋溟
商九歌眨了眨眼睛。
“可以不要吗?”
第二百九十二章 杀人者华山令狐冲也
薛铃拍了拍商九歌的肩膀,如今彼此之间真的已经很熟了,说是生死之交都不为过。
所以当初对于商九歌那些不可靠的想象都被粉碎之后,其实真实的商九歌完全可以用非常可爱来形容了。
毕竟商九歌的真实年龄真的只有十七岁,何止是少女,其实还是未成年。
但是就是这个未成年的少女,刚才差点把成名已久的悲苦老人逼入绝境。
虽然最后却是没打过,没方别出手的话,商九歌真的要交待在这里。
但是吹是真的可以吹一辈子的。
毕竟这实打实的战绩,江湖榜这次更新,恐怕真的要从头到尾大换血一番。
就像之前薛铃说的那样,宁夏作为罗教余孽,这年头也没有登报退出的说法,肯定是不能够担下这大义灭师的名头的。
薛铃两个身份,一个是蜂巢刺客,一个是锦衣卫卧底,无论哪个,同样都不适合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
但是商九歌就不一样了。
商九歌真的是炙手可热的当红炸子鸡,新一代顶级少侠,华山小师姑,并且也不是什么名不副实的角色,商九歌已经在洛城摆下擂台,是真的以武会友,大战天下才俊。
毫不夸张地说,目前为止,是真的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这样的少年英雄,顶级少侠,斩杀一个江湖榜第七十一的宁天已经满足不了她了,只有宁欢这样真正的江湖大佬,魔道巨擘,才能够让商九歌扬名立万。
薛铃的态度,基本上可以理解为组织已经研究决定了,就让你来当那个打败宁欢的英雄。
但是商九歌真不想啊。
“可以换一个人吗?”商九歌继续问道。
“换谁?”薛铃反问道。
还有谁比商九歌更合适啊。
虽然知道商九歌视功名如粪土,但是商九歌同样不介意背锅的啊。
就好像当初黄河十七盗,原本是商九歌和方别薛铃联合剿灭的黄河十七盗,但是由于方别薛铃不好出面,所以就由商九歌拿面子,顶下了剿灭黄河十七盗的功劳,方别和薛铃拿里子,带着黄河十七盗的财产去蜂巢那边交付任务。
今天这次,差不多就是上次黄河十七盗的又一次上演。
反正这次蜂巢为了宁欢,真的是不惜血本,下了超级巨额的任务酬劳,可以说方别如果直接完成这些任务的话,那就是一步登天能够成为银蜂。
回想当初的何萍,也不过是十六岁木蜂,十六岁铁蜂,十六岁铜蜂,然后十七岁升任银蜂。
现在方别成为蜂巢刺客之后,也仅用半年时间就成为银蜂。
怎么说呢,只能说千里马常有,不对,是银蜂常有,但是宁欢不常有。
天下宁欢只有一个的。
商九歌踌躇片刻,然后果断开口:“令狐冲不行吗!”
薛铃瞬间傻了:“令狐冲。”
“令狐冲。”
“对啊。”
“令狐冲好像真的可以啊。”
是的,令狐冲真的可以。
毕竟现在苟杂中还在江湖榜乙榜上面挂着呢,甲榜如果挂一个令狐冲,似乎也不是很违和的事情。
反正你找的是华山令狐冲,和我方别有什么关系。
“嗯,似乎可以。”薛铃点了点头:“但是,也不知道方别追出去结果如何?”
“你担心吗?”商九歌问道。
薛铃点头:“很担心。”
“他可是方别哦。”商九歌笑道。
薛铃嗯了一声:“对啊,他可是方别啊。”
但该担心,还是很担心。
……
……
无论令狐冲到底可不可以,反正方别这边,正在星夜下追赶着逃走的宁欢。
宁欢无论是剑法掌法拳法指法,都是这个世界上的顶尖层次,至于轻功,宁欢的冯虚御风当然也是最顶级之列。
方别追着那个红色的身影一路而去,虽然说没有被拉开距离,但是想要追上对方真的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这就是绝顶高手的优势了。
那就是一个绝顶高手,基本上就是如果不想死,那就绝对不会死。
对于方别也是这样,在当初洛城长街面对宁欢的时候,只要方别不出手,宁欢肯定不会主动来找方别算账,而即使方别出了手,除非说正在缠斗之中宁欢突然下了杀手,就如同之前对商九歌做的那样,否则的话,感觉不敌,只要不是身受重伤,那么只要跑就可以了。
大家谁还不会一两门轻功啊?
所以绝顶高手,出动军队让其知难而退确实是一种办法,但是人家高手要逃的话,军队急行军的速度,一天顶多也不过跑一两百里,像是萍姐这种顶级高手,一两百里就是一个时辰不到的功夫,拿什么去追?
于是乎能够对付武功的只有武功,能够对付绝顶高手的也就只有绝顶高手。
就像对付宁欢一样,想要对付宁欢这个级别的高手,想要伤他大概只要比宁欢高出来一线就够了,但是想要杀死宁欢,却需要两个甚至更多的顶级高手来围追堵截。
况且——一旦追不上,那就是结了死仇,宁欢真的处心积虑去报复你的家人,又有谁能够抵挡住这种报复?
