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吨吨吨吨吨
听陈顺这么说,秦淮确定陈顺也是精怪。
刚才陈顺和安悠悠吃饭的时候秦淮就有点看出来了,安悠悠作为唯我独尊的老大,饭要吃与众不同的,房子要住最好的,就连被子也要盖两床 —— 即使两床被子压在身上有点重,且安悠悠一点都不怕冷,但这就是老大的风度。
可刚才吃饭的时候,安悠悠和陈顺是平分锅里的粥的,安悠悠喝三碗,陈顺也喝三碗。且陈顺喝得慢,安悠悠率先喝完三碗后没有抓住机会给自己多盛一碗,而是开始默默舔碗。
安悠悠在小弟们面前从来不舔碗。
就连每个月给安悠悠两块大洋的江卫国也得不到如此待遇。
能让安悠悠如此平等对待的,除了同类,秦淮想不到别的。
“你以为我想要饭?我也是没有办法。” 在同类面前安悠悠明显要放松很多,什么话都敢讲,“我原本的设想是,先要饭赚到一笔钱,然后养一批小弟,再找一处风水宝地占山为王当土匪,风风光光地过完这一世渡劫成功回去。”
“我原本的理想职业是打劫!”
秦淮:?三足金蟾你可是瑞兽啊,你的理想怎么这么…… 刑。
安悠悠气鼓鼓地接着说:“但我没想到收小弟这么难,这些小弟除了十三一个个都没什么用,全都要靠我养不说还特别容易死,你知道我这几年捡了多少小弟吗?我要饭要来的钱连养他们都不够,更别说占山为王了。”
“而且这里的占山为王和我之前所说的也不一样,说好的力气大能打就行,枪是什么东西啊?我是三足金蟾,我只是比较抗揍,我又不能喷火、刮风、喷水、脚踩一踩就地震。”
“我刚来的时候,要了两个月饭,觉得来钱太慢也想过打劫。在政府上班的那个黄局长你知道吗?特有钱,家里好多根金条,我踩点踩了好久,准备干一票大的,结果差点被子弹打死。”
“要不是我跑得快,我现在就死回去了。”
“要是就这么死回去了也太丢脸了,我又不是草木精怪。我们三足金蟾在哪里身后不是跟着一大帮小弟,没有占山为王手下几百号小弟也就算了,要是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我回去得被其它蛙笑死。”
“也是那次之后我才想明白,打劫虽然来钱快,但是太危险。还是要饭好,要饭稳定、自由、危险程度也不高,你打劫那些富贵人家他们肯定掏枪,但你要是找他们要饭,最多踹你两脚。枪和子弹多贵啊,打在乞丐身上不值当。”
安悠悠语气真挚,眼神诚恳,可以看出来她是真的在掏心掏肺地对陈顺分享自己的经验。
“陈顺,你听我的,别读那个书了。你要是觉得你爹娘对你不错,有点感情,你就假装去读书,然后在城里和我一起要饭。”
“读书有什么用?读书能有要饭来钱快吗?你别看十三好像现在赚的挺多,等到年三十那天你看看,你看我一天不要出十三好几个月的工钱来!”
“你信我,除了打劫之外,要饭就是最好最稳定的!”
陈顺拒绝接受安悠悠的安利,咽下粥:“不可能。”
“要饭或许来钱快,但是很不体面,也不是一份正儿八经的工作,且风险很高。我爹娘送我去学堂,就是想让我改换门庭不再当农户,以后能有一份正经体面的工作帮衬家里一把,如果我年三十和你去要饭,我爹肯定把我吊起来打。”
“我爹种了几十年地,力气不比你差。”
“你也不想我这一世这么早就投胎吧?我知道你肯定不在意,但是要是我投胎了,你就连说话的人都没有了。”
陈顺的话当场说服了安悠悠,安悠悠是得作罢:“行吧,算你倒霉。”
“要是我年三十那天要的多,那天晚上的肘子还有元宵的肘子我分你一口!”
“要不是福记的肘子太贵,我买不起,我都想直接从福记买。你说十三的厨艺做肘子能好吃吗?这一个大猪肘买回来也不少钱呢,万一十三只是炒这种小菜还有煮粥好吃,肘子做的不好吃怎么办呀?”
