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火龙果大亨
而店家一摸到手里那沉甸甸的触感,低头看到了成色,脸色一下子就好了许多,不耐烦的情绪也消失不见了。
他咳嗽两声,从身后的柜子上取出一碟炒制的干花生,放到了庄行的面前。
这花生剥了壳,一粒粒,红通通的,庄行抓了一把拿给不如柜子高的妹妹,自己也尝了两颗,吃起来倒是新鲜,很脆,应该是今天才炒出来。
“这你就问对人了。”
店家语气平静,面带笑容,一点不见刚才毛毛躁躁的样子了。
“这腊月初三,是东王神的诞辰,每年腊月初三,咱们宜都都要办庙会的。”店家说,“不过这是咱们的地方庙会,往些年,也就是附近村庄,或是同一个县的人来参加,但今年就不一样了...”
“客官我看你虽不像本地人,但应该也知道近些年,天寒地冻,越来越冷了吧?”
店家虽然觉得年年大雪,就是个傻子也知道冷了,但看在袖里的缘分上,还是特意为庄行小小地科普一下。
庄行笑了笑,点了点头:“自然是知晓的。”
“那就好说了。”店家一笑,“客官既然知道天寒,那应当也知晓过冬有多么不易,前两年宜都缺柴的时候我都还记着呢,但多亏了咱们陈州那仙山上一位道长,寻得了棉花、煤炭,麦子这几样过冬之物,日子才好过了起来。”
“那道长可有名了,乃是清玄山上的玄清观中的得道仙师,据说一岁开慧,三岁通玄,五岁便能斩尽那吃人的狼妖,乃是天上的福星降世。”
庄行听了店家的话一愣,这话中的道长是谁不言而喻,他自去了皇城一趟,就没怎么跑到别处去了,全然没想过外面对“道长”的形容词已经变得如此夸张,还出了“福星降世”的谣言。
这其中不知道有多少艺术加工的成分,又想起他那年跟着清虚子道长来宜都,就在街上瞧见了小娃扮成持剑道长,在那边拿着路边捡来的树杈子演戏的情景,他有种奇怪的感觉,这故事中的人,和真实的人,竟然差距变得如此之大了。
不过他倒不觉得尴尬,反而觉得有趣,只店家口中的话,当个玄幻故事听听。
店家说的津津有味,在宜都,某个人早已成了家喻户晓人物,关于他的故事有很多个版本,在各个茶馆都能听到说书人拍着案板,跌宕起伏地道来。
总之就是这么一回事,因为陈州出了一位神人,有了这三样过冬之物,陈州的知府得到了皇上的嘉奖,而今年又是元康初年,乃是新帝上任的第一年。
万事开头,都求个吉祥。
就好像过年的头一天,许多达官贵人会去有名的寺庙道观里,争抢年初献给神佛的第一柱香,以求神佛保佑,开春耕地的第一天,要先给掌管风调雨顺的龙王烧香,新帝上任的第一年,也要求个吉祥。
陈州被皇帝认为是祥瑞之地,于是要求知府好生举办庆典。
年初时,就已经大动干戈,在宜都举行了一次盛大的开年礼。
而此时是一年的结束,今年收成好,人也越来越旺,因此这东王庙的庙会,也就成了一个契机,知府将在今年的腊月初三,亲自主持仪仗,为庙会祭祀。
庄行听了店家的话语,很是吃惊。
没想到这店里居然有好些人,是从别的州郡赶来的,影响力辐射了几个州。
居然有人会用半个月的时间跨千里而来,就为了上一炷香,在庙会逛几天热闹,然后又用半个月回去。
“今年的庙会,是我生下来以来,见过最热闹的一届了。”店家洋洋得意地说,“客官你可算赶上时候了。”
庄行得到了答案,便知道这城中的客栈是住的满上满了。
看来这客栈是住不了了,只有去求助友人,才能有个好住处。
这消息,在山上,他竟然没听到过,到了村里,也没听人讲过。
想了想,倒也正常,父母都是小农,无父无母,以前没人带他们去过庙会,长大了对这事也没个概念。
而他在山上的时候,也只是清修,这消息没传到耳朵里情有可原。
