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稚嫩的刀笔吏
“明白。”瑞卡德和梅姬点点头,两只军队就此分开,趁着夜色深沉,东出血门的部队也要开拔。
东出明月山脉注定是一趟崎岖难行的艰苦旅程,谷地天下险。不管是混乱还和平,谷地都可以优先挂机。
“听说小恶魔曾经别出心裁招揽了一批野人,这对我们来说可是个利好消息。”
“他们应该跟着进入君临了,野蛮人和小狮子。”
“侏儒虽然打仗不行,脑袋还是好使的。”
想起来自己和小恶魔的一点微妙情谊,琼恩心中有些难受,可怜自己不多的朋友,转眼间便要兵戎相见。
詹德利等人趁着夜色上路,出客栈以后向东,逐渐出现的坚硬又寒冷的岩地让人不适。这里地势崎岖险恶,所谓的大道不过是条石头小径。
但詹德利转过来想,伟业源自艰苦,这样的迂回杀出,鹰巢城必然大吃一惊。
他们在深夜中缓慢前行,因为道路崎岖,即使有最合适的向导,也会害死不少马匹。
“若我们到达血门以后,我需要再立刻写信给符石城。”青铜约恩说道。其实之前已经定下计划写信,但眼前还需要再明确一些。
若为谷地正义而战,以青铜约恩的威望和众人对莱莎的不满,这支诸侯队伍也在准备。莱莎管理着鹰巢城,但是不让小劳勃学习治理经验。出于对小指头的警戒,必须是极其小的范围内通知。
“鹰巢城固然易守难攻,但是补给全都依靠下面。”黑鱼补充说道。“若我们长驱直入,可以困住月门堡,切断补给和饮食。”
众人小心翼翼,狭窄的地方注意行进,宽敞一些的加速行进。士兵们需要注意有没有影子山猫和野人滋扰。他们睡的虽然不多,但也比较合适,因为人数较多可以分为几班倒的轮流。
等到天光明亮,詹德利又看到了眼前狭窄的石头路,四周愈见陡峭险恶的丘陵地势,以及远方地平线上呈锯齿状的覆雪峰峦。
第196章 我为狂怒
金色四分旗帜在风中飘扬,前行的骑士们如同长蛇一般逶迤前进,如同钢铁的河流,百折千回,朝血门而去。
穿越明月山脉,所有人的神经都如拉满的弓弦一样,除了野人,还有落石、滑坡,影子山猫的偷袭,这是危险旅途。不过因为人数够多,有合适的向导,走得还算是顺畅。
“小恶魔倒是做了一件好事。”詹德利心想,小恶魔异想天开的在山谷大道上拉走了一批野人充军,这些最野蛮好战的野人离开以后,山地倒是安全了一些。
詹德利的马鞍上还放着一本书,厚重、古朴的一本黑漆底大书,图书上有金底黑色的宝冠雄鹿,《风暴之王——风息堡杜兰登家族的族谱与传说》,这本书记载了所有的风暴王,从传说的英雄纪元的杜伦,到最后自封女王的孤女亚尔洁娜·杜兰登。
其实相对于其他王族,拜拉席恩家族才是真正的暴发户,与杜兰登家族结合,也一跃成为七国中最年轻的大诸侯家族,后来成为国王。
这个进步速度,佛雷家族看了会流泪,徒利家族看了会沉默。但拜拉席恩家族从母系来看,也算是古代的王族,弥补了自身历史的欠缺。
“倒也真是意外之喜。”詹德利掂量了一下这本大书的厚度,《风暴之王》这本书已经失传很久,科本学士曾经给他提过好几次。没想到在佛雷家族的藏书库,竟然发现了此书。史塔克家族也有一本类似的祖先历史,“冬境之王——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族谱与传说”。
詹德利确信栾河城的佛雷们压根不会看这种书,佛雷们更喜欢数铜板和收过路费或者去打猎。即使是历代学士恐怕也并未熟读,只是扔在了书堆里面。
这年代知识的消散也相当迅速,像是《四王志》(由大学士喀斯所著,叙述了少龙王戴伦、受神祝福的贝勒、庸王伊耿和贤王戴伦四位国王的事迹,其中省略了韦赛里斯王的记载。)这样的古老大部头,只剩下了四个抄本。