“哎呀,我有点后悔让十三来做肘子了。我还没吃过肘子呢,我真惨,明明要饭要了那么多钱,到头来却连一根肘子都没有吃过。”
陈顺笑道:“除了让江卫国做,你还能让谁做?你做?我做?或者我娘做?我娘也没有做过肘子,你都把事情交给江卫国了,就只能相信他,他手艺不差且人也沉稳从不说大话,他既然敢接下,就说明他是会做肘子的,你就放心等着吃吧。”
安悠悠又被说服了,只能点点头,眼巴巴的看了一眼陈顺的碗:“你碗里的粥没舔干净,剩下的你还舔吗?你不舔我舔。”
陈顺:……
陈顺默默端起碗重新舔了一遍。
吃饱喝足后,安悠悠心满意足地回房间沉沉睡去,睡眠质量非常好,就是两床大棉被压得安悠悠有些动弹不得,一个晚上都没翻身。
第 2 天早上,安悠悠照例先训话,给小弟们安排工作,然后去河边抹泥巴进城要饭。
秦淮发现了,安悠悠每天的早餐是固定的,晚餐比较随机,晚上吃什么取决于江卫国能从福记带回来什么。
而安悠悠之所以会越临近年关越穷,不仅仅是因为冬天小弟们不进城要饭收入骤降,主要还是因为安悠悠的生活质量提起来了。
斥巨资租青石砖瓦房,在住上花了大价钱,连带着在吃上也不能太寒碜。之前安悠悠住破庙的时候,身为老大地也仅仅是比小弟们多吃两块咸鱼,吃了大杂粥愣是要来的吃食里面最好的。
现在安悠悠早上喝小米粥吃鸡蛋,晚上喝大米粥吃炒菜,生活质量显著提升,连带着小弟们也过上了好日子 —— 顿顿有杂粮和豆子吃。
照这个吃法,可不得花钱如流水嘛。
怪不得这段记忆和上一段记忆比仅仅过去几个月,安悠悠就穷得如此明显。
秦淮对此的评价是:安悠悠之前虽然是老大,但小弟们都是乞丐,接触的也都是乞丐,没见过世面,能想象到的吃顿好的的极限就是斥巨资买几个菜包子尝尝。
现在安悠悠虽然也是乞丐,但有一个小弟找到工作进福记当帮工了,还住进青石砖瓦房交上了精怪朋友,与陈家也很熟,圈层俨然实现了一个跨越,吃顿好的都是吃肘子而不是菜包子。
秦淮可以预见,就算年三十那天安悠悠要到了一笔大的,她大概率也留不住钱。
这次安悠悠可能会选择去福记搓一顿。
接下来的几天,安悠悠都在按部就班的要饭。
要饭要得很规律,早上训话,进城要饭,晚上蹲在福记附近的墙根等江卫国下班,每天都在期待晚上吃什么。
安悠悠每天晚上的伙食都不一样。
第一天是鱼杂粥 + 白萝卜炒肉沫,第二天是红薯粥 + 芹菜炒鸭肠,第三天是鱼头粥 + 炒青菜,第四天是腊肉粥 + 鸡杂炒白菜。值得一提的是,第 4 天的腊肉是被老鼠咬过且有一点变质的,安悠悠听说被老鼠咬过的腊肉就会被扔掉,还特意在睡前花 5 分钟时间碎碎念希望福记的老鼠争点气,多咬几块腊肉。
第5 天就是年三十。
这是乞丐们的大日子。
安悠悠破天荒地没有在床上一直躺到所有小弟都醒来,才假装自己刚醒缓缓起床,而是在天都没有亮的时候就早早爬起,扯着嗓子把所有小弟叫起来进行年三十要饭动员大会。
睡眼惺忪,穿得鼓鼓囊囊,衣服一层套一层,为了保暖防风还在衣服里塞了不少稻草的小弟们站成一排,听老大讲话。
“今天是什么日子大家知道吗?”
“我知道老大,今天过年!” 小九率先抢答,作为跟安悠悠最久,存活时间最长的小弟,小九深受安悠悠的器重和喜爱。
“没错。” 安悠悠给了小九一个肯定的眼神,“今天过年,城里的大户人家都会施粥施菜,今天是个喜庆的好日子,你们一个个都给我把之前嚎哭的嗓子收起来,改成说吉祥话!”
“还记得我之前教你们的吉祥话吗?”
“记得!” 小弟们齐声道。
“话也好听,惨也要卖。走路都给我跛着走,能爬着绝对不要站着,腰杆都给我弯下去。别管你们身上穿的有多厚,那些少爷小姐们哪知道乞丐冬天该穿什么呀?在他们看来都一样。”
“现在咱们碗多,每个人至少带三个碗,今天每个人的任务是至少要 10 碗饭菜!要把前一个月没要到的都要回来,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 小弟们再次齐声道。
“好,我们最后再喊一遍,我们的口号是什么?”
“要饭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工作!”
“行,出发!元宵能不能吃上肘子就看今天了!”
“肘子?” 小四爆发出欢呼,“老大,我一定会好好要饭,让你元宵吃上肘子!”