所以这也是各大名门都投鼠忌器的原因,即使商离最终出手的原因,也是单纯因为商九歌就在宁欢的目的地上,否则的话,别人都不出手,就商离铁憨憨来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可是出手又怎么样?杀又杀不掉,对方逃了就要真正结了大仇,所以即使是商离,也只能捏着鼻子和宁欢握手言和。
眼下,原本方别以为将宁欢堵在红袖招中可以好好打上那么一架,但是没有想到宁欢居然这种时候都有狡兔三窟的意识,方别甚至怀疑宁欢进了红袖招选择这个房间,就是确定这个房间可以直接打通墙壁就能够逃到外面。
所以现在方别吊在宁欢的身后,一路在房屋之上飞檐走壁,腾跃起落,完全不敢怠慢,而即使说红袖招外有很多盯梢的锦衣卫乃至于蜂巢的暗探,可是又有谁能够跟得上全力爆发的宁欢和同样紧追不舍的宁欢?
眼看着宁欢已经纵身一跃上了洛城的城墙,只因为在城墙内侧,有高楼林立,腾跃相对容易。
方别心想这样追就真的追不到头了。
再说了,放宁欢逃走这是方别绝对无法接受的事情。
谁敢招惹宁欢这样一个身后有罗教背景,并且自己还是绝顶高手的超级瘟神!
方别无可奈何,在奔跑中将大拇指和中指塞进嘴巴,随即发出了一声响彻整个洛城的长啸!
第二百九十三章 大人,时代变了!(第五更)
随着方别的长啸带着内力几乎穿透整个洛城,而在前方的宁欢当然不会停下。
他原本或许还单纯是出于谨慎的想法,毕竟自己刚刚展露重要底牌想要杀了商九歌,有句话怎么说呢?
见过我这一招的人都已经死了。
可是随即方别的出现,那诡异莫测的苇名剑法,真的宁欢所见过的最可怕的武功之一了,速度极快的铁丸带着极大的力道,自己手中有蚀骨剑还好,如果是赤手空拳,宁欢真的没有信心可以从方别的苇名剑法中毫发无伤地自保。
而这个自称华山令狐冲的少年,无论是速度,还是之前和自己那一交手所展示出来的内力和技巧,都几乎是在宁欢所见识过的人中位于最顶级的那一层次。
就算说宁欢有自信和对方一战,但是现在是自己底牌几乎尽出,自己对于对方完全无从了解的情况下,几乎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宁欢就做出了决定——跑!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宁欢选择修习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不就是为了延缓自己的寿命让自己不那么快死去。
哪里有没有老死却反而被人杀死的道理。
而在出逃之后,方别几乎没有丝毫犹豫就紧跟了上来,并且显示出来丝毫不逊色于自己的轻功,不得不说,宁欢对于方别的忌惮更加深重了。
此时的洛城,已经是四面皆敌,原本宁欢自己一人便成军,可是眼下这一人之军被方别同样一人击溃,那么宁欢就没有勇气继续在洛城呆下去了。
而听到身后方别的长啸,宁欢长笑一声,自己站在洛城城墙之上:“令狐小贼。”
“如果你不怕死的话,就尽管追上来吧。”
这样说着,宁欢毫不犹豫地向着城墙之外跃下,如同红色的大鸟一般在夜空中滑行。
方别叹了口气。
该做的他几乎都已经做了,宁欢想跑是真的拦不住,毕竟他的苇名剑法近距离攻击还行,想当狙击枪来用,还是有点不够格。
但是宁欢是绝对不能跟丢的,宁欢是绝对要杀的,如果没有杀掉,那么这次出手不仅没有任何意义,反而说会贻害无穷。
最关键的是——宁欢根本没有受什么伤就跑了,这是方别唯独不能接受的。
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宁欢受伤了,那么他能跑掉吗?
答案当然又是否定的。
所以人生,本来就是矛盾的结合体。
方别这样想着的时候,自己也已经紧跟着跳上了城墙,两个人事实上的时间差距只有三到五秒,但是距离差距却足足有数十米之远,只能说真气涌动之间所做出的速度爆发,甚至要比百米冲刺的运动员更加恐怖。
不管怎么说,运动员不会飞也不会武功不是吗?
看着远方的红色大鸟,方别从背后再次抽出一根铁管,架在身前瞄准。
至少这一次,宁欢没有办法再用蚀骨剑来格挡了。
少年战斗的时候,从来都是全副武装而来。
以这个时代的科技和冶金技术,并没有办法制作出来足够精良的现代步枪,不过火铳这样的初级火器确实已经发明出来了,前置装药,单发,没有膛线,弹道飘忽,可以说实用性极差,同时代的西方的阵列步兵,正在进行着排队枪毙的行为艺术性质的表演,就是因为子弹出膛之后基本都是布朗运动弹,能打到哪里皆凭天意。
方别身为有现代灵魂的男孩子,对于火器的热爱基本上是贯穿灵魂的。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武功再高,一枪撂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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