詹德利明白这就是时代的底色,笔杆子不如长枪大剑,贵族们最爱的是骑士。
在维斯特洛的历史上,诸侯们重视比武、打猎、鹰狩甚至是搞女人都远胜过看书,毕竟文盲骑士还算情有可原,但是软弱的书呆子可要让家族颜面扫地。拜拉席恩家族的历史便有一位公爵是文盲,博洛斯公爵,他患有读写困难症。
“知识,工匠,魔法。日后还要和学城打打交道。”詹德利心想,他是铁匠出身,对于技术自然有一种热诚,熟练的匠人比学士更受欢迎,铁匠到哪里都能混碗饭吃。
至于知识,知识分子在封建军事领主的年代固然不受重视,但他们确实垄断了学问,藏书塔的经营、医药技术和信息往来,大多依赖学士,学城也不容小觑。
根据科本的说法,学城中可能存在一股对魔法深恶痛绝的固有势力,力图创造一个没有魔法的世界。若是将来魔龙出现的消息传遍已知世界,自己也不得不和这些灰衣绵羊打交道。表面上超然世外的学城,其实内里并不光彩。
明月山脉上,长队从白天行至黑夜,当夜色来临之际,士兵不得不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略微停歇一阵。至少需要三分之一的士兵保持清醒,人在岗哨。在营帐中,今日守卫詹德利的是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和安盖,两个人正巧都来自边疆地。
詹德利慢慢翻动着《风暴之王》,其中记载了历代风暴王的业绩,既有愚蠢者,也有伟大者,既有战士,也有懦夫,甚至还有篡位成功的私生子。
詹德利聚精会神的看着这本书,他卸下了战士和铁匠的身份,如今如一位虔诚研究学问的学士,研究古老风暴之血的秘密。
“杜伦,首位风暴王,他把统治伸延至雨林。”詹德利慢慢阅读着图书,书里出现了一大片杜伦的名字。古时的风暴王传统上把他们的长子命名为“杜伦”,来纪念家族的建立者,所以历史上有许多名为杜伦的风暴王。
在英雄纪元,第一任风暴王杜伦得到了海神和风之女神的女儿依妮的垂青,与之相爱。尽管依妮的神圣双亲不承认他们的恋情,他们还是私自成婚了。神威赫赫,在婚礼当夜,两位神灵摧毁了杜伦的堡垒,杀死了他的所有亲人和宾客。
出离愤怒的杜伦向诸神宣战,得到的回应是大风暴在他的王国各地肆虐。杜伦每在海边建成一座新堡垒,神就立即毁掉它。杜伦顽强地继续建造更大更雄伟的堡垒,最终,第七座城堡屹立未倒,顶住了破船湾涌来的风暴。据说这是因为森林之子参与了城堡的建设;另外的说法是,当时还是小男孩的“筑城者布兰登”(史塔克家族的先祖)为建城贡献了意见。而事实真相至今尚不为人所知。
“黑发蓝眸,高大强壮,种姓强韧。”詹德利思索着图书中的风暴王。风暴王们大多是非常狂暴的战士,如同风暴一般,他们有着风暴神的血脉。若非如此,风暴王国不可能步步扩张。
“我为狂怒,历代风暴王们都秉承着这句族语,雄鹿是骄傲的,也是狂暴的,他们的祖先敢与神为敌,人定胜天,这在所有英雄传说是绝无仅有的。虽然杜伦的故事只是传说,却也显露了杜兰登家族的狂放与不羁。风暴王国气候与地理并不出色,风暴地常年遭受来自狭海的暴雨和狂风的侵袭。内陆地形多为险峻的山地(如盛夏厅附近),海岸多磐石(如风怒角),有广阔而茂密的丛林(代表地区有御林和雨林)。但即使是这种恶劣环境限制,杜兰登家族却还能依靠自己的狂放与勇气,屡次进取,甚至曾占据河间地,夺取黑水河和曼德河源头,同时与数个王国开战。当北境王国和艾林王国偏于一方,多恩领难越群山的时候,风暴王国却带来了一次又一次的风暴,屡屡进击。”