“很好。” 安悠悠很满意小四的思想觉悟,“有老大一口肘子吃就有你一个盘舔,元宵节的肘子盘只给你舔,其他人都不许舔。”
此话一出,小弟们纷纷向小四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眼神。
在边上默默围观这一切的江卫国、陈顺和陈嫂:……
江卫国有些尴尬地解释:“我们老大就是这个性格。”
陈嫂很是通情达理地笑笑:“我知道的。她也是个孩子,却要养这么多孩子,是个善良的好孩子。”
第522章 乞儿(八)
简单吃完早饭后,安悠悠领着小弟们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上班。
不得不说,人的气质是需要靠小弟衬托的。安悠悠前几天单枪匹马去要饭,秦淮觉得安悠悠不像老大,没有老大的气场,连带着要饭也没要出好成绩。
今天领着一众小弟的进城,气场顿时就不一样了,还没进城就先来了个开门红 —— 遇上另一个要饭团队。
秦淮估摸着安悠悠和对面的老大是旧相识,两个人绝对有仇。这大早上的谁家都没开张两边就先打一架,安悠悠在打架这件事情上尽显老大风采,一个顶四,把对面 4 个按在地上锤还有余力。
当然,安悠悠的小弟们也不遑多让。跟安悠悠时间最长的小九年纪最大,个子最高,打起架来也能以一敌二,是一员悍将。
年纪最小的小四很识时务,一开打就跑,跑得老远秦淮都看不到人影的那种。
最后这场起架斗殴以安悠悠方大获全胜收尾,由于对面没有开始要饭穷得叮当都不响,安悠悠秉承着来都来了的原则把对面老大的破棉衣扒了扔给小弟,扬长而去。
一进城,安悠悠就直奔程府。
至于秦淮为什么会知道是程府,主要是程府有牌匾,也不知道这程府的主人是怎么想的,明明是西式的独栋公馆,偏偏要在门口挂一个北方四合院门口才挂的牌匾,牌匾上就写了程府两个大字,非常简单明了。
程府正在施粥,穿得非常厚实,一身皮革的程府老太太领着女眷们指挥家里的佣人施粥,粥不算浓稠,但也不至于是什么清汤寡水。佣人呵斥排队的乞丐不要拥挤、不要插队、不要吵闹的时候,老太太还会笑眯眯的让佣人别那么凶,勉强也算得上是慈眉善目。
秦淮知道安悠悠要饭是有规划的,她是极少数在用脑子要饭的乞丐。
平日里安悠悠要饭都是到了什么点去什么地方,更不要说年三十这尤为重要的一天,安悠悠肯定是做了全盘规划才领着小弟们出发的。
江卫国吐槽安悠悠的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没有说错,安悠悠愿意把在要饭上花的心思放在其他事情上,她做什么都会成功的。
因为程府施粥的时间最早,所以门口聚集的乞丐不算太多。安悠悠把小弟们分成两波,一波跟着她,一波装作不认识她往前挤。
小弟们这段时间吃好喝好人也壮实,和普通的骨瘦如柴的乞丐们比起来简直就是人均壮汉,很快就挤到了前面。
佣人见排队的队伍好像有些闹腾起来,连忙扯着嗓子训斥:“干什么呢?干什么呢?不许挤,不许抢,不许乱!都给我排好队,排队才有。我们家老太太过年施粥是做善事积福德,你们领了粥的要在心里感念我们老太太的恩,不许吵闹!”
程老太太坐在铺满皮革的藤椅上,边上是站着伺候她的年轻的孙媳妇。
“不用这么说,我们信佛施粥做善事自己知道就行,不用到处嚷嚷,被佛祖知道了不好。”
安悠悠看准时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挤进前列,甚至不给佣人开口训斥的机会就噗咚一下跪倒在地,DuangDuang 磕了三个大响头,头都磕破了,血顺着她的额头往下流,扯着嗓子高喊:“谢谢程老太太施粥,您的大恩大德我永远记在心里,我妹妹去年冬天要不是得了您的施舍,只怕都熬不过去。快,小四,还不快爬过来谢谢程老太太。”
安悠悠话音刚落,小四就装作腿不行的样子奋力从人群里爬出来,她本身年纪就小个子矮,秦淮都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挤到前面来的。
“谢… 谢……” 小四装作连话都不会说的样子咿咿呀呀地乱叫。
“还不快给老太太磕头,她可是你的救命恩人!”
小四连忙磕头,动作很大,响声没有,也没怎么磕到地面上。
安悠悠是主演,不能用替身,必须真情实感地磕,磕得越用力效果越好。所以那三个头才磕得如此响,以至于头都磕破了。
小四这边属于打配合的群演,不是很重要,意思到了就行,反正老太太年纪大了眼神不好,坐在那么远的藤椅上,根本看不清小四磕没磕。
佣人都看傻了,等小四磕完头才反应过来应该上前驱赶,刚露出凶神恶煞的表情,往前走两步,老太太就在孙媳妇的搀扶下笑呵呵地站起来,非常惊喜的问:“你们去年喝了我们程家施的粥?”
老太太都开口了,佣人哪敢驱赶,连忙退到边上去。
安悠悠连连点头,声泪俱下地说:“去年冬天特别冷,我爹娘死的早就这一个傻子妹妹,去年还摔断了腿只能在地上爬。原本我都觉得我们姐妹俩活不下去了,听说程府施粥,就想着来讨一碗,不被管事打就行。”
“原本我以为这周应该是清汤寡水般的,大冬天的暖暖身子就不错了。没想到您施的粥特别浓稠,您看我们姐妹俩可怜还特意让管事的多给了我妹妹一碗,我们姐妹俩这才熬过去年冬天。”