“客官可要住店?”店家最后又问了一句,“去了别处,可不好再寻空舍了。”
“不必了,我在宜都也有几个旧识,去问问,应该能寻得住处。”庄行说,“多谢店家为我解惑了。”
店家说:“谢我干什么,客官要谢得谢那位道长啊,那才是真正的仙师,听说几年前仙师还在宜都住过呢,真是遗憾没能和仙师见上一面,沾沾福气。”
庄行笑了:“说不定店家无意中和那个道长见过面,道长还吃过这盘里的花生了。”
“哈哈。”店家笑道,“客官真会说笑,要是那道长来过我这店里,那我可得把牌匾立上,不知又能招来多少生意呢。”
庄行笑而不语,领着妹妹出门,只听得店家在后面喊了一声:“客官慢走,玩得开心。”
第271章 有朋自远方来
要想寻个住处,最好使的办法,一定是去找知府。
一都之知府,管着万户灯火,给他安排个舒服点的房间,不过是小菜一碟。
但马上就是庙会了,知府大人要主持仪仗,这会儿多半正忙活着呢。
这可是整个宜都都翘首以盼的盛典,况且还兼顾着新帝上任初年的祭祀意义,庄行又没什么大事,觉得没必要去打扰知府。
要是他真去了,知府大人还要分劳分神来照顾他,耽误了正事就不好了。
至于白马寺,根据店家的说法,这会儿应该也住满了人,恐怕偏殿里都躺着来往的旅人了。
庙会庙会,这本就是宗教性的活动,最初只是信徒们聚在一起举行某种仪式罢了,但人多的地方,就有生意,渐渐的开始有人在寺庙前售卖吃食,而后来人越来越多,就演变成了今天这种老少皆宜,不管身份,都可以尽情顽耍的节日庆典。
那些从其他州郡赶来参加庙会的人,要么是江湖人士和手艺人,要么就是东王神的信徒,真的是前来朝拜的
而白马寺作为与岳王庙同样的宗教场地,在这种时候,为来往的旅人提供住宿,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排除了知府和白马寺,剩下的几个,就是他自己相识的旧友了。
庄行想了想,决定去找吴家,吴家经营茶铺生意和住宿生意,宜都的茶馆向来是和住宿绑定在一起的,他觉得有家业的吴家,或许能腾出一间屋子给他和小妹歇息。
他要求不高,有张床,有套棉被就好,他自己盖不盖无所谓,主要是要给小妹裹起来。
他牵着小妹往吴家的茶铺走,东王庙就在这附近,虽然庙会尚未开始,但街上已经可以见到很多客商和把戏人摆下的摊位,在庙会开始前,摊位就规划好了。
宜都到底是个大城,管理有方,此时街上到处可见佩刀巡查的官差。
庙会虽然盛大,但也不可能开的全城都是,人一多本来就不好管理,再弄的乱七八糟的,指不定要出什么乱子,因此绝大部分的摊贩都被规定在一条街内。
这条街很长,两侧已经挂上了庆贺用的红灯笼,所谓张灯结彩,就是眼前的景色。
庄行一路穿街过巷,来到了吴家的茶铺前。
茶铺里生意正好,喧嚣不断。
庄行还未上前去打招呼,吴二哥已经瞧见了一个影子。
吴二哥提着茶壶,抬起头正觉得疑惑,等到庄行走近了,仔细地看了几眼,眼中有疑惑,也有些不知所措。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认错了,但还是把手中的茶壶拿给了身旁的女子,往庄行这边走来。
“庄道长?”他试探性地喊了一声。
“吴二哥,好久不见了。”庄行应道。
是很久了,自那年从京城回来,在这茶铺里待过片刻后,就没见过了。
当年庄行与芸苓,还是跟着吴二哥的商队,一起去的平州,同行了半月,也算是相谈甚欢。
算起来,也有有一年半了,一年半下来,吴二哥没什么变化,庄行倒是又长高了一些。
“真是庄道长啊,一时竟没有认出来,惭愧惭愧!”吴二哥眼前一亮,“道长是来参加庙会的?”