学士的叙述虽然有些赞美,但是在伊耿征服之前,在北境和谷地挂机的时候,风暴王国还真曾经当过维斯特洛小霸,曾经独占河间地,风暴地和部分王领,攻击河湾地和多恩,不过后来是落寞了,最不可一世的是霍尔家族的王国。
“傲慢的亚尔吉拉,是征服者伊耿统一维斯特洛前最后一个风暴王。可惜这位伟大的战士国王是如此时运不济,在位期间最后的风暴竭力保卫渐渐衰落的风暴王国,少年时他击退了一次多恩领的侵略,在伊耿征服前二十年于夏原之战大破河湾军,杀死他们的国王贾尔斯·园丁七世。在瓦兰提斯的扩张达到顶点时,战士国王加入了反对虎党的大联盟,率军进入争议之地,击败尝试重夺密尔的瓦兰提斯军队,遏止了瓦兰提斯重建自由堡垒帝国的野心。战士国王接手了祖先的烂摊子,遏止了风暴王国一落千丈的运势,却没有一个男丁继承人。当战士变老,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老对头铁种的赫伦堡落成,更无法阻拦天空中的龙王。。。。。”詹德利看着老战士的形象,他是最后的风暴王。若非时代主角是魔龙和征服者,亚尔吉拉更像是热血主角。
“梅隆学士所著的书,这本书现在已经是孤本了。没想到我们不是在风息堡看到这本书,而是在栾河城。”巴利斯坦爵士瞥了一眼书的封面,确实是宝贵的一本大部头。
“风息堡的图书,我猜那些骑士们也根本不怎么去看。”詹德利笑了笑,长夜漫漫,在战事停歇的时候,也可以换一种思路和生活。
“风息堡的骑士,不,是大多数的骑士让他们喝酒,猜拳,打猎,搞女人,这些人都是个顶个的,让他们看个历史书可就太难了。他们更喜欢唱一些歌曲,两只狗熊。”
“爵士,相信杜伦的传说吗?”
巴利斯坦爵士摇了摇头。“我把大多数传说都认为是一种古老的故事,遭神憎恨的杜伦,造城者布兰登,机灵的兰恩等等。不过若说起来勇气和力量,我相信杜伦登和拜拉席恩都流淌着风暴的血液。”
詹德利看着书籍,那些风暴王的图画却栩栩如生,似乎还缠绕眼前“在坦格利安王朝到来之前,风暴王国曾经强大一时。风暴地虽然常年遭受来自狭海的暴雨和狂风的侵袭,但风暴地也诞生了一群强大的战士。”
风暴地的战士在七国之中最以强壮凶猛、能征善战著称,正如劳勃国王及在他之前的公爵、国王们展现的。风暴地同样盛产伟大的水手和海员。最为出色的是边疆地的战士,也就是安盖来的地方,他们又号称是风暴地,甚至是维斯特洛最为凶悍的战士。这些人有用剑天赋,长弓更是非同一般。
“我也听说过这件事。”安盖摸了摸鼻子说道。“七国时期,风暴王国可比现在大得多。有位叫什么“复仇者”的阿兰一世国王扫清一切障碍,将疆域扩张到黑水河和曼德河源头。他的曾孙好像更越过黑水河和三叉戟河,将河间地全境收归己有,鳟鱼那时候就是雄鹿的奴仆。那时候风暴地多光荣,可惜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四面八方的全都来攻击咱们。骄傲的亚尔吉拉国王挽回了一下劣势。但是没多久龙王来了,老风暴王死了以后,他的女儿就嫁给了龙王的私生兄弟。”
詹德利已经知晓当年风暴王国的繁荣景象,风息堡祖上也阔气过,如今的风暴地是个丐版的风暴王国。
杜兰登家族的骑士南至曼德河源头,压制河湾地,北向黑水河源头,曾驾驭暮谷镇和女泉镇,西向河间地,甚至一度把宝冠雄鹿旗插到落日之海畔。不过风息堡对河间地的统治从未真正稳固,叛乱频生,这个距离实在有些遥远,但持续三个世纪已算超然。
“物极必反,阿兰三世驾崩后,杜兰登家族不可避免地陷入衰败,因单凭风暴地的力量无法维持如此庞大的王国。”巴利斯坦爵士说道。
“也许他们当时在黑火河开凿一个港口会好一些,就是君临的那个位置。”詹德利说道。古老的杜兰登诸王,似乎都骄傲于力量,以力服人,没有太多弯弯绕。
“恐怕也无法维系下来,无人可以阻挡龙王。”老爵士道。
“但眼下龙王和我们和解了,只有一个家族。”安盖自豪的说道,“殿下的王国远远大于风暴的王国。”
“怒火燎原,还是我为狂怒,杜兰登家族把狂怒写入族语,更比兰尼斯特的听我怒吼狂放。狂怒指人由于某种外界原因等而大动干戈,勃然大怒,也可形容暴风雨等非常猛烈。”詹德利慢慢想道,合上了自己所看的书。
“杜伦建造了七次城堡,才建好了风息堡。
私生子罗南德推翻了自己的兄弟,成为了风暴王。据歌手所说,罗南德有二十三个妻子和九十九个儿子。
复仇者”阿兰一世,他统治时版图扩张至黑水河与曼德河源头。
阿兰·杜兰登三世,阿兰一世的曾孙,首位统治河间地的风暴王。
还有战士国王,可怜的亚尔吉拉,苦苦支撑风暴王国。”詹德利回想起那些国王,接着是拜拉席恩的公爵们。
第一位国王之手,被多恩人砍了一条手的残缺者奥里斯,维护坦格利安社稷的罗加公爵,血龙狂舞中被徒利家族打死的博洛斯公爵,当代最强战士的狂笑风暴,那个为坦格利安而战死的蒙德公爵,为雷加王子寻找媳妇而被淹死的祖父,接着是先王劳勃。
在沼泽与雨林间,在风暴与磐石间,一代一代的雄鹿为荣誉与权势而战,出御林,过黑水,过曼德河,掠过赤红山脉,直到劳勃起义。
“先王是一个失败者。”詹德利忽然起身,对巴利斯坦爵士和安盖说道。
巴利斯坦爵士愕然,不知道詹德利为何如此开口。虽然劳勃的统治,确实是有些破烂。
“先王抵达了权力的最高处,却不想守护这份权力,只想享受人世间的物欲,最终身死人手,贻笑千年。雄鹿是骄傲的象征,狂放不羁,英勇无畏。雄鹿若是沉迷于酒色,若是畏惧于风雨,那便不再是真正的雄鹿。不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力量就是力量,风暴王们当年之所以失败,是力量不足,是因为还不是真正的强大。真正的力量要有碾压一切困境与阴谋,勇力,智力,心力,雄鹿便是要直达最高最高处,要无所畏惧,要战胜自己。
荣誉,王冠,唯有力量,唯有胜利可以驾驭这些。
“我为狂怒。”詹德利直视图书上的宝冠雄鹿,鹿本就是王权的象征之一。“我为狂怒,我为风暴,我为权力。”
第197章 野人和请求
在清冷晓色里,士兵继续前进。明月山脉果然如黑鱼所言,其山麓多岩石,高而荒凉。山顶有积雪。
幸好如今不是冬天,也没有经过暴雨,能避开最危险的敌人,泥石流和坠石。
在詹德利穿好黑鳞甲,刚掀开帷幕的时候,便发现黛西.莫尔蒙和琼恩.雪诺急匆匆的来找自己。
“有情况,大人。”琼恩急匆匆的说道。
琼恩确实有着太强的史塔克象征,远远超过罗柏,罗柏看起来更像是徒利。琼恩的个子不高,体格精瘦,脸长,有着棕色的头发和一双灰色的眼睛,看上去偶尔有阴郁神色。
“是原住民?”詹德利问道。
“是。原住民堵了前面的路,但是没有动手的意思,要和咱们管事的谈谈。”琼恩点点头。
“这些原住民装备很差,不如直接冲杀过去,他们并非谷地骑士的队伍。”青铜约恩也走上前说道,他已穿好了那件堆砌符文的镀银盔甲,手握长剑。
“约恩大人,我们的目标是直冲血门,而非在山里和原住民打游击,这样会大大延误我们的时间,况且危险极大。我和他们打过很多交道,这些人盔甲没有,营养不良,唯有一腔勇气和对山路的熟悉,一旦他们溜回山里,就是一溜烟。不过这么长的队伍,一般他们很少出没,倒真是奇怪。”黑鱼说道。作为血门骑士,他算是最了解原住民的。