“是有这个想法。”庄行说,“不过来的晚了,没寻到住处,才想来问问吴二哥。”
“对了,这是我家小妹,唤庄茗。”庄行把妹妹抱了起来,“这一趟本来是想带她来宜都逛逛,没想到居然人满为患,方才一阵打听,才知道两日后,就是东王庙的庙会了。”
“原来如此。”吴二哥恍然,“道长快快进来吧,安排个住处还不好说。”
“多谢吴二哥招待了。”庄行笑道。
果然是有朋自远方来来,不亦乐乎,虽说他才是那个远方来的朋友,但得到了别人如此的热情,心里自然是很高兴的。
吴二哥和那边的女子说了一声,这便把庄行往里屋领。
他顺带着给庄行介绍了一下:“道长,这是在下的内人,去年六月我们夫妇二人才成的婚。”
“恭喜二位,恭喜二位。”庄行送上祝福。
婚姻乃人生大事,俗话说,人生有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金榜题名时,还有一大,便是这洞房花烛夜。
他看了看吴二哥身旁的女子,也是生的清秀,五官端正,一根青铜的发髻固定住了她的一头青丝,看起来约莫十七十八的样子,正是妙龄。
虽是个年轻的小娘子,但她能与吴二哥一起,在这寒冬之下,替夫家帮工,便知道她是个外秀慧中的好女人。
吴家家业殷实,能娶得这么一个贤妻,也是应该的。
不过遥想当年一路同行的友人都成了家,他心里也有了一丝丝波澜。
不知将来,他成婚时,又是如何。
在他出神的时候,小妹有礼貌地喊道叔叔姐姐好。
其实按道理应该喊哥哥嫂嫂,但吴二哥的面相看起来是比较成熟,有点像叔叔辈的人。
只是她喊那边的叫姐姐,喊这边的叫叔叔,吴氏忍俊不禁,笑了一声。
吴二哥倒也不介意,哈哈大笑。
只是这茶铺里生意实在是有点过于火爆了,两人才停下来一会儿,那边就喊了起来。
这茶铺里有几个活计在忙活,但即便如此,也难以招架。
吴二哥正想推脱,让那边的人先等等。
但庄行却说道:“茶铺里的是客人,我与小妹也是客人,客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先来后到之分,吴二哥还是先去招待那边的客人吧,我在这边等等便是了。”
“可是...”
“吴二哥快去吧,做生意的,莫要坏了规矩。”
庄行向来不喜欢那些插队的人,他又不是赶着去干嘛,多等一会儿也无妨。
吴二哥愣了一下,这才被庄行说服了,说道:“道长说的也是。”
吴二哥觉得庄行不愧是仙山上修行了多年,一言一语之间,都蕴含着大道理。
他有幸结识这么一位友人,当真是他的福气。
第272章 吴家小妹
把先来的客人招呼好了,吴二哥这才带着庄行和小妹往茶铺最里的那扇门走。
他说道:“其实我与大哥已经分家了,另立了门户,只是这几日庙会,家里的铺子忙不过来,我与娘子才来帮上两手。”
“年初时我就已经搬走了,虽然搬走了,但我那屋还留着,道长若不介意,我这就去把那屋子腾出来,至于我与娘子,夜里回自己的宅屋便是了。”
“有的住,我与小妹就感激不尽了,这时候可挑不得了。”庄行笑道。
“今年来的人确实多。”吴二哥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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