“不如我和他们去谈?过往我曾经是血门骑士,或许他们还听过我的事情。”黑鱼提议道。黑鱼声音嘶哑,面容饱经风霜,满头灰发,浓眉、蓝眼,他有着丰富的战争经验,是参加过九铜板王之战的老骑士。
“还是我去吧。”詹德利说道,原住民愿意出现而非偷袭,那么就说明很有和谈的希望,黑鱼也没有继续坚持下去。
尖叫声来自大军不远处的风蚀山脊,詹德利便看到了那些盘踞在山脊上的原住民骑兵,总之看上去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谷地的向导骑士们已经做好了准备,跃跃欲试。但崎岖的山路确实会影响骑兵们的追击速度。
安盖和长弓手们也做好了准备,箭在弦上。只要几轮箭雨,这些出现的原住民就会全被射杀,但原住民的数量可不止这些。杀了这些人,或许后续还有更多的游击队。
“果然是穷山恶水里的恶人。”詹德利看着那些原住民想道。
原住民们个个皮肤黝黑,身形精瘦,穿着硬皮革和抢来的不合身的护甲,面容隐藏在半罩头盔里。他们戴着手套,手里拿着形形色色的武器,有老朽的长剑、长枪,磨利的镰刀,还有狼牙棒、匕首和重铁锤。骑在最前面的几个人都穿着一件花斑影子山猫皮做成的披风,握着双手巨剑或者长斧。
但原住民们未进攻过来,而是在竹竿上飘飞着一个花斑影子山猫的皮,旗帜摇了又摇,明显是想要谈一谈。
“山路崎岖,各位为何拦路?是要来尝一尝我们的美酒吗?”詹德利大喊道,声音如同钢铁。
“山是我们的,路是我们的。”原住民中冲出来一个握着双手巨剑的壮汉。“我是树人部多尔夫的儿子多斯。”
“那诸位是要拦住我们的道路呢?”
“倒也不是如此。”壮汉多斯认真的说道。“如果你们愿意赠给我们一些礼物,那我保证会很快让你通过,高山之民不想和低山之民纠缠。剑?长枪?还是盔甲?”
“这是雄鹿部族的国王。”黑鱼说道。“你们的态度可不像是和国王讨价还价。”
“国王,咱们从来不下跪,但是国王听起来比什么老鹰酋长厉害多了。我知道有几个部落跟着狮子酋长的儿子离开了,雄鹿和狮子?。”多斯问道。
“狮子和雄鹿当然不对付。”詹德利哈哈笑道。“你和灼人部关系友好吗?”
听到灼人部,多斯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差了。灼人部眼下是最强的明月山脉原住民,其他氏族部落对其十分畏惧。成年礼时,灼人部的战士会烧掉自己身上的一部分,通常是指头或者乳头。灼人部因此而得名。被烧掉的身体部位越重要,战士的声望也就越高。
“我们和灼人部自然不熟。”多斯明显表情抽搐了一下,他身后的那些战士也是警惕心大起。对于灼人部那些疯子的恐惧,已经深入他们内心。
“灼人部出山发了大财,当他们带着盔甲,宝剑回到山里,你们可就要倒霉了。”詹德利冷冽的指出。
这句话可能说在多斯的伤口上,高山氏族部落长年内斗不休,一旦有一个部族强大起来,那么其他部族要跟着倒霉。眼前好几个部族跟着灼人部出山,一旦他们真要回来,那必定是一次血雨腥风。
“正因为如此,我需要一些礼物,盔甲和长剑比黄金更要珍贵。”多斯看了一眼下方士兵们的精良盔甲,羡慕得很。
“礼物肯定会有,但并非现在,你也看到了,我要入山。灼人部出山,为何树人部不出山呢?”詹德利说道。“你们不会是害怕灼人部了吧,只敢躲在石头后面劫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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